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 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 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 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 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 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 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 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
3、支部大会讨论:①本人宣读入党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②党小组发表意见;③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进行讨论;⑤举手或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4、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