nerds_NerdS -nerd一族
nerd,一般指书呆子。书呆子是指聪明但是不善言辞的人。经典的书呆子形象就是一个戴眼镜的蓬头垢面的天才儿童身边一堆试管和计算机。微软的比尔盖茨曾经被认为是形象化的成功书呆子。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书呆子气不再令大多数人恐惧,社会对对书呆子的看法开始变得容忍甚至是仁慈起来。书呆子是一个比怪人(指的是计算机怪人)更通用的词。
Nerd类似于北京话说的“葛”(这可不是什么好词儿)。
女Nerds也疯狂
与Geek的差异。Geek有着他们自己的社会:受过教育的,知识丰富的地下社会。这个社区能够接受从生活中各个地方来的人,只要他们能够熟练地使用网络。你无法仅从外表上来区分一个人是否是Geek。不过Geek和Nerd不同,这也是Geek更有影响力的原因。Nerd是指技术尖子,读书狂,不参加社交活动的人。而Geek把自己定义为不止是一个技术人员或者电子热爱者,他们有自己更高的理想,希望创立一个更为理想的社会,如果不是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也至少要在Internet上。他们把Internet视为他们的世界,普通人很难进入的世界。他们试图保护这个“纯洁”的新世界,他们反抗资本主义巨型商业企业的进入,他们的目标可能就是一个信息绝对自由的电子空间。
nerds_NerdS -一本正经先名词解释一下
nerd
n.
讨厌的人, 卑微的人
nerd
nerd
nerd 也作nurd
AHD:[nûrd]
D.J.[n*8d]
K.K.[n)d]
n.Slang (名词)【俚语】
A person regarded as stupid, inept, orunattractive.
蠢货:被认为是愚蠢、笨拙或不引人注目的人
A person who is single-minded oraccomplishedin scientific pursuits but is felt to be socially inept.
书呆子:专心致志搞科研或精于科研的人,但令人感到不善社交
Perhaps after Nerd , a character in If I Ran the Zoo, by Theodor Seuss Geisel
可能源自 Nerd , 要是我管动物园 中的一个人物,由西奥多・瑟斯・盖译尔所著
nerd“y
adj.(形容词)
The word nerd and a nerd, undefined but illustrated, first appeared in 1950 inDr. Seuss's If I Ran the Zoo : “And then, just to show them, I'll sail to Ka-Troo And Bring Back an It-Kutch a Preep and a Proo a Nerkle a Nerd and aseersucker, too!”(The nerd itself is a smallHumanoidcreaturelooking comically angry, like a thin, cross Chester A. Arthur.) Nerd next appears, with a gloss, in the February 10, 1957, issue of the Glasgow, Scotland, Sunday Mail in a regular column entitled “ABC for SQUARES”: “Nerd―a square, any explanation needed?” Many of the terms defined in this “ABC” are unmistakable Americanisms, such as hep, ick, and jazzy, as is the gloss “square,” the current meaning of nerd. The third appearance of nerd in print is back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1970 in Current Slang : “Nurd [sic], someone with objectionable habits or traits. . . . Anuninterestingperson, a ‘dud.’” Authorities disagree on whether the two nerds―Dr. Seuss's small creature and the teenage slang term in the Glasgow Sunday Mail ―are the same word. Some experts claim there is no semantic connection and the identity of the words isfortuitous. Others maintain that Dr. Seuss is the true originator of nerd and that the word nerd (“comically unpleasant creature”) was picked up by the five- and six-year-OLDSof 1950 and passed on to their older siblings, who by 1957, as teenagers, had restricted and specified the meaning to the most comicallyobnoxiouscreature of their own class, a “square.”
单词nerd 和 a nerd,无定义但有说明, 第一次出现于1950年瑟斯博士写的要是我管动物园 中: “然后,仅仅是为了给他们看,我将航行到Ka-Troo,并带回It-Kutch a Preep和a Proo a Nerkle a Nerd ,还有一件印度泡泡纱!”(蠢货本身是一个具有人类特点的小动物,一副好笑发怒的样子,像瘦小很生气的切斯特・A阿瑟)。Nerd 接着在1957年2月10日苏格兰格拉斯哥人一期杂志上再次出现,还有一个解释。星期日邮报在一常设栏目中出了题为“古板之人ABC”的文章: “Nerd――古板之人,还需要任何解释吗?”许多在这个“ABC”中定义的术语是明显的美国特有词,如hep,ick 和 jazzy , 正如nerd 的现行意思“古板之人”一样, nerd 第三次出现于印刷品中又回到了1970年美国的 最新俚语 中: “Nurd 〔原文如此〕带有令人不快的习惯或品质的人…一个没趣的人,一个‘饭桶。’” 权威们对这两个蠢货--瑟斯博士所指的小动物和格拉斯奇星期日邮报 上的青少年俚语是否是同一个词持不同意见。 有些专家宣称此处无语义联系,两个词的相似属偶然。其他人则坚持瑟斯博士是nerd 一词的始创者, 且nerd 一词(意为“令人不快的滑稽小动物”)让1950年时五、六岁的孩子们学会并传给了比他们大些的兄姐。 到1957年,作为青少年,他们把意思限定和专指他们当中最滑稽讨厌的家伙,即“古板守旧”的人
nerds_NerdS -Nerds and Geeks 电脑虫和电脑迷
1) Generally it is better to be a nerd rather than a geek. Only real geeks and nerds know why.
通常,做一个电脑虫比作电脑迷要好。只有真正的电脑迷和电脑虫知道为什么。
2) Geeks go a little too far by focusing on only one topic.
电脑迷通常只专注于一个方面,且钻的有点太深。
3) Nerds are usually experts with many kinds of computers.
电脑虫一般是专家,对很多种电脑很精通。
4) Geeks and nerds are usually weak and small because they don't get enough exercise. They spend their time in front of the computer, not on the sports field.
通常电脑高手和电脑迷比较文弱,个头也比较矮小,他们不经常锻炼。他们把时间都花在电脑而不是体育锻炼上。
5) Classic nerds wear plastic pocket protectors that protect their shirts from the ink in their many pens.
古代的书呆子在衣兜里放防水塑料袋,以防止笔漏水把衬衫弄脏。
6) Most technicians are nerds.
大部分技术人员是电脑高手。
7) Most geeks and nerds are also computer gammers.
大部分电脑迷和电脑虫是电子游戏迷。
(编者注:nerd 和geek都含有或多或少的贬义,用词时请注意)
Dialogue 对话
Neal: Hey, Ted, long time no see.
Ted : Long time no connect.
Neal: You are such a geek.
Ted : And you aren't a nerd? Are you still a hard core gammer?
Neal: Of course. I just got this new sci-fi game based on the Star Trek show.
Ted : I would give all the gold pens in my pocket protector to get that new Star Trek game.
Neal: You sound like the technician geek on the second floor.
Ted : You sound like my mama.
Neal: You are such a geek. Here comes the boss, we had better get back tohackingcode.
Ted : I guess your right, I have software that I have to install.
Neal: Whatever you say, Mr. super nerd.
尼尔:喂,特德,很长时间不见了。
特德:是呀,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
尼尔:你可真是个电脑迷。
特德:难道你不是电脑虫么?你现在还是那么热衷电子游戏么?
尼尔:当然了。我现在玩的这种科幻电子游戏是根据电视剧《星际旅行》做的。
特德:我愿意用我兜里所有的这些金笔跟你换这个新的星际战舰游戏。
尼尔:你这话挺象二楼的那个技术人员说的。
特德:你说话挺象我妈妈。
尼尔:你真是个笨人。哎,老板来了,我们最好还是继续解密码吧。
特德:你说对了,我得安装软件了。
尼尔:随便吧,你这个超级电脑迷。
NEW WORDS 新单词
1) Computer Nerd (电脑高手): computer lover, weak boy
My computer nerd friend can fix any computer.
我的朋友是电脑虫,他能修理任何计算机。
2) Gammer (电子游戏迷,特爱玩儿台式机和电脑游戏的那类人): one who plays table-top or computer games a lot
My office manager is quite a gammer.
我的办公室经理是个电子游戏迷。
Most gammers love the zhanshen.com.cn game!
大多数的电子游戏迷喜欢玩战神游戏!
3) Geek(书虫,电脑迷):bookworm, computer lover
The engineer in my office is a real geek.
我们办公室的工程师是个真正的电脑迷。
4) Pocket protector(放在兜里的塑料片以防止笔漏水): a plastic slip a nerd puts in his pocket to put pens in
The nerd had a pocket protector and some old glasses.
电脑高手的口袋里有防水塑料袋和一些老镜片。
5) Technician(技术人员,负责修理机器和其它硬件设备的人。): one who fixes machines and other hardware
Call the technician into the office to fix the copy machine.
请打电话叫技术人员到办公室修一下复印机。
nerds_NerdS -“Triumph of the Nerds”: Nerds的胜利――计算机王国成功的故事
nerd唯一一部描述个人计算机20发展的精彩传奇影片,所有您知道的,或不知道的计算机众英雄,包括微软创办人比尔.盖兹、保罗.艾伦;苹果计算机的史提夫.乔布斯、史提夫.渥兹尼克;英特尔创办人高登.摩尔;甲骨文创办人赖瑞.艾利森;康柏计算机创办人罗德.凯尼恩;3 COM创办人鲍伯.麦考弗;Adobe创办人约翰.渥纳克;全录的PARC,IBM的PC发展小组,个人计算机发展史上最珍贵的,也是第一次,所有计算机英雄首次跨上屏幕,亲自现身说法,告诉您这20年来,影响我们生活最大的PC产业是如何传奇地发展,这些计算机英雄又如何白手起家,挑战蓝色巨人IBM,成为全球首富的精彩传奇故事。这当中又包含对计算机巨人比尔.盖兹,史提夫.乔布斯个性的深刻描写,尤其星起陨落,上下浮沈的精彩故事,十分感人。
nerds_NerdS -揭秘Nerds:创意阶层在哪里兴起?
田方萌 (Washington)
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的评论
苹果电脑公司的创始人乔布斯(Steve Jobs),出道前在美国旧金山做过一段嬉皮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旧金山曾是反文化运动的大本营,也是后来硅谷高科技产业区的孵化器。由叛逆青年变为时代先锋,由反对主流的堡垒走向引领时尚的前沿,这种人物和城市的身份转化是否暗含着某种内在逻辑?
城市和人一样,各具性格抱负。笔者去年访问澳洲,只见布里斯班悠闲雅致,平静安逸,适合小家碧玉居住;悉尼则不修边幅,落落大方,宜豪杰志士闯荡江湖。人们谈论起每座城市的特色,几乎和他们评价每个人物的秉性一样兴味浓厚。媒体每年都会推出根据各项指标排列的城市排行榜,市政领袖们根据这些指标争相提高自己城市的竞争力,就像武林高手为争夺兵器谱上的排名而论剑华山。
不过,区域经济学家们感兴趣的并不是城市竞争指数的单项罗列,而是各项指数之间的内在联系。1998年,卡内基-梅隆大学的教授弗罗里达(Richard Florida)正在进行关于美国高科技产业分布的研究。尚在该校撰写博士论文的盖茨(Gary Gates)则于忙于统计美国的同性恋人口。某日,经系主任介绍,两人坐到一起聊天,弗罗里达拿出一份按高科技产业发达程度排名的美国城市榜单,盖茨也拿出一份依同性恋人口密集程度排名的城市榜单。两人惊奇地发现,两份榜单中的城市高度重合!换句话说,高科技产业发达的地区,男女“同志”们相对也比较多。
为何高科技城市偏爱同性恋?在社会科学领域,相关系数达到零点三已经不算低了,而弗罗里达和盖茨发现,以美国城市为研究单位,上世纪九十年代高科技发达程度与同性恋人口集中度的相关系数在零点四至零点六之间,这很难说是巧合。是不是同性恋者的智商高人一等,容易在科技产业中胜出?笔者尚未见到表明同性恋比异性恋聪明的实证研究,倒有不少证据指向同性恋者的文艺天赋(想想白先勇、关锦鹏和张国荣)。何况,在同性恋集中度最高的旧金山,同性恋人口占该市居民的比例尚不到一成,远远构不成硅谷科技人才的主流。
弗罗里达因此猜想,高科技与同性恋之间的联系并非因果关系,而是出于某一共同因素。他颇具洞见地指出,如果说有什么能将这两者都吸引到同一地区,那便是城市的宽容环境。看过《断背山》的朋友都知道,一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民权运动爆发之前,同性恋在宗教气氛浓厚的美国一直是头等社会禁忌。性革命之后几十年,环境虽然比以往宽松许多,由于右翼保守主义的回潮,与同性恋有关的议题又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随着意识形态两极化,美国各大城市也逐渐形成了或自由或保守的“性偏好”。在纽约的曼哈顿区,你会看到《欲望都市》(Sex and City)中的场景:一对男“同志”相互搂抱着招摇过市;在传统的南方城市里,同性恋者则很少敢于公开自己的性取向。如果一个成年人总是找不到性伙伴,或者找到了也只能担惊受怕地过把瘾,他/她在这种地方憋久了一定想搬家。美国又是内部迁移率极高的国家,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同性恋者自然有机会就会搬到那些乐意接受他们的城市。
nerd
那么,硅谷英才们为什么也喜欢宽容无拘的气氛?众所周知,这些人尖子能在龙虎之地混出名堂,必定有过人之长;众所不知的是,这些人尖子大都也具有异于常人的怪癖。美国人戏称硅谷的科技人才为“Nerds”,意指那些不喜社交,一味钻研某种技艺的怪人。有些“Nerds”在学校里连女朋友都找不到,挣到大钱才变成“钻石王老五”。这种人或许能够创造大笔财富,却不是那种讨人喜欢的好邻居。也只有在硅谷这种地方,他们才能够获得别人的赏识和承认,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共同奋斗。这里的人们既然都有些怪癖,大家彼此见怪不怪,也就习以为常了。而经过反文化运动洗礼的旧金山恰恰是美国最宽容的城市,乔布斯们和同性恋者聚集于此也就不足为怪了。
宽容吸引人才, 人才创造科技,这就是弗罗里达在他的成名之作《创意阶层的崛起》(The Rise of Creative Class)中提出的“三T理论”(Talent, Technology, Tolerance)。此论一出就引起了北美区域经济学界的关注和争论。笔者今年五月在温哥华参加关于太平洋区域经济的一次国际会议,会上至少有十位学者大量引用了弗氏的创意阶层理论。依弗氏的定义,创意阶层是指工作中包含较多创造性成分的群体,比如科学家、工程师、艺术家和娱乐业工作者。会计师、医生和律师这类传统的白领工作也包括在内,因为他们的工作也需要创造性地运用一套复杂的符号体系。
以往主流的区域经济理论强调城市吸引企业的重要性。企业在某地投资会创造就业机会,寻找工作的人们跟着搬进来,地区才会蓬蓬勃勃发展起来。弗罗里达则强调“以人为本”。在“创意经济”时代,城市需要致力于吸引和保留大量“创意阶层”,这些人才点子颇多,他们自然会想方设法兴办企业,带动就业和经济增长。那么如何才能吸引人才?弗氏认为,高工资和低物价水平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重要,因为创意阶层更看重新鲜惬意的城市体验。他们宁愿为这种生活支付高额代价,也不愿意搬到廉价而乏味的地区。因此,弗氏建议城市管理部门开发市内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以丰富城市的外在魅力;修筑自行车道和小型球场,而非大型体育场馆,因为创意阶层更喜欢参与式的体育运动,而不是坐在看台上喊“加油”;他还建议兴建咖啡馆和小型剧院等文化设施,这助有于生活在“半匿名”社区的创意阶层积累“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
弗罗里达提出创意阶层理论之后,不少学者在欧美各地进行了数项实证研究,都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当然也有不同观点。哈佛大学经济学系的格雷斯(Edward Glaeser)重新检验了弗氏的数据。他发现抛开旧金山和洛杉矶两个显得例外的偏值(outlier),同性恋人口和高科技产业的相关性并不那么显著。而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的派克(Jamie Peck)则不客气地批评道,弗氏的政策建议实质上代表了那些持有新自由主义价值观的科技新贵们,而不顾及城市中下阶层的需要。根据笔者自己对美国技术移民分布的研究,即使在发达国家,弗氏的理论也只适用于本土出生的创意人才。美国的高学历移民对价格指标高度敏感,他们仍然倾向于搬到相对购买力更高一些的城市,为儿女打工攒钱。而衣食无忧的美国大学生们尚无经济压力,他们才有条件全凭自己的喜好选择居住的城市。
争议还在继续,可以肯定的是,弗罗里达已经开创了一片区域经济的全新研究领域,并且预示了新经济活动范式的到来。人类从采集狩猎社会转入农业社会之后,安土重迁的生活一过就是几千年。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转型将人类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推动了从乡村到城市的大规模移民。而以“后工业”或“创意社会”为标志的后现代社会转型,可能再一次将人类从城市的定居状态中解放出来,转向游走于都市之间的迁移生活。
万类霜天竞自由。在全球化时代,可供创意人才选择居住的城市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社会地位的象征物也不再仅仅是经济收入和政治权力,有志青年完全可以在科学、文艺和娱乐等诸多领域一显身手。这两种趋势为城市的多元化和特色化提供了更多可能。创意人才在城市之间的迁移也会逐渐从外在的经济驱动过渡到内在的心理驱动。他们不再在意月薪多少,更看重才能的发挥和个性的张扬。
欧洲中世纪的谚语说:“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同性恋者和各种各样的“怪异”人士来到城市,他们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也使城市的空气更加自由。弗罗里达这样解释他为何选用同性恋人口密度作为衡量城市的宽容指数――“一座城市连同性恋都可以接受,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一次,笔者与一位美国朋友聊起如何才能创建另一座硅谷。他半开玩笑地说:“嬉皮、同性恋和高科技(hippie,Homosexual,High-tech),一个都不能少。”我们不妨将他的说法称为“三H”理论吧。
nerd
号称Nerds官方网站:http://www.the-ne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