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财务管理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县,坚持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行为 的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我县中小学实施审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一)审计对象
全县公办中小学和中心校,具体包括公办的乡镇中小学、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二)审计的范围
1、时间范围: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计2008年至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2、经费范围:即学校所有经费,具体包括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各种专项资、项目资金、教师津贴补贴、遗属补助、勤工俭学经费和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经费等。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教体局内部审计以规范行为目的。根据目前我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实际和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工作的重点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收费情况
1、学校是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加强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公示工作,确保补助工作的公开、公正。
2、高中招收 择校生 是否执行了 三限 政策,高中 择校生 比例是否超过当年实际招生总人数的30%。严禁学校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3、各学校是否把收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依据及举报电话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家长明明白白交钱。
4、学校是否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重点审计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向学生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和教师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有无盗版教材和学辅资料进入学校;看学校是否有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的行为;是否有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
(二)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1、公用经费开支是否按规定的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校方责任险等。
2、公用经费的支出是否按规定的比例:学校业务与管理的投入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30%以上;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仪器设备经费的投入与日常的维修维护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以上;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的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经费:小学每生每期30元(含电教教材费8元),中学每生每期40元(含电教教材费12元);房屋、建筑物的日常维修维护、校园绿化美化、文化建设的投入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0%以上;中小学冬季取暖费年生均30元;校方责任险每生每年5元
3、审计核定学生人数,看有无虚报冒领、套取国家专项经费的行为。
4、审计生均公用经费的运行情况。生均公用经费能否安全顺利运行,公用经费下拨到乡镇财政所之后,资金能否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各中小学校。对不能及时到位甚至截留、克扣、挪用公用经费者,建议给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追求党、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
5、审计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审批制度和理财小组是否健全,小学指出300元以内,初中指出5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限额,由各学校成立不少于三人的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后方可支出;支出程序是否正确,学校经费的支出要按审批权限,有经办人签字,学校法人签字后,有会计报账,实行审批、开支两条线,严禁一人暗箱操作;账务是否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学校开支要一月一公开,做到收支相符,公开结果存档备查。
(三)审计教师的津贴补贴和已故人员的遗属补助。查有无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四)审计贫困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情况。重点审计高中和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查有无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五)审计单位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查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照实物,看有无公物私用,贪污,毁坏、丢失等失职渎职的校长或其他人员。
(七)学校食堂小卖部、房租等其它经费管理情况
四、审计时间安排
本次审计工作时间自至,共计90天:
第一步,准备阶段(4月1日 4月5日)。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小组制定审计方案。
第二步,实施阶段(4月6日 6月16日)
1、审计小组进入,逐乡镇进行,每乡镇3天,听取被审计单位介绍,了解单位概况,查看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等有关资料,对财务等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有关情况。
2、对职业中专、进修学校、一高、二高、三高、吴台职高、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聋哑学校进行审计。
3、汇总审计情况,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溯审计。
第三步,报告阶段(-),就审计问题进行沟通,撰写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建立审计档案,以及在需要时进行复审和后续审计。
第四步,落实整改阶段( ),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落实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如不及时整改的向领导汇报,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提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处分的建议。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
五、审计方法
(一)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审计学校收支情况,弄清学校收入和支出状况,了解学校整个财务运行情况,了解学校资产管理状况,了解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并以此从一个侧面来反映学校校长在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管事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工作。
(二)实行审计和检查相结合,突出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兼顾学校财务检查 .
六、 审计领导小组
组长:刘士领
副组长:从严杰、屈振
审计组成员:王永固、于超、孙立志、张凤华、刘杰
方案二: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明确审计责任,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财经法纪,根据公司《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物资供应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对采购业务的招标、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执行等进行检查、审计与监督。审计资料主要包括:招标书、供应商评选表、采购依据、审批依据、采购合同、价格依据等。
2.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预算、标底编制、决算、竣工交付使用等进行检查、审计与监督。基建维修项目审计资料主要包括:
1)准建报告或派工单;
2)审批后的施工图纸;
3)工程量清单;
4)重要工程物资市场询比价资料;
5)工程合同及相关单据;
6)使用部门的验收签章。
3.对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等重大项目的管理及使用进行审计。
4.公司决策层指定专项的审计。
二、审计程序
1.采购业务审计程序
1)采购业务审计实施合同生效前审计。
2)审计部受理合同生效前、经各事业部总经理签批并已录入ERP系统后的采购合同。
2.基建、维修项目审计程序
1)基建项目及1万元(含1万元)以上金额的维修项目实施工程合同生效前审计;
2)1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3)审计部受理公司分管基建、维修项目的领导签批后的工程(维修)合同。
三、审计时间
1、采购业务审计应于审计部受理后1个工作日(8工时)内完成。受理时间从采购合同(纸质版)收到时间和ERP系统提交审批时间两者较晚者起计;审计驳回后再次提交的采购合同不连续计算驳回前受理时间。
2、基建、维修项目审计应于审计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时间从收到完整的项目资料之日起计;审计驳回后再次提交不连续计算驳回前受理时间。
3、特定项目审计在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4、急件审计由所属部门领导通知审计部进行。
四、审减额的确认
1.事业部总经理签批后的合同金额与审计通过时的合同金额之差为采购业务审减额。
2.公司分管基建、维修项目的领导签批后的工程(维修)合同金额与审计通过时的合同金额之差为基建维修项目审减额。
五、审计处理
1.采购部门年终绩效考核时,提成奖基数扣除采购业务审减额的10倍金额后才予计提。
2.基建、维修项目存在审减额的,以审减额的10倍金额为依据对责任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3.其他业务的审计处理将参照上述两类实行。
方案三: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09〕16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拟定200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一)2009年,市局拟对六枝特区国家税务局、钟山区国家税务局、钟山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盘县国家税务局开展后续审计。
(二)内部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2007年 2008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对盘县国家税务局2008年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三)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与财务审计相结合,适时对离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段为2个年度。
(四)审计时间安排在三、四季度,具体时间以审计通知书为准。
二、审计重点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上级下达的制度是否及时转发;本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各环节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无与上级制度相悖的现象;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是否有效;财务软件使用是否规范;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分开保管;出纳日记账是否按日顺序登记。
(二)贯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情况。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将本部门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了收支两条线;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合规,有无代编预算、随意追加预算情况;是否落实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项目经费和基本经费是否被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三)贯彻落实财务制度情况。2005年清理津补贴后,有无新增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有无提高原有津贴补贴、奖金或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财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经费支出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手续是否完备,记账是否及时,结构是否合理;编制和汇总决算报表有无随意调整科目、虚列支出、随意结转、瞒报漏报现象;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有效清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个人借款和无预算关系单位借款等问题;账户开设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账外资金、私设 小金库 问题。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是否正确履行资产管理职责;资产价值和实物核算是否真实完整;资产的增加、减少是否严格履行手续并及时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车辆购置是否超编制、超标准;固定资产的管理档案是否健全,账实是否相符,有无资产流失现象。
(五)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情况。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立项审批、开工审计是否合规;实际建设规模、投资额与审批情况是否相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合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工程价款支付是否按合同协议执行;竣工项目是否及时办理决算、进行审计并结转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备。
(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采购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应公开未公开招标问题;是否按规定权限采购;采购合同的管理、执行是否规范,项目验收是否严格,付款手续是否健全。
(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税务总局有关财经纪律、财务规定的情况。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重大财务事项是否按规定由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是否进行了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是否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制度规定。
(八)以前年度审计意见或决定执行情况。对下达的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是否存在应执行未执行、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再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
为更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财务规范管理、完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市局建立内部审计与执法检查、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整个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的各项重大事宜协调和落实。市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局要大力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在人员调配、审计成果利用等方面予以充分支持,为开展内部审计创造有利条件。
(二)确保质量
市局要组织好审前培训,认真编制审计方案,规范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基础资料,加强审计底稿复核,确保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完整、手续完备、客观公正。同时,要创新审计方法,增强审计的科学性、实效性,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注重实效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定性准确的基础上,市局及时下达财务审计意见,要求被审单位限期整改、执行,并将整改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对整改落实情况将进行专门检查和后续审计,避免出现查而不改、查而不处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