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会议概况,哥本哈根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于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将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会议在现代化的Bella中心举行,为期两周。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会议概况


互动百科代表在哥本哈根

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
日程:2009年12月7日―18日
地点:丹麦首都哥本哈根Bella中心
参与人员: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
焦点:主要问题集中在责任共担
目的: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结构和成员国:到目前为止已有192个国家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合作伙伴:与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向穷困国家转让资金,支援它们减排。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峰会进程


大会议程(请点击查看)

重要日程安排

12月07日开幕式
12月07日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
10日-11日非正式团体会议
12月17日国家发言、高级别会议
12月18日结束:通过决定和结论

峰会开幕

当地时间12月7日上午10时40分(北京时间17时40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在首都哥本哈根正式开幕。

官方“草案文本”192个缔约国家认同

2009年12月11日上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官方草案文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长期合作行动计划的“主席草案文本”,以及《京都议定书》修正案的“主席草案文本”。《公约》长期合作行动计划的主席草案只有7页,《京都议定书》修正案的主席草案为27页。

非洲国家集体抗议大会被迫暂停

14日上午,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和尼日利亚等非洲国家共同组织新闻发布会,拒绝大会主席赫泽高当天早上提出的先谈判“长期合作行动”议题、而后谈判《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议题的建议。上午10时30分,由于非洲国家谴责发达国家试图抛弃《京都议定书》并举行抗议活动,大会谈判进程被迫暂时停止。

77国集团可能集体退出谈判

代表发展中国家的77国集团已表示,如果富裕国家在谈判中不正确对待《京都议定书》,77国集团不排除集体退出谈判的可能性。他们表示,欧盟并没有能够承担起调解人的重担。 此前,澳大利亚和日本及其他部分发达国家已成功中断了《京都议定书》的讨论。

气候峰会确认实行双轨制

经过将近一周的讨价还价后,哥本哈根会议的基本框架终于露出端倪。从大会独家获得标明是12月11日9时30分版本的京都议定书升级版和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的建议文稿,两份文稿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大会讨论的,反映了将近一周的谈判成果。从两份文本草案看,发展中国家坚持的双轨制得到了确认,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在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义务,将以京都议定书升级版的形式规定;而美国等非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等国家的参与,则将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框架下给予规定。这两份文件涵盖了两个单独谈判,反映了这两年来官方讨论的成果。京都议定书谈判部分不包括美国。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背景


人们在观看“气候公正时刻”集会活动的宣传板

根据2007年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13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巴厘路线图》的规定,2009年末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第15次会议将努力通过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议定书》,以代替2012年即将到期的《京都议定书》。

考虑到协议的实施操作环节所耗费的时间,如果《哥本哈根议定书》不能在2009年的缔约方会议上达成共识并获得通过,那么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后,全球将没有一个共同文件来约束温室气体的排放。会导致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行动遭到重大挫折。因此,很大程度上,此次会议被视为全人类联合遏制全球变暖行动一次很重要的努力。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发展


奥巴马将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联合国表示欢迎

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重要性的提出,最早是在1979年的全球首次世界气候大会。在这场主要由科学家参加的大会上,气候变化首次作为一个引起国际关注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1989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的成立,为科学界评估气候变化提供了官方平台。至今,IPCC共发布了四次全球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其中,1995年的报告强调了采取强有力政治行动的必要性,2001年报告为气候变化提供了更多的证据。

到了2007年,第四次评估报告认为,气候变暖的事实是不容置疑的。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使得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明显增加,未来100年全球地表温度可能升高1.6到6.4度,由此造成的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洪涝干旱等将直接威胁人类生存、增加发病率和死亡率。

西方利益集团的分化

早在1990年IPCC第一次评估报告后,政治家们就行动了起来。这就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并于1994年正式生效。

从1994年开始,UNFCCC每年召开缔约方大会(COP)。1996年日内瓦缔约方会议正式进入议定书谈判阶段。

1997年COP3通过《京都议定书》(下称《议定书》)无疑是又一个里程碑。规定了2012年前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事件表和额度等,设计出三大创举性制度:排放交易制度(ET)、联合履约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

通往哥本哈根之路

2005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COP11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开启了《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谈判等诸多重要议题,并确立了“双轨制”:在《议定书》下特设工作组,谈判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义务;在《公约》下将美国、澳大利亚等非《议定书》缔约方纳入长期合作行动的谈判。

2007年COP13达成的《巴厘岛路线图》,则“授权”(mandate)特设工作组在2009年完成针对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的谈判,这也是为何哥本哈根会议如此关键之所在。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要素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每个人必须贡献一份力量。气候变化是影响所有国家的全球挑战,因此,达成新的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符合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而且,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的任务,涉及每个人。因此,工业化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参与都是必要的。不过,在应对全球变暖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哥本哈根气候会议的根本原则。

――新的气候协议需要解决四个问题:1)确立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中期减排目标;2)帮助最贫困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3)技术开发与转让;4)资金支持。

――“巴厘岛行动计划”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的第一步,也为未来的谈判进程确定了路线图。既定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以及八国集团峰会和主要经济体会议都将在这一进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样重要的是非政府组织、科学技术、企业界的广泛参与。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预期目标

官员们将达成一个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议,并以此作为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结束后的后续方案。根据UNFCCC秘书长德波尔的表述,在此次会议上,国际社会需就以下四点达成协议:

1、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额是多少?

2、像中国、印度这样的主要发展中国家应如何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3、如何资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4、如何管理这笔资金?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焦点问题

焦点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责任共担”。

气候科学家们表示全球必须停止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并且在2015到2020年间开始减少排放。科学家们预计想要防止全球平均气温再上升2℃,到2050年,全球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需达到1990年水平的80%。

中国政府争辩说,从道义上讲,中国有权力发展经济、继续增长,增加碳排放将不可避免。而且工业化国家将碳排放“外包”给了发展中国家――中国替西方购买者进行着大量碳密集型的的生产制造。作为消费者的国家应该对制造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负责,而不是出口这些产品的国家。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将影响到COP15能否成功。同时,还有人怀疑现在采取的任何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可能都显得微不足道、为时已晚。卫报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近9成的气候学家不相信通过政治手段能避免全球平均气温再上升2℃。根据欧盟定义的级别,2℃,意味着“危险”。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各国态度


地球变暖

中国

从全球来讲,共有192个国家参加了全球气候保护协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7年签订了《京都议定书》,承诺在2012年前共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并帮助脆弱地区应对变暖带来的灾害。而中国也已经从科学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认识到了气候变化的巨大影响,并且开始进行着积极的应对。中国于2005年通过了第一部《可再生能源利用法》。在这个积极政策的引导下,截至2008年底,我国风电发电量128亿度,比上年增加126.79%。风力发电已经成为这场能源革命中的主要力量。我国也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此外,中国还提出了到2010 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到2010年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等一系列目标。

中国希望能够全球建立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机制,在公约的框架下,接受公约的指导。发达国家出的资金应该给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要优先给非洲国家、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以及受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国家使用。中国现在正在,以后也愿意继续通过南南合作、双边合作的形式,给这些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小岛屿国家资金上的支持。

美国

坚持《京都议定书》背景下的态度,希望拉着发展中排放大国共进共退,强调“共同的责任”。美国国内保守势力一直把美国减排与中国减排责任捆绑在一起。奥巴马当选后宣布,要在2020年或之前把温室气体排放量回复至1990年的水平。

欧盟

欧盟无疑是气候变化谈判最积极的推动者和领跑者。欧盟各国领导人就“到2020年时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的基础上削减20%的细节问题”达成一致。

澳大利亚

目前澳大利亚正在努力推进一种“计划方式”,这种方式中,各国分别提出它们排放的目标和减排政策(比如碳交易)。接着各国应该适时报告实现这些目标的进程。

印度

印度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5%,印度坚决不同意在哥本哈根谈判中设定具体的减排目标,并表示要联合中国共同抵制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压力。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分歧

2008年以来,各方已经举行了9轮会谈,但在发达国家中期减排目标和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的资金两个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分歧较大。

中期减排目标

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2020年应当在1990年的水平上至少减排40%。目前只有挪威予以承诺,而欧盟仅提出减排20%到30%,日本提出减排25%,美国则只承诺4%左右,且这个目标尚未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

资金问题

欧盟领导人达成一致认为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影响每年需要约1000亿欧元资金。但至于欧盟可以承担其中的多少并没有给出具体数字。美国也始终没有提出一个资金数额。发展中国家对此比较失望。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前瞻

必须对发达国家设定具体减排目标

哥本哈根会议主席、丹麦气候与能源部长康妮・赫泽:《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显示出了在第一阶段实现各自目标的决心。哥本哈根达成的协议必须对发达国家设定具体的减排目标。希望发达国家能同意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40%的整体目标。

会议或难达成各方都同意的具体标准

《京都议定书》下的几个弹性机制确实在发挥作用。很明显的一点是,清洁能源机制已超出预期。对于清洁能源机制的一个建议是加强项目的地理分配,提高清洁能源执行理事会决策的透明度。看起来最后阶段不太可能有一个各方都同意的具体标准,但是大家都必须作出贡献,尊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

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印尼
西方要求发展中大国强制减排“不公平”
发达国家要承担的责任是进一步削减碳排放。把减排责任推卸给印尼等发展中国家是“不公平”的。

日本
催促美国减排承诺
日本气候官员称,美日的差别在于,日本已经向国际社会做出了具体的减排承诺,美国还没有。
阿根廷
发达国家应投入更多资金
阿根廷强调,如果发达国家未能投入相应的资金,那么在哥本哈根的讨论将毫无意义,遏制全球变暖的目标实现起来将会“十分艰难”。
加拿大
不会大幅提高减排目标
加拿大提出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约2%。加拿大不会考虑大幅调整这一目标。
巴西
巴西没有制定减排计划的义务
巴西高调宣布39%减排方案,同时表示“巴西没有制定减排计划的义务,但巴西的决定可以促使”其他国家效仿。哥本哈根峰会能否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发达国家是否同意拿出巨额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
法国
承诺减排50%
巴西和法国已就同意采取共同立场。他们将努力在2050年前,使工业化国家的排放水平比1990年减少50%,并敦促美国和中国采取强有力的举动。
非洲联盟
发达国家应加大减排力度
非洲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低的地区,但由于经济欠发达等因素,非洲因气候变化而蒙受的损失比其他大陆都大。
欧盟
再减将视其他发达国家而定
尽管全球政府层面的减排协议难以达成,但这没有影响欧盟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带头作用。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大会之最

最扑朔迷离的泄密
原本气氛凝重的气候大会,却以一场扑朔迷离的电子邮件泄密案开场。 存放在西伯利亚城市托木斯克一家网络安全公司服务器上的3500多封电子邮件被神秘黑客捕获,并在哥本哈根大会前曝光。邮件显示,气候专家合谋操控科学数据,隐瞒对气候变化科学“不利的”研究。

最小题大做的提案
每年的国际性大型会议,总有一些神通广大的记者能够提前搞到会议提案文本。这一回,英国《卫报》记者捅出个“丹麦提案”,在气候谈判的第二天掀起一场不小的波澜。这份由英国、美国和丹麦起草的提案将部分发展中国家列入“最脆弱国家”,单独设立减排目标,企图以此分裂发展中国家阵营。

火药味最浓的交锋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一直被置于聚光灯的焦点中。由于各自所代表的阵营的利益不同,中美在会场上也展开了正面交锋。 会议第三天,美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托德・斯特恩刚刚走下飞机就召开新闻发布会,把枪口对准中国,“公共资金,特别是美国政府的公共资金,绝不会流向中国”。他否认发达国家应该为其在工业化进程中累积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埋单”,要求中国采取更大力度的减排目标。

最火爆的新闻发布会
在贝拉会议中心,最能真切感受“气候变暖”的地方是中国新闻与交流中心,人头攒动,热岛效应急剧上升。中国代表团每天都在这里举行各种研讨会、吹风会和新闻发布会,房间虽然不小,但仍无法应对蜂拥而至的中外记者。离新闻发布会还有半个多小时,记者赶到时,却连脚也插不进去。

最抠门的会议招待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可能是记者参与过的诸多国际性会议中最“抠门”的一个,不仅没有礼品袋、公文包、纪念品,会场内所有的食 物都得自掏腰包购买。 想想几个月前的意大利八国峰会,还是在地震灾区召开,但丰盛的自助大餐、红酒、咖啡、甜点,随便吃喝。在眼下无节制消费甚至浪费而导致气候变暖的背景下,这样的“抠门”却得到了所有记者和与会人士的支持。

最慷慨的硬件设施
在许多硬件设施上,哥本哈根大会却又显得非常慷慨。4500台笔记本电脑、清一色的联想IBM,免费供记者使用,还有几十台电脑装有话筒、摄像头和Skype软件,供记者打视频电话。每排记者席上都有激光打印机,随意打印材料。由展览中心改造成的巨大公共空间,全部留给会场交流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舒适的沙发、温暖的灯光和环保主题强烈的布局,无处不让人感到主办方的慷慨大方和良苦用心。

最混乱的组织工作
原本能够容纳3500多名记者的新闻中心,却有1万多人申请采访。措手不及的主办方不得不在最后一天,停止记者证的发放,控制大会人数。领证时,几百名记者曲曲折折,排到1公里外,大门一道关,安检要排队,领证继续排队。最不可思议的是,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居然连续3天被拒会场门外。根据大会程序,所有谈判代表、非政府组织和媒体都必须佩戴附有电子条形码的注册牌,进场和出场时都必须扫描条形码以确认权限。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历届气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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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是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

COP1・德国柏林 1995年
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瑞士日内瓦 1996年
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详细]

COP3・日本京都1997年
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
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1999年
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2000年
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等方案,并试图以此代替减排;欧盟则强调履行京都协议,试图通过减排取得优势;中国和印度坚持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7・摩洛哥马拉喀什2001年
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COP7上,通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尤其是CDM)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文件。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COP8・印度新德里2002年
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各缔约国今后履约的重要任务。“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COP9・意大利米兰2003年
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俄罗斯不顾许多与会代表的劝说,仍然拒绝批准其议定书,致使该议定书不能生效。为了抑制气候变化,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决议。

COP10・布宜诺斯艾利斯 2004年
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与会代表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和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在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资金机制、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COP11・加拿大蒙特利尔2005年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同年11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的COP11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其中包括启动《京都议定书》新二阶段温室气体减排谈判。本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蒙特利尔路线图”。

COP12・肯尼亚内罗毕2006年
大会取得了2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将其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COP13・印尼巴厘岛2007年
会议着重讨论《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后京都”时期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协议有关。

COP14・波兰波兹南2008年
八国集团领导人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并声明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COP15・丹麦哥本哈根 2009年
2009年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将在哥本哈根召开COP15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会议成果


框架公约

(英文:UnitedNations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UNFCCC或FCCC)是一个国际公约,于1992年9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由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制定的。目的是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尽量延缓全球变暖效应。但没有对参加国规定具体要承担的义务,具体问题体现在以后的《京都议定书》中。

公约参加国有189个,有5个国家以观察员身份出席。

公约将参加国分为三类

1.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答应要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础进行削减。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如果不能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指标。美国是唯一一个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

2.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

3.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

京都议定书

(英文:Kyoto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Nations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1997年12月条约在日本京都通过,并于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间开放签字,共有84国签署,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超过全球排放量的61%),引人注目的是美国没有签署该条约。

条约规定,它在“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I中规定国家在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这两个条件中,“55个国家”在2002年5月23日当冰岛通过后首先达到,2004年12月18日俄罗斯通过了该条约后达到了“55%”的条件,条约在90天后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协议内容

会议达成无约束力协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于当地时间十九日下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落幕。会议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潘基文当天发表了一篇充满感情色彩的讲话。他说,过去的两天令人“筋疲力尽”。我们进行的讨论“时而有戏剧性,时而非常热烈”。

《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潘基文说,他对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所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本次会议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他表示,过去十三天的谈判相当复杂,进展相当艰难。虽然本次会议没有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他将尽力推动在二0一0年实现这一点。

本届气候变化大会于十二月七日到十九日在哥本哈根召开,比原计划晚一天闭幕。会议的最终阶段为领导人会议,于十八日起举行,约一百三十国领导人与会,被联合国官员形容为“历史盛事”。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环境意义



如果《哥本哈根议定书》不能在今年的缔约方会议上达成共识并获得通过,那么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之后,全球将没有一个共同文件来约束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将导致人类遏制全球变暖的行动遭到重大挫折。也因为这个原因,本次会议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政治意义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对于国际政治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彻底的改变了国际关系,成为国际关系的一道分水岭。

从来没有哪一届大会能像哥本哈根那样,吸引如此多的国家元首前来,吸引如此多的国际关注。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类:

中美关系

哥本哈根大会上,美国想让中国承担更多责任的意图落空,大会后,所有的美国舆论均一面倒地抨击中国政府,没有一家媒体想到发达国家在过去200年间的碳排放量。中美关系将会进一步恶化,碳关税将会彻底搅乱中美的贸易关系。

欧美关系

欧洲在大会上完全没有话语权,虽然大会在欧洲大陆上召开,但不止一家欧洲主流媒体感叹欧洲的边缘化。欧美的关系将会进一步地貌合神离。

欧中关系

欧洲试图在大会上充当主导,但大会的主角是美、中两国,欧洲并没有发挥主导的作用。会后对于中国的指责不绝于耳,欧洲已经对中国实施了惩罚性关税,中英关系则因英国籍毒贩再次闹僵,中欧关系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良好。

国家局势

削减碳排放量势必会在一段时间内影响经济的发展,中印等发展中国家为了避免“被排放”的局面,结成了一个短暂的联盟,而发达国家则因对于国际话语权的主导而产生了分裂,国际关系进一步不明朗化。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缺憾落幕


绿色和平组织12月19日强烈谴责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所表现出的“要么接受协议要么放弃”的傲慢态度。虽然发达国家元首声称已达成协议并起身前往机场,但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最终却并未能出台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本。留给人们的,仍然是混乱与困惑。

绿色和平组织国际总干事库米・奈都(KumiNaidoo)警告称,世界正面临着被发达国家领导的危机,这些国家的领导人并没有出于对世界亿万人民未来利益的考虑,达成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气候协议以避免气候恶化,而是出卖了世界人民的现在与未来的利益,逃避直面棘手问题。

绿色和平组织在声明中称,目前的协议中并未包含促使发达国家减少排放量的有力措施,这是对那些污染行业的一个巨大让步。

绿色和平组织的声明还表示,虽然有关气候问题的协议还将在明年继续讨论下去,但本届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最终没能达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实在是错过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该组织也承认,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的结果也包含着一些“积极因素”,譬如有关建立一个新的气候基金机构的条款,发展中国家在改善气候方面所需大规模资金问题上所达成的一致,从而使发展中国家能够保护他们的森林,逐渐走上低碳发展道路,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

哥本哈根气候_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 -延伸阅读



环保组织表示失望

多个环保组织和行业协会都对协议不满,认为仅出台一个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声明远远不够,也不足以向全世界提供足够清晰的信号。

环保人士在哥本哈根举行示威游行
针对在美国、中国、印度、南非和巴西五国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12月19日,多个环保组织在第一时间表达了失望之情。
“没有公平,没有雄心勃勃,更没提法律约束力,各国领导人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失职。”绿色和平全球总干事库米・奈都(KumiNaidoo)表示,“今天,他们在避免灾难性的气候变化事实面前统统失败。”

而此前还对谈判前景表示乐观的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气候行动负责人卡尔腾森(KimCartensen)也难掩失望之情。

在他看来,经过多年谈判,最后仅仅得到了一个“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意愿声明,并不能为我们的后代提供任何安全保障。

乐施会国际执行负责人霍布斯(JeremyHobbs)针对1000亿美元资金资助的承诺,也认为“仅仅是一个美好的目标而不是一个承诺。”

此外,作为一家行业协会,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称这份短短两张纸的“临时协议”,并不足以向市场和投资者提供足够清晰的信号。

该机构理事长SteveSawyer对笔者表示,“我们需要倾听其他188个国家的声音”。

他还认为,一个清晰的关于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减排的长期政治承诺会带动更多清洁技术的私人投资,“而一个薄弱的协议相反会错过能源技术变革的机会。”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DRC)国际气候政策主任杰克・施密特(JakeSchmidt)则认为,这个政治宣言是“向前的一步”,虽然还很不够。

考虑到美国在过去八年内的所作所为,美国在气候谈判上的态度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奥巴马需要这样一个宣言让美国参议院在明年春天通过能源和气候法案,以使美国提出的到2020年在2025年基础上减排17%的目标,能够写进国内法律,从而使美国的减排承诺具有实际意义。

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计划主任杨富强则指出,这是一个政治妥协的产物。尽管跟之前的预期一样,达不成一个公平、公正、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协议至少已经“谈出了一些模样”,比如每年1000亿美元援助计划,减排目标至少有了数字,以前都是空的,尤其是美国的数字。

解读《哥本哈根协议》

《哥本哈根协议》是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迈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这个协议至少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了“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坚持并维护了《公约》和《议定书》“双轨制”的谈判进程。

其次,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最大范围地将各国纳入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行动,在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第三,在发达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第四,在减缓行动的测量、报告和核实方面,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第五,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的科学观点,提出了将全球平均温升控制在工业革命以前2℃的长期行动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任重道远。本次大会形成的成果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公约》和《议定书》是各国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取得的成果。各方应继续拿出政治诚意,进一步凝聚共识。必须坚持《公约》和《议定书》确定的原则,坚持“巴厘路线图”授权,切实兑现各自承诺,履行应尽的义务,作出不懈的努力。发达国家应正视并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必须率先大幅量化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这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

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正如温家宝总理在这次大会上所作的庄严承诺,我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我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是对我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无论哥本哈根结果如何,我国政府都将坚定不移地为实现、甚至超过这个目标而努力。

妥善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面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与行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我国的减排目标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保证承诺的执行受到法律和舆论的监督。加强对节能、提高能效、洁净煤、可再生能源、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措施,健全管理体系和监督实施机制。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改进减排信息的披露方式,增加透明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对话与合作,有效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低碳和气候友好技术,提高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要增强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加快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当前要结合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机遇,让社会公众了解并认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应对气候变化对国家、地区和企业自身发展和竞争力有重要影响。要倡导全民自觉参与,鼓励企业自愿采取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抑制奢侈消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制定并实施减缓碳排放的目标和措施。引导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社会民众消费方式的转变,逐渐形成全民应对气候变化的体制和机制。

妥善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是基础。IPCC评估结论是国际社会共同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主要科学依据,对促进气候变化和国际合作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在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战略及宏观决策过程中,要把参与IPCC相关活动的能力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要加强对IPCC国内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统筹兼顾,全力做好IPCC第五次评估相关工作。要大力推进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的实施,加大科技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气候变化事务专家队伍,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够为国际科技界所认可的研究成果,夯实我国参与IPCC评估工作的科学技术基础,并为我国采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而有力的支持。同时,要充分利用IPCC这一平台,进一步宣传我国在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减缓和适应政策措施等方面所付出的各种努力以及取得的重大成效,促进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全方位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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