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一: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音乐室的工作计划,负责音乐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每学期应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音乐器材及相关书籍。
三、配合学校对音乐教师进行乐器培训工作。
四、有责任对进入音乐室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监督,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
五、严格遵守学校音乐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六、严格遵守音乐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外借室内器材。
七、接待经允许进入音乐室的人员,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重衣着整洁和仪容端庄。
八、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职责二: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 乐室必须有专人保管,不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械设备。
2. 器材、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3. 经批准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4. 经批准报废的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5. 做好各类器材的的保养工作,做好吹奏乐器的消毒卫生工作,做好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6. 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放其他无关物品。
7.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好电总开关和门窗。
职责三: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在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每周教职工文艺活动,管理人员要规定时间开放。
七、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等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有失职造成损失,扣除一定的活工资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职责四: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学校音乐室管理人员,应热爱音乐事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音乐室的管理工作。
一、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保管好室内器材物品,做好财物帐,做到帐目清楚。
二、严格遵守学校音乐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