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住渝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提交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回顾近几年的两会,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一直都是关注热点,“从田园到餐桌”每一步监督都至关重要。严琦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该根据不同环节,制定食品安全的第一主体责任人。“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应把相关产业链条上的人纳进责任人列表。”严琦说,以餐饮行业来划分,作为法人代表的餐饮老板应该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但同时应该关注相关供应商,把相关责任人都列为主体责任人,以此起到更有力的监督作用。
她建议道,餐饮行业应该公开安全食材,并定期公布餐饮“红黑榜”,把食品安全方面做得优秀的供应商,通过主流报刊、网站公布,以便消费者知情,起到更有力的监督作用。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在老的“卫生防疫站”存在时期,防疫站内部设立的科室有公共场所监督和食品卫生监督等诸多科室,由于餐馆、茶馆、酒吧等又同时属于公共场所范畴,并且相关法律法规都是卫生行政部门执行,所以涉及到茶馆、酒吧等公共场所的,食品卫生科就不去监管,同时涉及到餐馆的,公共场所也不去监管,只由一个科室监管。同时面临上述问题的,还有学校卫生监督。
随着食药机构回归卫生部,餐饮服务业许可、监管从卫生监督机构划分到食药机构后,两家对上述管理相对人分别展开监管活动,针对《食品安全法》的“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解释,食药部门为了争夺阵地,推出了《国食药监许[2009]257号》文件,将茶馆等纳入餐饮服务行业管理,而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也开展了针对有空调设施的餐馆的监管、许可。
这其实是在卫生行政权力相继分出环保、药监,又被工商、技术监督、安监瓜分后,药监回归的内讧。两家甚至服装都是一样,却以两个单位的身份去对一家进行监管、许可,引申到由门外汉的技术监督、工商、安监部门对专业卫生技术执法监督接管后的空白,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多毒大米、假奶粉、职业卫生等问题看,我国的依法治国在行政管理上还迈不开步子,是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