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睑下垂系指提上睑肌(动眼神经支配)和Müller平滑肌(颈交感神经支配)的功能不全或丧失,以致上睑呈现部分或全部下垂,轻者遮盖部分瞳孔,严重者瞳孔全部被遮盖,不但有碍美观和影响视力,先天性者还可造成重度弱视。为了克服视力障碍,患者常紧缩额肌,借以提高上睑缘的位置,结果额皮横皱,额纹加深,眉毛高竖。双侧下垂者,因需仰首视物,常形成一种仰头皱额的特殊姿态。上睑下垂可分为三度:轻度是指患侧上睑下移2mm或以内,或上睑遮盖住瞳孔的上1/3 ;中度是指患侧上睑下移3mm左右,或上睑遮住瞳孔的1/2;重度是指患侧上睑下移4mm或以上,或上睑遮住瞳孔的1/2以上 。上睑下垂矫正术是指利用外科手术将不同程度不能发挥正常功能的上睑提肌和其所支配的神经进行矫正,以恢复上提上睑的功能,使下垂的上睑得以矫正。
上睑下垂的原因
上睑下垂可以是单侧或双侧,可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类,从下垂程度可分为完全下垂、不全下垂及假性下垂,其病因常是多种多样的。
先天性上睑下垂以双侧为多见,有遗传性,可以是显性遗传或隐性遗传。主要原因是由于动眼神经核发育不全或提上睑肌发育不全所致,前者除上睑下垂外常伴有其他眼外肌麻痹或内眦赘皮等,后者通常则为单纯性上睑下垂。
许多后天的病变可以累及提上睑肌或支配提上睑肌的动眼神经分支而导致上睑下垂,大致可归纳为三类。一类为机械因素:主要是上睑的炎性肿胀、肿块生长、过多的脂肪沉积等使上睑重量增加,提上睑肌不能把上睑充分提起。一类为肌原性因素:重症肌无力时可能仅仅表现为上睑下垂,双侧或单侧均可。其特点为晨轻夜重,有时也可伴有其他眼外肌的无力现象。注射新斯的明后下垂现象明显减轻或者消失者,将有助于伤明确诊治。手术或外伤直接损伤提上睑肌引起的上睑下垂,诊断更易确定。另一类为神经源性因素:见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动眼神经麻痹。交感神经麻痹引起的Horner氏综合征时,也可发生轻度的上睑下垂。
上睑下垂手术
联合筋鞘膜手术(CFS+LM)技术原理是采用CHECK韧带力量替代提上睑肌,具有解剖分离层次少、范围小、手术创伤小、术后形成双眼皮的深浅和弧形、力量的线性调整可控性等特点。术后提供新动力的肌肉被粘连限制的几率为0%,术后复发率低,1年内不闭眼的几率几乎为0%,不会出现永远闭眼不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