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的票据。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转账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银行本票的特征及使用提示――方法/步骤银行本票的特征及使用提示 1、
它适用于同城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目前,在我国流通并使用的本票只有银行本票一种。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
银行本票的特征及使用提示 2、
特征:(1)自付票据。 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 (2)基本当事人少。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两个。 (3)无须承兑。 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适用汇票法律制度。但是由于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承担付款责任,无须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无须承兑就能保证付款。
银行本票的特征及使用提示 3、
使用提示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2.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4.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持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