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三(有说生于1296年,另有两说1330年和1328年,卒于1376年),本名沈富,字仲荣,俗称万三,元末明初商人、巨富。沈万三通过开展海外贸易而积累原始财富,从而使他迅速成为“资巨万万,田产遍于天下”的江南第一豪富。周庄“以村落而辟为镇”,也实为沈万三之功。
关于沈万三富豪事,民间甚至传说他有一只聚宝盆等等,由此反映出他财富多到不可胜数,生财聚财技巧高超。至今,苏南、浙北、安徽一带仍广泛流传着关于沈万三的发财、豪奢、田产、经商以及家庭生活诸方面的许多故事、传说。
沈万三富得连朱元璋都眼红,沈氏家族的没落也由此开始。沈氏家族从江南巨富到家破人亡,都发生在明朝洪武年间。
大约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朱元璋统一天下后,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即便是沈万三已经不在人世,沈家也没人充军云南,但经过这番折腾,沈家的财富也蚀减过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江南富民采取了严苛的政策,多次强制迁徙,并课以重赋,从此之后,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后入狱。《故沈伯熙(庄)墓志铭》记:“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 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卒于京。”
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胡党”、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其事不小,连补带罚,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
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俗语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沈万三家族财产损失大半,家人又发配云南,但家族仍然人丁兴旺,生活照样过得潇洒。就是因为太潇洒了,引出了灭门之灾。
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蓝玉被 处死,株连则在全国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两次在沈家坐馆,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通过王行的关系, 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蓝党”案发后,有人劝王行逃遁,这位迂腐先生说:“临难无苟免。”结果以同谋罪被诛。
当时,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仇家怀恨在心,蓝玉事发后,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在严刑逼供下,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钞一万五千贯”,为他购置粮米、绸缎等物,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
《弘 治吴江志》载:案情牵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其他人等也 都是沈万三的子孙。《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沈)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 多人。
《乾隆吴 江县志・旧事》载有胡蓝党犯人沈德全一家的处置细节:二月十八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 了。”二月二十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以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 来。”――真可谓惨不忍睹!
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