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史记》
西 门 豹 治 邺
作者:司马迁文 本
译 文
原 文
文 本
魏文侯时,西门豹任邺县令。他到邺县,会集地方上年纪大的人,问他们有关老百姓痛苦的事情。这些人说:“苦于给河伯娶媳妇,因为这个缘故,本地民穷财尽。”西门豹问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人回答说:“邺县的三老、廷掾每年都要向老百姓征收赋税搜刮钱财,收取的这笔钱有几百万,他们只用其中的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媳妇,而和祝巫一同分那剩余的钱拿回家去。到了为河伯娶媳妇的时候,女巫行巡查看到小户人家的漂亮女子,便说‘这女子合适作河伯的媳妇’。马上下聘礼娶去。给她洗澡洗头,给她做新的丝绸花衣,让她独自居住并沐浴斋戒;并为此在河边上给她做好供闲居斋戒用的房子,张挂起赤黄色和大红色的绸帐,这个女子就住在那里面,给她备办牛肉酒食。这样经过十几天,大家又一起装饰点缀好那个象嫁女儿一样的床铺枕席,让这个女子坐在上面,然后把它浮到河中。起初在水面上漂浮着,漂了几十里便沉没了。那些有漂亮女子的人家,担心大巫祝替河伯娶她们去,因此大多带着自己的女儿远远地逃跑。也因为这个缘故,城里越来越空荡无人,以致更加贫困,这种情况从开始以来已经很长久了。老百姓中间流传的俗语有‘假如不给河伯娶媳妇,就会大水泛滥,把那些老百姓都淹死’的说法。”西门豹说:“到了给河伯娶媳妇的时候,希望三老、巫祝、父老都到河边去送新娘,有幸也请你们来告诉我这件事,我也要去送送这个女子。”这些人都说:“好。”
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豹往到邺,会长老,问之民所疾苦。长老曰:“苦为河伯娶妇,以故贫。”豹问其故,对曰:“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余钱持归。当其时,巫行视小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娉取。洗沐之,为治新缯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