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历任州判官、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尚书丞、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1587年(万历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赠太子太保,谥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海瑞的祖先原籍福建,南宋时有个名叫海俅的人,从福建迁移到了广州,海俅的重孙海逊子在明朝开国之初是广州卫指挥(正四品武官名)。海逊子的儿子海答儿于1383年(洪武十六年)从军来到海南岛,就在琼山县落了户籍。海答儿的儿子海宽,中举后曾任福建松溪县知县。有子侄海澄、海澜、海翰、海鹏、海迈五人,其中海澄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其他还有三人中过举人。唯独海瑞的父亲海翰无所作为。
海翰娶妻谢氏,谢氏于1514年(正德九年)生下海瑞。海瑞出生4年后,父亲海翰便死去了。从此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靠祖上留下的几十亩田,勉强维持生活。谢氏性格刚强,对海瑞要求很严格,不让他像一般儿童那样嬉戏玩耍。海瑞自幼攻读诗书经传,他立志日后如果做官,就要做一个不谋取私利,不谄媚权贵,刚直不阿的好官,因此他自号“刚峰”,取其做人要刚强正直,不畏邪恶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