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服务对象范围广,居住分散,如何进一步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为“三农”服务是否到位,是否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近段时期,县人大接到反映,农村部分边远山区群众取款难、贷款难,极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按照主任会议安排,人大财经委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到县信用联社及其部分营业网点进行调研,并委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调研本乡镇金融服务情况,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农村金融服务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服务为我县广大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据调查了解,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各乡镇金融服务企业有农村信用社,每个村(大队)已有一至二名专职信用社信贷员,加上部分乡镇所在地有县农业银行下设的营业网点,原洛泽河镇还有县工商银行设立的工行洛泽河分理处,金融企业营业网点遍布全县各乡镇村,群众办理存取款业务较为方便。90年代以来,随着全国金融系统体制改革,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主要面对农村服务的金融企业大量收缩营业网点,撤销了村级专职信贷机构,只设乡镇级信用营业社,农业银行只在县城所在地设置营业网点,在2015年,随着乡镇撤并,又取消了发达信用社,并入花桥信用社,新场信用社也地处县城。金融营业网点的大量收缩,边远山区路途远,存取款极为不便。据调查了解,县农村信用社现有营业网点20个,其中:地处县城为4 个(包含新场信用社),地处乡镇政府所在地16个。共有从业人员186人,其中:包括县信用社机关人员,县城营业网点信贷员53人,农村营业网点人员 133人。全县金融服务对象12万余户,55万余人,其中:距营业网点5公里以内约5万户,23万余人,占总人数的41.8%;距营业网点5至10公里以内的约4.5万户,20余万人,占总人口的36.4%;距营业网点10至20公里以内的约2.5万户,11.6万人,占总人口的21.1%;距营业网点在 20公里以上的约1000余户,4000余人,占总人口的0.7%。【关于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的调研报告】。以此看出,我县金融服务对象居住分散,广大农村群众感觉极不方便,特别是有20%左右的人口约12万余人,离金融服务网点在10公里以上,少数群众为取点钱,来回要走40多公里山路,即使有公共车座,为去取点钱,车费都要花去几十元,实在不值。因此,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未能充分考虑广大农村群众金融服务方面的根本利益,收缩营业网点未能因地制宜是主要原因,特别是撤销发达乡后,原发达营业网点已随之并入角奎(花桥信用社),把金融服务网点的撤并同乡镇撤并一同进行,使原发达乡7个村约2.8万人口的群众一同纳入角奎(花桥)信用社服务范围,不符合群众的实际需要。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服务网点少,布局不合理。目前各网点都是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也是各乡镇经济和商贸的中心,由于全县各村信用社均已全部取消,网点只设在政府所在地,业务繁多,群众拥挤不堪,服务大厅经常是人满为患。并且由于各种惠农政策的层层落实,外出务工收入以及学生费用的汇兑等等,都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服务。但全县各乡镇基本上都是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居住分散,多数群众都集中在赶集天来办业务,有的要走几十公里,办事较为困难。
2.营业时间不足,业务办理不规范,群众意见大。特别是树林等乡反映,一是金融服务机构要赶集天才办理业务,每月仅有9天办公时间,且随意性较大,有时早,有时迟,有时甚至不来,群众只有无奈等待,即使等到营业时,常常有很多老弱妇幼的群众挤得满头大汗,如:生产资料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合作医疗款、学生“两免一补”等等,不能做到随到随取。二是业务办理不规范,给群众带来不便,如:树林乡群众贷款必须到奎香中心点,仅来回车费就达40元以上,加重了群众的负担;在取款时,如果出现证件不一等特殊情况,就无法取款,甚至在信用分社门口雕刻一枚木私章就收费10元的现象,不能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大。【关于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的调研报告】。
3.营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在各农村网点中,高中生和中专生还占很大比例,虽经多次专业培训和有多年丰富的工作经验,但知识面不广,理论水平不高,因此,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业务的能力不强,难以适应现代化网络管理要求。
4.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少数信用社业务人员态度恶劣,服务水平差,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调研建议
1.增加服务网点,合理布局,为民服务。根据全县的实际情况,应考虑在原发达乡区域发达街上增设一个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已满足原发达乡7个村2.8万余人口的金融服务需要,若审批困难,都应考虑将花桥信用社在发达街上增设一个服务网点,也方便群众的需要。在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农村信用社服务人员下设到村一级,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取款和贷款难的问题。
2.确保营业时间,规范办理业务。对各乡镇服务网点要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营业时间,规范办理业务,照章办事,和谐营业。杜绝优亲厚友、取人情款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随到随取随存的服务局面,为民谋利益。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关于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的调研报告】。金融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对业务能力太差的人员应给予辞退或降资处理,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合格的人才,以高效、优质、快捷的服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办理贷、存、取等手续,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基层网点的职能作用,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积极为经济建设作贡献。
4.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县信用社要加强对各营业网点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对态度恶劣、服务水平差的人员要批评教育,若有违法乱纪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5.加强对基层营业服务网点的检查指导。县信用社要经常深入各网点,对营业服务质量、水平加强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对基层网点的考核奖惩制度,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信用社为“三农”服务水平的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