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每周一7:00至周六凌晨4:00(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
买卖品种与规格
1.九汇贵金属出售的品种为九汇贵金属投资型标准银条,白银纯度不低于99.9%,银条重量规定为20公斤、50公斤、100公斤。九汇贵金属收购的品种除上述标准银条外,客户也可以选择交付其他精炼厂或贵金属公司出品的白银制品(须提纯至99.9%,并且提纯后重量以公斤计算)。以上所有买卖品种统称“湖北九汇标银”。
2.九汇贵金属提供连续(非买卖时间除外)白银买卖报价(单位:人民币/公斤,人民币以后保留两位小数),该报价以国际现货白银市场价格为基础,买卖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3.白银买卖的最小单位为20公斤。
4.九汇贵金属在客户以预付款方式买入或卖出时收取手续费,结算时收取相应手续费(手续费按量计算,100公斤标银,每公斤8元;50公斤标银,每公斤9元;20公斤标银,每公斤10元)。客户以全款方式买入九汇贵金属出品的银条,九汇贵金属不收取手续费,但每公斤收取800元加工及流通费用;客户以全款方式卖出湖北九汇标银,九汇贵金属不收取手续费,但收取检验费用。
5.客户以预付款方式买入湖北九汇标银后,直至进行白银提取或结算期间,相应数量的白银由九汇贵金属代为存放和保管,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为库存费,由客户承担。库存费支付标准为每日0.3元人民币/公斤,以第二日凌晨04:30为库存费结算点,周六凌晨04:00前未交收或未结算的白银收取3天库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