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限价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到大家。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2)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3)具有南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2申请政府筹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位不具备筹建公共租赁住房条件;(2)申请企业在南京市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3)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4)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3新就业人员向单位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五年;(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3)在南京市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4)本人(含配偶)在南京市无私有房产,未租住公有住房。4外来务工人员向单位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3)在南京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4)本人及配偶在南京市无私有产权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申请程序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从街道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三次审查和两次公示后获得公租房的承租资格。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其所在的单位向南京市房改办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其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方可承租。保障性限价住房面向三类人群:一是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具有南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 35 周岁的未婚个人);三是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符合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请条件,已申请廉租房、公租房及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但未选房的家庭,依旧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限价住房;而对于已享受限价住房保障的人员不得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不得再次购买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购程序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限价房从街道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购买资格;首次置业家庭、定向人才申请保障性限价住房需经以下程序:1、向南京市住建委下属的房改办提交申购材料:《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人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及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2、公示。南京市房改办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员、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统一公示。3、公开摇号,确定购买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南京市房改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购买资格并发放保障性限价住房购房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