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一)
现在的我们,年少,狂放,轻浮,少了一份稳重,向往一种叫成熟的东西,却又无法寻找,于是,我们试着用一些东西,装扮自己,掩饰自己的那一份羞涩,尝试着让自己变得出众,变得,另类。
三天两夜,就像旅行,就算旅行也不够,但是,就是这两个夜晚,让一个被开除却又不敢回家的孩子,似乎长大了一点。故事的背景是美国的五十年代,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守望者,这是一个生词,见过,却不知道什么意思,正如文中的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噢,原来守望者,就是守住自己的理想?
霍尔顿是一个坏孩子,一年中,他一共被开除了四次,在最后一个学校的期末考试中,他五门课四门不及格,于是,又被开除了,而且这一次还是在圣诞前夕,他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闭口就“他妈的”,明明没成年,却要故意扯着嗓子乱叫,只为让酒吧里的侍者送上一杯威士忌;半夜在宾馆睡不着,叫了一个妓女,却动也没动她,就心甘情愿付了十块。他是一个好孩子,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他是一个悲惨的人,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梦想,永远都是走一步算一步的思想,没有未来的打算,甚至到被开除的那天依旧和同伴说笑,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
看完这篇文章,我,叹了一口气,然后失神地望着窗外,看上去,霍尔顿更像他说的在麦田里迷失方向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在悬崖边的守望者。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孩子最终能够在悬崖边停下脚步,并不一定是因为正好那里有一个守望者在看护,而可能仅仅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样的守望者存在。少年的心是孤独的,他向往的东西往往与现实行违背,但为了存活,他只能无奈的选择放弃,但他又是那么的不甘心,于是,他选择自暴自弃,让光阴虚度,让活着比不活着还痛苦。
一个成长在叛逆时期的孩子,总是有一些叛逆,看看我们周围,发现,其实这样的人有很多,在我们眼里,他们是差生,是老师们最头痛的,是被我们唾弃的,见到他们,我们总是用异样的眼光,鄙视他们,因为,在我们眼中,他们是异类,是一些不属于学校的东西,总是和打架,斗殴,作弊等一些词沾上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就是,他们也有他们自己的一片蓝天,他们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理想!在我们一味的否定下,他们的梦想也许在刚一出生就立刻化作了灰烬,所以,换一个角度,是我们抹杀他们活在世界上的唯一动力,于是,他们选择堕落。
试想一下霍尔顿在山头的那一次守望,他心中充满的是悲伤和孤独,但是,他在试图掩饰,掩饰这种本不该出现在这个年龄阶段的神情,也许,他望着巍峨的山,忏悔;也许他望着波澜的小溪,皱眉;也许他望着奔跑的孩子,沉思;也许,他望着翱翔的群鸟,遐想。我们何尝没有过这样的一天?这一天对于你来说,也许已经过去,也许还姗姗来迟,但是,既然避免不了,那就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克服这个困难!
作者用第一人称叙述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但却发人深省的故事,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运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引起读者共鸣。
其实,善良的人性往往只在颓废中发光,但这一束光却是微弱的,因为,肮脏的东西,迷惑了我们的眼睛,然而我们却无能为力,如果我们拨开那一层弥漫在眼前的乌云,这束光,也许会更加闪耀!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二)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