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频电磁场 (EMF)是由各种电压等级的输电线及各种用电器所产生的一种极低频电磁场。中国和欧洲一些国家使用50Hz为工作频率,而西方一些国家 (如美国、加拿大)采用60Hz。科学界对工频电磁场(EMF)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还没有给出直接的结论。
工频电场_工频电磁场 -简介
手机可产生工频电磁场在电力或动力领域中,通常将50或60赫兹频率称之为“工业频率”(简称“工频”)。在临近输电线路或电力设施的周围环境中产生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它们属于低频感应场。其波长达6000km,按照天线理论,要想成为有效的辐射源,其天线必须具有与波长可比的长度。相对于如此长的“波”而言,输电线路本身的长度远远不足以构成有效的“发射天线”,从而不能形成有效的辐射。
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是分别存在、分别作用,沿传播方向上电场与磁场无固定关系,而不像高频场那样,电场、磁场矢量以波阻抗关系紧密耦合,形成“电磁辐射”,并穿透生物体。工频电、磁场不能以电磁波形式形成有效的电磁能量辐射或形成体内能量吸收。工频电场、磁场与高频电磁波相比,在存在形式、生物作用等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异。工频电、磁场为感应场,电压感应出电场,电流感应出磁场。它们是可以被看作为两个独立的实体,其特点是随着距离的增大成指数级衰减。在我们生活环境中使用的家用电器,如电视机、吸尘器、冰箱、电热毯、交流电动剃须刀等均产生工频电、磁场。
工频电场_工频电磁场 -安全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2007年最新研究进展报告表明,对公众通常遇到的极低频电场,不存在实际健康问题。在其推荐的标准限值范围内的极低频磁场对人体的健康影响是有保证的。并强烈推荐其成员国统一采用由“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发布的极低频电磁场标准限值。
国际科学界对于工频电磁场(EMF)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这个问题进行了长期和大量的研究。客观地说研究结果是不完全一致的,或者说,是不确定的。为了能够得出科学的结论,国际上有关国家和世界上的一些机构对这些研究进行了可观的评估。这些评估的结论从总体上说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有理由认为工频电磁场(EMF)对于人类的身体健康是没有影响的。
以下是一些国际上权威机构的评估结论。
1、国际辐射保护协会(IRPA):流行病学研究无法证实暴露在50/60Hz电磁场与癌症有关联,并且也有研究认为无关联。
2、世界健康组织(WHO):暴露在极低频电磁场不会产生生理影响。
3、美国国会技术评价室(OTA):所有的研究仍是有争议的,许多实验发现暴露在电磁场与否对生物并无差异,无法证实有危险性存在。
4、美国国立环境卫生研究所(NIEHS)及能源部(DOE)于1999年公布自1992着手进行的电磁场调查及公开信息普及计划“RADIA”的结果是:几乎在所有的动物实验中,磁场的影响性无法获得确认。居住环境层次的磁场,也在细胞实验中找不到其影响性。透过此次全方位的普及计划,美国大众也建立起“电磁场不会影响健康”的共识。
5、美国全国研究委员会(NRC):1996年科学家在参考五百份最近十七年所做的相关研究后,发现并无任何实据足以证明暴露在住宅区的电场或磁场会危害健康。
6、瑞典国家电力安全局(NEBS)于1994年发表电磁场信息小册,说明磁场对人体是否有影响尚无法证实,因而没有足以订定限制值之参考基准,故短期内不会订定任何磁场强度之限制值。
7、美国南加州电力公司(SCE)针对1960年~1988年间服务一年以上之36,221员工做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于1993年3月15日发表调查结果,结论为:员工平均暴露在磁场之量较一般民众高,惟罹患白血病或脑瘤之可能性并无较高,且罹患癌症死亡年龄亦未提早。
8、欧盟(EU)的一个专门工作组于1996年对欧盟国家的科学和标准的状态做了一个评估。关于工频EMF,工作组的成员说,没有确凿的证据说明EMF辐射导致癌症风险的增加。
9、澳大利亚的辐射咨询委员会:综述了EMF科学文献,于1997年向议会提出建议:总体上说,没有足够的证据断言,工频磁场辐射对健康可能有影响。
10、国际非离子化辐射保护委员会(ICNIRP):发布了辐射导则,以防止不良的影响,如在很高的EMF水平上对神经和肌肉的刺激以及触摸导电体引起的电击和灼伤。在1998年4月。ICNIRP修改了它的导则,将日常工频EMF与癌症之间的关联证据分类为“不足以令人相信的”。
还有美国劳工部(DOL)、国家科学院(NAS)、加拿大健康局、德国、挪威、丹麦和芬兰、美国医疗联合会、美国癌症协会、美国物理协会等都证实了工频电磁场对人体没有危害。
工频电场_工频电磁场 -标准
ICNIRP导则推荐的公众居住环境允许曝露限值(电场强度5kV/m、磁感应强度100μT)以及受控环境中的曝露限值(10kV/m、500μT)。
制定了工频电磁场限值的国家和地区有38个国家,有33个国家制定了工频磁场公众曝露限值,有27个国家的曝露限值是等同或宽于ICNIRP导则。从分布上来看,主要发达国家和欧洲国家已经制定了工频电磁场限值,曝露限值绝大部分采用了ICNIRP导则。
中国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是中国评价电力设施电磁环境的标准。也是国家环境保护评价的技术依据。该标准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北方交通大学起草。(北交大设有全国电磁兼容实验室)1998年颁布实施。
该标准是借鉴国际非离子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发布的《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300GHz以下)导则》而制定的。
《ICNIRP导则》限值为工频电场5kV/m,磁感应强度为0.1mT。中国《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限值为工频电场4kV/m,磁感应强度为0.1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