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如何申请助学金――方法/步骤如何申请助学金 1、
学生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后,交班级辅导员处。
如何申请助学金 2、
学院审批及公示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在本单位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如何申请助学金 3、
学院复核及公示
学生处对各院系审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整理复核,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以及校园教学园区和生活园区宣传窗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何申请助学金 4、
学院审批并报上海市教委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整理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批准后的各项奖助学金获得者报本市教委审定。
如何申请助学金 5、
奖金发放
学院收到本市教委关于国家奖学金、本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拨款后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助学金按10个月逐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如何申请助学金――注意事项
在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助学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困难认定程序的认定结果和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审核和推荐,对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或没有经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各系、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须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