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来之后放在家里不常坐,两周后家人告诉我,没坐几下座垫内部破了个大洞,导致塌陷了。我觉得一个正常的沙发不可能才用两周就破了,怀疑是沙发质量有问题。于是想先跟卖家反映一下,可没想到……
1、主动寻找卖家沟通。
大家看看这卖家的售后,连问询一下的意思都没有,直接装死!这可把我气坏了,冲着售后态度,我还就跟他杠上了。
2、向淘宝申请售后维权。
我最先想到的自然是申请售后维权,但因为我没有及时发起维权申请,已过了15天的维权期,维权入口已经关闭了。
此路不通?!怪不得卖家如此有恃无恐啊。
3、向淘宝客服投诉卖家。
看到卖家始终不回复我,我真担心卖家出了意外,于是用小号拍货+投诉卖家,终于把卖家救活了。本以为卖家会感谢我救他一命,可没想到卖家却是在和我扯皮……
反正卖家就是一口咬定是我坐坏的,跟别提怎么解决这个事情了。我见这样扯皮下去是没有结果的,结束后再次向淘宝投诉,淘宝又是把皮球踢给卖家。
原来,淘宝的维权就是这样子的啊,对我这个情况根本行不通嘛。
4、向消费者协会、工商投诉、质量监督局投诉。
无奈之下,我开始寻求平台之外的帮助,我拨打了12315热线、工商局、质量监督局的电话对该淘宝商家进行投诉,但他们都答复我:只能受理宜春地区的商家的问题,涉及外地商家的,得到其所在地投诉。那不还是没戏嘛。
这时,我都有点泄气了,恐怕大多数人最多维权到这一步,就只能自认倒霉,不了了之了吧。
可是想到卖家那态度,看着客厅无人问津的沙发,我真是越想越生气,难道就任由这样的无良商家随意糊弄吗?好歹我也是一个法律工作者,难道就不能用法律给这样无良的商家一点教训吗!
5、逆袭之路:吃我一张船票!(重点篇幅)
① 获取商家个人信息。
决定起诉之后,我首先要拿到卖家的有效个人信息。
就随便点开一个淘宝客服,问客服拿链接。淘宝术语叫“信息披露”,即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去换取卖家的身份信息。如果淘宝拒不提供或不能提供,那根据法律规定,我也可以将淘宝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然后,我拿到了卖家的信息。
(本段法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
② 本地起诉。
本来,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们在网购时提交的订单就是买卖合同,收货地就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我可以在万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难题:本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原来我发现,淘宝给我们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坑。在《淘宝服务协议》第九部分第三条规定:“一旦产生争议,您与淘宝平台经营者均同意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若按此协议,万载县人民法院居然是没有管辖权的,我还必须到外省去起诉对方。
不过,该淘宝协议隐藏在大量繁琐咨询中。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应当认定为格式条款,可请求法院裁定其无效。所以,如果被告对本地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话,我也会用该理由申请法院将其异议驳回。
所以,我这才来到了万载法院,拿起了诉状。可是,这诉状该怎么写呢?
(本段查阅、使用的法条有《民事诉讼法》第23条、《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③ 诉讼策略。
民事诉讼的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我要告对方产品有问题,那就应当由我来举证其产品的质量缺陷。为了增加胜算,我可能要提供该沙发的质量鉴定报告,但鉴定的过程和花费对任何一个普通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个大麻烦。以此理由起诉对方可能使自己陷入被动,若不能举证可能导致败诉。
所以我最好不要以该诉求来起诉对方。可不以这个理由起诉,又该起诉卖家什么呢?
我仔细的检查过该沙发,发现该沙发居然没有品牌、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等,而我当初还以为是某品牌才购买,哦,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三无产品”吗?
思量一下,我设计了一条策略。我在诉状中写道:“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给我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我正确使用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其属于欺诈销售,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货款353元,并依法进行三倍赔偿共计1412元。并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三无产品:《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36条。
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如此一来,便将举证责任倒置了。我要求被告自证其产品的合格属性,从而把举证责任抛给被告。若其不能举证,将很可能败诉哦。
我按此提交了起诉意见书以及相关的证据,请求法院立案开庭。万载法院审查之后,最终受理了我的诉讼请求,我便回去等消息了。
(这里要赞一下我县法院的那位不知名的值班庭长。我跟他介绍了情况后,他马上就决定受理,而且判断被告很可能会找我和解,后来果然如此,足见其业务水平之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④ 诉讼时效。
虽说淘宝的售后维权期是15天,可只是淘宝公司自己定的规则,幸好国家还有一种叫做法律的东西。否则卖出的商品过了15天就不管事了,所有人的汽车房子、家电装修等东西,都要半个月换一个了。
尤其是像沙发这种耐用商品,和那些食品衣服之类的商品更是不同的,有专门的法条进行解释。
《民法通则 》 第135条、第136条第2款
涉及商品质量问题未声明的,诉讼期时效是一年。⑤ 诉讼思路。
有了上面的种种策略,我觉得卖家想赢就难了,若卖家败诉,那他就有大麻烦了:
首先,卖家需赔偿我1412元货款,本金+3倍惩罚赔偿。
其次,我也不用担心异地执行难,我可以用判决书要求淘宝冻结、划扣其店铺保证金。
第三,判决书必然会认定被告的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产品,那我可以督促淘宝查封该卖家的店铺以及全部商品。(这里才是绝杀!话说一个好店铺该值多少钱呢?)
退一步讲,即使法院没能支持/全部支持我的诉求,那对方从江苏来到万载县应诉的成本的这些交通食宿、误工损失等费用,必定远远大于353元货款了。而我的诉讼成本,却只有50元。对,涉案金额不足1万元的案件诉讼费用只需要50元。如此对比,我仿佛看到了卖家要吐血的表情了。
不就是耗吗,想想他当初那爱理不理的态度,就坚定了我要跟他耗下去的决心。
何况,即使败诉,事已至此,难道我不会等他回去了之后用其他合法理由再起诉他一次?
我猜,这里有童鞋要问了,假如被告不来怎么办?
这个问题问的好,只是被告不来应诉,法院还是会如期开庭,缺席审判的。被告不来举证,等于放弃了自己举证的权利,我倒想看看他能怎么赢我?
重要提醒:
原告起诉的理由必须要合理合法,再逼对方必须来应诉举证,这才能打赢官司。
否则原告无理恶意诉讼,就算被告不来,法院缺席审判依然会判定原告败诉,那不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搞不好还可能被卖家反诉,要求你赔偿对方应诉的交通食宿及误工损失。
所以,劝大家不要恶意诉讼。
⑥ 庭外和解。
又等了几天,终于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上午收到短信,下午卖家就主动打电话来了。卖家开口就要赔偿我一套新的沙发,希望我撤诉。我说:得先道歉!上午收到短信,下午卖家就主动打电话来了。卖家开口就要赔偿我一套新的沙发,希望我撤诉。我说:得先道歉!
同一个旺旺,这下乖了:
本来还没完全消气呢,想教训一下那个客服的,结果就被炒了?
套路玩的深,谁把谁当真……
呵呵算了,我也不多说了,我就
不管如何,卖家很快赔偿了我50元诉讼费和新沙发。
破沙发卖家也不要了,不然他还要多出一笔快递费。破沙发卖家也不要了,不然他还要多出一笔快递费。至此,作为消费者的我终于在维权之路上大获全胜,卖家就之前他的服务态度对我赔礼道歉、就商品问题赔偿一套新沙发、就本次诉讼承担费用。
我呢,也就没有多要其他的钱,何况平时我工作太忙,也就见好就收啦~
一个网购纠纷,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交涉时还受到了委屈,而通过交易平台(淘宝)无法解决的事情,最终通过诉讼途径得到了解决,我不由得觉得,这真是社会法制的进步,也是时代的进步呀。
所以说,各位童鞋们,干啥都要多学点法律啊~
提醒各位剁手党:
面对繁杂的网络购物,建议下单时一定要看好商品的介绍信息,并与商家沟通好退换货事由;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并保留好商家的发货单据;与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相关的行政部门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等投诉;也可直接向卖家住所地或收货地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最后我要求100个赞,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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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朋友觉得我花那么大精力去做这件事情很不值得,就像一开始我妈笑我来着那样,确实,维权的经历是很耗费脑力和情绪的,包括把这篇文章写出来也一样花了我很多时间。
但我这人性格就这么较真,吃亏受气却不甘默默地做受气包,也就有了这次不计成本开始的决心,也有了见好就收的结局。我觉得挺好的,至少我出了一口恶气,抚平了我受委屈的心灵,还收获了这么多的赞,我也是很开心的。
还一个很重要的是,我向我妈证明了我不甘受气的决心和拼搏的能力。如果当时我听我妈的话,认怂受气的话,你们也就看不到这个故事了。精彩吧?呵呵,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看得过瘾,认可我的知识与劳动,欢迎打赏一两块,而且是打赏给我妈。
其实我倒不缺那么块儿八角的,我挂个我妈的二维码求打赏,就是想看她时不时的收到一些小钱让让她开心下,就好像是我不断地向她在炫耀啊,真爽!
(这是就我妈的微信,打赏的请随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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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老板,打赏的够买一个多沙发了,我妈很开心,很多次的小开心,如果我妈会玩,我真想邀请她来回答“你最意想不到的一笔收入是什么”这个问题啦)
--------------评论互动--------------------
1、很多童鞋说我的成功只是胜在“三无”。
不全是。“三无”只是我找到的胜算最大、最方便的一条路,但若不是三无也是可以打一场官司,我其实还做了其他准备没用上而已。再不济我就先垫钱做一个质量鉴定了,如果的确是质量问题,这笔钱还是可以找对方拿回来的。
也许卖家可能是因为怕麻烦而认怂,但这绝对是卖家最聪明的选择。诉诸法庭,卖家绝对是败多胜少,就算胜了也只会是惨胜。占理又较真的人,确实不好惹。
2、为什么不检查好再签收,签收了才说货有问题?
谁买个沙发,签收前会先拆开来坐坐站站100次?那买个手机是不是要先用了两个礼拜?买个电视是不是要看个几天?去商场购物还会买到有劣质商品呢,,您要这么做,看快递员会不会当场甩您一个大耳刮子。
3、沙发是不是我故意弄坏的?
做坏事要有个合理动机,其他的索赔我都放弃了,难道我花那么大精力故意把原本好的沙发搞坏,就为了赚个坏沙发?我要没故意的话,那就是在正常使用了,沙发是耐用商品啊,就算我天天坐,两个礼拜就坐坏了,这还不是质量问题是什么?见过谁家里的沙发电视冰箱半个月扔一次的。
4、都用过了淘宝15天维权期了还好意思维权?
答:呵,敢不敢在自己的店铺里写一条声明:“本店出售的商品过了15天概不负责”。
5、为什么同意和解撤诉?
性格相关,吃软不吃硬,对方认怂我反倒就心软了,习惯性的留了点余地。现在看来还是有道理的,至少因为没有多获利,还可以站在道德高点去反击那些说坏话的无良卖家。
6、还是能看到一些“三无”商家指责我、讥讽我甚至咒骂我。
我编了个小故事:某地盛产小偷。某天,一小偷行窃被发现,失主取回了财物并教训了小偷一番,小偷们义愤填膺地咒骂失主:“你竟然抓我们?知不知道我们就是靠这个吃饭的!”、“道德败坏!你这是要逼死我们!”、“你这个败类,我们要是活不下去了就来找你拼命!”众小偷纷纷附和道。
7、唉,写这些,是因为再次见识了一些人的恶意和愚蠢呐。
8、别再说沙发丑了,不管怎样,我都已经有两个了……╮(╯▽╰)╭
9、我不是律师,不是老师,不是教练啊。
-------------故事后文-------------
这个帖子火了之后,我偶发现了这些有意思的事情。尽管对这个商铺打码的,但还是有一些童鞋搜索到了这个店,然后在商品页面提了这些问题:
看到这些,卖家心里又是懵逼的。
也曾打电话发短信,要我删除本贴,否则怎样。
呵。给他打码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我本以为经历过这件事情,卖家会得到一个教训。
可我今天偶然看下页面,发现还有这样一个售后服务评论。
我的帖子是在8月9日发表的,而在这之前也有人反应商品的质量和售后问题,在之后也有人反应客服死了的问题。看来,这种恶劣的态度确实是他一贯的手法啊。
其实不用问我店铺名,他家的沙发估计做了推广,淘宝一搜“南瓜小沙发”,前三里就有他。
我知道我的帖子虽然看的人多,但也影响不了你多少生意,我也无此本意。
可是,老板啊老板,真的要把你逼到绝路你才会好好做生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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