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网站消息,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并作如下调休: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
9月3日是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但这个纪念日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八一五”四国宣布接受日本投降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照会美、中、英、苏四国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重庆(中国战时首都)时间15日晨7时,四国政府在各自首都同时宣布日本政府已正式无条件投降。与此同步,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在华盛顿将指示日本正式投降步骤的照会交与中立国瑞士驻美公使馆代办,请瑞士转交日本。受降工作正式展开。
从“九二”受降签字到“九三胜利纪念日”
9月2日,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了隆重的同盟国联合受降典礼(中国政府由军令部部长徐永昌代表)。此前一天,中央社受权宣布:我国“庆祝胜利日”,业经规定为9月3日(起),全国悬旗庆祝三日,并于9月3日放假一日。9月3日,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在重庆举行了中枢庆祝胜利典礼,蒋介石致词。但蒋介石在讲话中没有宣布将当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胜利日并非“多年”“未受重视”
在此之后至20世纪末的四十多年间,受国内国际多种原因的影响,尽管并非每年都举行大规模、高规格的纪念活动,但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绝非“很少纪念”、“长期未受重视”、“鲜见报道和宣传”,也没有因为“这是个最初由国民党政府宣布的纪念日”而“不愿多提”。所谓“由于(1951年)后来的大陆政治环境,中共长期以来(直到1995年)皆在8月15日举行抗战胜利纪念活动”更是无稽之谈。
在即将迎来胜利70周年之际,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日国家举行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