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是很多人都拥有的交通工具,也是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所以学习一些交通事故处理对于拥有汽车的车主来说很有必要。
1.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在事故统计中,死亡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
汽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
程序:先撤离后处理
首先,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其次,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时,应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第三,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第四,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共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汽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2、
范围:四类事故可协商解决无须报警
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二是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三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无争议;四是车辆可以自行移动。
七类事故不可自行解决
一是汽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二是驾驶人无有效汽车驾驶证;三是汽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四是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五是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六是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七是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提醒:自行协商解决后有纠纷找法院
如果事后双方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而又到交通队要求处理的,交通队虽然可以受理,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只能以《协议书》记载的事实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并据此应双方共同申请进行相应损害赔偿调解。如果双方仅就损害赔偿的数额及给付出现争议要求交通队处理的,交通队不再受理,双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汽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3、
?区别:责任确定更加完整
《简处规定》与2004年实行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两者相同之处是,都是针对事实比较清楚,责任比较明确,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且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两者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一是当事人所负责任的概念不同;二是所列当事人过错的对象和数量不同;三是对当事人责任的设定不同。
意义:缓解拥堵方便司机
?风险是处处存在着的,特别是在道路交通中,风险更是很大,有必要也是可以投保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