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A路办事处司法所在上级各业务部门、办事处党工委的指导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为中心,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此,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作以总结。
一、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工作:
1、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普法工作的关键之年,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的主要任务仍是依法治街道、依法治村,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达到依法治理的目的。
一是根据办事处的实际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在年初就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并与各村党支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签约率达到100%。一年来,各村委会、办事处有关部门都能依据“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完成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办事处及其各村根据不同实际、不同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上半年由于土地征用引发的各种上访、纠纷较多,我们就充分利用村定频音箱和广播喇叭,宣传《土管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在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中,利用墙报、版报、过街横幅标语,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宪法、刑法等进行宣传。据统计、各村及办事处机关在此次活动中,书写标语240多条,办板报8块、墙报8块,悬挂过街标语10条。
三是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办事处根据民族团结月活动,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游园活动、6.26禁毒日等各具体情况,进行咨询和宣传活动,今年在亚中广场、亚中商城、北公园举办咨询活动4次,发放《宪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知识问答等学习材料2000多份,接待咨询人数200多人。【司法所2015年工作总结】。在“科技之冬”三下乡活动中,讲授《合同法》、《土地承包法》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00多人次。对机关干部、村干部举办集中培训2期,听报告会3期,专门法律讲座2期,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所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利用宪法宣传月活动,掀起学习宪法,增强公民宪法意识的高潮。办事处普法办在四月中旬到五月底,邀请老师和自己组织,先后举办机关干部、辖区人大代表、村两委成员宪法法培训班3期,并组织上述人员100多人参加《电信杯》学习宪法知识竞赛,写出学习心得50多篇,使宪法及其历次修正案的有关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2、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工作
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是依法治街道、依法治村,以期达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今年,我们在创建活动中所做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付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
二是积极动员、明确目标、认真规划。今年一开始,办事处就上下动员,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一次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两次下发专门文件进行规范。确立的一个目标即力争在今年辖区各单位创建率达75%以上。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上报年度工作规划,依“双目标责任状”具体细化并落实到实处。
三是强化教育、抓好普及、提高素质。2004年我们从机关干部到村两委成员、从人大代表到村民、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有针对性的举办培训班2期,学习班5期、听报告会3期、法律讲座2期,各村委会出墙报、板报10块,张贴宣传挂图160多幅,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月、严打整治阶段、游园、农牧民运动会等进行宣传,使广大的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从今年各村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明显减少就可看出,村民的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大提高。【司法所2015年工作总结】。
四是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办事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36个,村委会都依各自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八一村是今年的重点整治单位,村内有蔬菜市场、瓜果市场,流动人员是常住人口的近30倍,情况比较复杂,秩序比较混乱,年初办事处就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卫生、社区管理等业务部门配合村委会进行整治,通过组织准备、宣传动员、重点整治、建章立制5个阶段的工作,已初见成效,市政法委在调研时给予认可。
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
办事处共有调解委员会9个(中G村2个),共有调解人员48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基石,调委会今年主要工作有:
(1)坚持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纠纷。办事处今年的不稳定因素主要来自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和因土地被征用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A路办事处属于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城市扩容、村镇建设都涉及征用土地和村民让地搬迁的问题,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的发放不免会引起纠纷,特别是存在土地流转关系的情况更为复杂,所以,司法所及其各调委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做好调解预防工作,防止村民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中G村26户外嫁女、新增人口的二轮土地承包经大量工作后,终于落实。
(2)巩固一个基础、抓好培训教育。一个基础即人民调解工作的“五有四落实”;由于客观原因,各调委会除印章和标示牌外,均已达到上级的要求。同时将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业务集中培训结合起来,统一组织调解员集中学习3次,业务培训2次,并组织小三四工二村调委会成员参加法院旁听一次,使各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3)建立各项制度,完善信息网络。由司法所统一打印并发给调委会,包括纠纷排查、纠纷登记、请示汇报、统计、档案管理、回访和工作制度等,有效的规范了调委会的工作,强调落实的是纠纷排查制度,这样就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网络,使各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通过这样的渠道,我们在今年收集信息10多条,其中就有2次80人左右的集体上访是通过这样的渠道获得而得到及时的遏制。
一年来,办事处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起,成功率在90%以上,制止群体性上访2起80人,但还是有部分纠纷未得到及时的调解而造成上访或诉讼,出现的一个新特点就是赡养和土地流转中的纠纷有上升趋势,分析其原因。一是土地被征,子女将补偿费不给老人或用于其他,造成赡养纠纷;二是土地增值,加之以前的合同或协议(口头协议更多)不规范造成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其他纠纷如邻里、婚姻、债权债务,生产经营等未出现波动。
2、安置帮教工作:
2004年办事处有2名劳教回归人员,均为“FLG”习练者,回归后其思想波动是很不稳定的。【司法所2015年工作总结】。办事处、派出所、村支部都给给予极大的关注,按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想方设法给予安置并落实相关政策,定人定期给予帮教,未出现脱管现象,经市政法委今年10月份的集中教育,均表示彻底与“FLG”决裂。
3、法律服务工作:
此项工作的开展,主要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是为前来咨询的村民提供服务,解答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疑惑和有关法律问题,代写各类法律文书,代理一些民事、经济案件。由于没有法律服务所,所以今年解答咨询人数50多人次、代书5份、代理案件2件。二是与办事处合同管理委员会对合同、协议的见证提供服务,因合同管理在农经站,我们只起一个指导和把关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1、在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工作中,个别村组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创建工作,档案管理有不规范之处。
2、人民调解工作中有推诿现象,造成上访或诉讼、信息传递不及时,调解力度不够。
3、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缺乏,法律服务所的撤销,为村民提供服务渠道受阻。
《司法所2004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