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都有人认为李恪是唐太宗最喜欢的儿子,那么事实是否确实如此呢?我们还是一起来看一看史实吧。
首先,同样是在《旧唐书》中,对李恪是“太宗常称其类己”(《唐会要》中记载为“太宗尝称其类己”。可见这里的常通尝,意为曾经而不是常常),对太子承乾则是“太宗甚爱之”,而对李泰更是用了“魏王泰宠冠诸王”这样的说法。如此一番比照,唐太宗对李恪这位所谓的“爱子”的宠爱,也实在平淡无奇了些。更何况唐太宗对三位嫡子的爱护在史书上的记载是数不胜数,而对李恪的照顾相比之下就单薄了许多,甚至无从列举。李恪能否算上是唐太宗爱子,着实值得推敲一番。
其次,根据史书的记载,李恪最迟贞观七年便去了封地,而与李恪同龄的李泰不仅不“之国”,唐太宗甚至还想过让其“入居武德殿”,最后还是被魏征力谏劝止。李治更是自长孙皇后去世后就一直由唐太宗亲自抚养,甚至在被封为太子后,仍让唐太宗不惜公然违反礼制也要继续留在身边,这便导致了褚遂良刘洎等人分别在贞观十八年、二十年相继上疏恳请皇帝不要留太子在身边一味溺爱,放其回东宫。
而贞观七年李恪赴任齐州都督时,唐太宗对李恪说:“父子之情,岂不欲常相见耶?但家国事殊,须出作藩屏。”可见让诸王之藩是因为“家国事殊”,更是为了绝诸皇子的“觊觎之心”。但这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更适合身为太子同母弟的李泰而不是庶出的李恪,毕竟作为太子同母弟,李泰对储位的威胁才是最大的。然而唐太宗在“家国事殊”面前却出于私心,仍旧选择把心爱的李泰、李治留在了自己的身边,却将没什么威胁的李恪打发到封地上去。如果唐太宗真的舍不得李恪前往封地,真的心疼爱子的话,想必李恪也应当如同李泰李治一般,留在自己的身侧,但是唐太宗并没有这么做。也许有人认为是朝臣的反对与力谏,使得李恪不得不远赴封地,不过唐太宗可不是会这么乖乖听话的人。
《旧唐书》中就有记载,李泰撰成《括地志》后,唐太宗“赐泰物万段”“俄又每月给泰料物,有逾于皇太子”,惹得褚遂良上了一篇《谏魏王泰物料逾东宫疏》。唐太宗虽然对褚遂良的观点表示赞同,但并没有因此削减李泰的开支,而是下了一封《皇太子用库物勿限制诏》取消了太子的开支限制,变相地维持了李泰逾制的花销。而李治被立为太子后,也因为一直同唐太宗居住在一起而并不是按照惯例入住东宫,被褚遂良、刘洎等人屡屡进谏,唐太宗最终也只是答应了让李治每个月一半的时间住到东宫,一半的时间仍旧留在自己身边。
可见群臣的意见唐太宗虽然会听取,但如果他是真的想这么做的话,总有达成的手段。所以唐太宗若真的想将李恪留在身边以成全自己的爱子之情,是绝对能做的到的。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说了一番场面话,什么“父之爱子,人之常情”“但家国事殊”。如此也能认为李恪算得上是唐太宗爱子的话,个人以为这样的“爱子”其实不提也罢。
再者,贞观11年时唐太宗对李恪说的这番话――“父子虽至亲,及其有罪,则天下之法不可私也。汉已立昭帝,燕王旦不服,阴图不轨,霍光折简诛之。为人臣子,不可不戒!”翻译成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就是:父子之间虽然是至亲,一旦犯罪,则天下的法令不能够偏私。汉朝已立昭帝,燕王刘旦不服,暗中图谋造反,霍光以一封便笺就杀了他。为人臣下,不能不深以为诫!
很明显,这口吻已经相当严厉了,根本不是父子之间联络感情的话语,而是在训斥。而联想一下正是在这一年,李恪因为打猎踩坏百姓庄稼的事被唐太宗罢免了安州都督一职,所以番话实际上是唐太宗在非常严肃地斥责李恪:“虽然你是我儿子,但你若不遵纪守法我也救不了你!”真不知道要如何才能看得出来,唐太宗其实是一副爱子情深的模样的。
至于贞观12年唐太宗给李恪写的这封信,若只注意到“汝方违膝下,凄恋何已,欲遗汝珍玩,恐益骄奢”这么一句,自然会觉得其间是饱含了父子之情,然而此信的题目却是《诫吴王恪书》。诫者,告诫、警告之意,齐王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