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曹雪芹的笔下,贾珍是一个带头败家毁业的贾氏不肖子孙,又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当家人。他首先是个乱伦者,爬他儿媳秦可卿的灰。曹雪芹在原稿里曾专门写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回书,对此丑行进行了彻底的暴露。只是由于脂砚斋(是畸笏叟,脂砚的批中是暗自反对删除这一节的)的干预,才改成了秦可卿病死的情节。即使这样,原稿的痕迹犹在。如秦可卿突病死的消息传开后,合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秦可卿的灵位设于天香楼上;丫鬟瑞珠的触柱而亡。特别是贾珍的奇特表现;儿媳之死他竟“哭得像个泪人”,如丧考妣,要柱杖而行(无异于哭丧一般);他要尽他的所有为她治丧。一般读者都能看出,这是曹雪芹对贾珍的最深刻的暴露和最辛辣的讥刺。
他在请王熙凤帮他协理宁国府时,将宁国府对牌交给她,说:“妹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拿这个取去,也不必问我。只求别存心替我省钱,只要好看为上。”贾珍如此重视“好看”,实际上就是不顾“难看”,难道他就不怕引起甚至加重别人对他的怀疑么?或者说,这种太不正常的表现,是否恰恰反映了他内心深处的某些其他心理和情感呢?
我们还是要回顾一下事情的另一位主角秦可卿。
《红楼梦》从多方面写出秦可卿是个非常出色非常可爱的女人。从可卿托梦交代贾府后事,足见她的远见卓识。贾宝玉听说噩耗而为之吐血,脂批说:“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从贾府上上下下都为之惋惜,可见她平时为人善良,性情温顺,易于与人相处。在“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处,甲戌本脂批:“非恩惠爱人,哪能如是。惜哉,可卿!惜哉,可卿!”脂批者的惋惜之情溢于言表,而这正是贾府上下虽然早有贾珍“扒灰”之议却依然同情秦可卿的反映。大家肯定明白是贾珍不顾廉耻,强人所难。从现有文本来看,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的事应该是贾珍逼迫她所致,所以一旦发生以后她就几乎被压垮了。由于她无法摆脱贾珍的继续纠缠,秦可卿才对王熙凤说“治得病治不得命”。
宁府上下对此事的怀疑如果被证实,贾珍所要付出的道德代价之大,他不会不明白。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贾珍这种地位的男子往往会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尽量装得自己与可卿之死无关,以避免、起码是减轻人们对自己的怀疑。也许有的人甚至会觉得女方死了,死无对证,反倒使自己安全了。但是贾珍却没有这样,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悲痛不能自制,以至于到了有病的地步,走路需要扶拐,这就值得人们注意了,他内心是否真有爱非常出色的秦可卿的一面,而不仅仅是出于玩弄异性?他决心尽其所有大办丧事,甚至“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不顾可能暴露自己与可卿的隐情而不断直接出头露面,是不是内心深处还有深感内疚的一面呢?他这种大办丧事有没有试图为秦可卿略作补救以减轻自己心灵上的压力的意思?他与那些玩弄女性造成严重后果却让女性一人承担责任的男子是否还有一点不同?
十三回回末总评脂批说:“借可卿之死,又写出情之变态(情感不正常),上下大小,男女老少,无非情感而生情(由于某种情感因素引起的情感表现)。”尤氏借口胃病复发不出面,贾蓉也不显得悲痛,这些不正常表现都是“情之变态”,“情感而生情”。那么贾珍的表现是否也是一种另类“情之变态”呢?
当然,贾珍仍然是个坏男人,这从他后来对尤二姐、尤三姐的态度上可以印证。但就秦可卿之死而言,曹雪芹没有将他的坏写得绝对化,简单化。而是从生活实际出发,像鲁迅所说的那样,“如实描写”,将他内心深处隐秘的一面写出来了,所以这个形象就显得更加丰满,经得起人们琢磨。
曹雪芹不仅写贾珍是这样,写贾赦、贾琏、贾蓉、薛蟠等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