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州积分入户如何申请和办理?
2015年,是广州积分入户新政执行最后一年!
以后到底走势如何,去?还是保留?存在太多不确定性!即使仍然保留积分入户,门槛再抬高是毫无疑问!
2015广州积分入户,对于申请者来说,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知己知彼,通晓广州积分入户政策法规和每项办事指南,提早计划,全面准备,在准备工作中做到未雨绸缪是成功入户的不二法门!
如何申办2015年广州积分入户?――工具/原料《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广州市政府2014年10号文)《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 》如何申办2015年广州积分入户?――方法/步骤
如何申办2015年广州积分入户? 1、
申办流程
见下图:
如何申办2015年广州积分入户? 2、
申请步骤
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并遵守《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www.nfrc168.com,左下端点击:积分入户申报)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预审通过后,按规定下载打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
备注: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中“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应到受理窗口当面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
2、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gif、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
3、需要提供材料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张。
4、未在9月14日12:00前网上报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应在11月20日前直接到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5、已经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的,如有要求在网上补充变更资料,应在9月12日前,按规定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于9月14日中午12:00前,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和在受理期内递交补充变更纸质申请资料。
6、如网上申请出现以下情况:系统无法访问;填报过程中页面出错;系统不能正确存储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或系统所计算出来的自评分与所填报信息的理论得分不一致等问题,可告知到系统报障邮箱( gzjfzrh@126.com ),工作人员将按规定核实修正并回复邮件。
如何申办2015年广州积分入户? 3、
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一)基本材料(申请人应完整提交)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证或认证证明。
4、合法住所证明。
①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拥有房屋的,提供市国土和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②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市国土和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或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借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租赁住房的,提供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6、有效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证明。
①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的,提供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的,提供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社保缴费证明。
8、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最迟可于11月20日前提交)。
9、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不提交,统一由公安机关核查)。
(二)积分材料(申请人根据个人积分情况选择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或验证证明。
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证书信息页面或验证证明。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证书信息页面或验证证明。
4、无偿献血证明。
5、志愿服务证明。
6、义工服务证明。
7、个人纳税证明。
如何申办2015年广州积分入户? 4、
落户说明
申请人落户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地街(镇)设立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在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如何申办2015年广州积分入户? 5、
各区积分制申请受理窗口、政策咨询一览表
越秀区: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83609741
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
海珠区:
1、沙园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84351085
海珠区沙园大街26号二楼
2、琶洲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89238301
3、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
昌岗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66218844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37号之一
荔湾区:
1、站前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86433609
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
2、华林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81240327
荔湾区长寿西路72二楼
3、石围塘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81547074
荔湾区芳村大道西83号二楼
天河区:
1、车陂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22130810
天河区东圃大马路16号
2、石牌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87564410
天河区石牌东路127号
3、龙洞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87028707
天河区龙洞东路219号
白云区:
1、新市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36285946
白云区汇侨中路28号
2、江高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86200396
白云区江高镇江新路3--5号首层
3、景泰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62692692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平安路平安西街9号
黄埔区:
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
82370470
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
花都区:
1、新华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36995418
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105号
2、狮岭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36919718
花都区狮岭镇阳光南路15号
3、花山镇政务服务中心
86947650
花都区花山镇自编菊花石大道57号之九
番禺区:
1、南村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34724052
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
2、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