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那么,王婆骑木驴究竟是一种什么刑罚呢?
宋代的刑罚,分"极刑"、"徒刑"和"流刑"三大类。
极刑分绞、杀、剐三个等级。绞刑一般适用于妇女,让她们得一个"全尸",算是当年对妇女的优待。像王婆、西门庆之类通*人犯,罪大恶极,都应该判处"极刑"。所以王婆得到了当年的"最高奖赏":不但被判剐刑,还享受了"骑木驴"游街上刑场的殊荣。书中描写: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这一段描写,当然不一定是宋代刑罚的实录,而很可能是明代人加上去的。朱元璋登基做皇帝以后,惩治贪官和淫妇特别凶狠:贪官只要贪污五十两银子以上者,就处"活剥皮"极刑,各地都设有"剥皮亭",剥皮之后,还要"揎草",放在剥皮亭内示众。妇女只要因奸情而谋杀亲夫,不但要受剐,而且要"骑木驴"游街。
"剐刑"俗称"千刀万剐",江南通称"杀千刀",按律法规定,必须剐一千刀,一说三千六百刀。如果低于这个数字,刽子手有受贿的嫌疑,就要"连坐"。因此明代的刽子手技术最高明,剐刑的最高历史纪录是魏忠贤的"对食"客氏,剐了一万多刀。--鲁迅先生说:中国的妇科大夫因为没有学过解剖学,根本不知道妇女的肚子里面有些什么器官内脏,而刽子手却"门儿清"。以前老师解释五刑中的"宫刑":男子去势,女子幽闭,都说是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则关起来。鲁迅先生经过多方考证,方才明白所谓的"幽闭",原来是给女犯动妇科手术,让她永远不可能再"偷汉子"!--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都用在这上面了!
《水浒传》中的这一段描写,估计明清时代的读者,大概是人人都明白的。时至今日,刑罚改变,"剐刑"大概还都听说过,至于什么叫"骑木驴",不要说今天的青年人不知道,恐怕许多大人,也不一定听说过,所以这里必须解释一番。
"骑木驴"其实不是"判处刑罚",而是"附加刑罚",一般都是当地百姓出于义愤,买通刽子手"法外施恩"的。这种刑罚,一般只施用于"谋杀亲夫"的女犯。潘金莲如果没被武松所杀,大概也逃不脱这一关。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