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拍案叫绝的马屁诗 有哪些令人拍案叫绝的推理桥段?

一夜之间收到好多赞~~好开心~
看了评论想认真说下,我只是一个搬运工~
作者是素熙,又名吐维、阿素、Tsuhime、toweimy。
这篇很长,阅读之前请做好心理准备~
番外部分是海龟汤游戏问答,觉得没有正文精彩,又实在太长,最后我就给删啦~
如果想看素熙的小说可以去百度贴吧
里面有她的小说目录~这样就可以慢慢看啦~


以下是原答案

以前看过的一个故事
《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

作者素熙

侵权删

  会开始注意那个人的部落格,是因为室友Q的关系。

  我的室友Q是个非常喜欢思考的人,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日常生活的小事都好,Q都可以用缜密的逻辑加以推理。

  例如把筷子伸出去夹菜时,Q会思考往右还是往左比较有利于迅速夹到想要的菜。

  例如带他那只腊肠狗出去溜时,Q会先上网查询家附近的地理环境,以规划出一条对狗最有运动效果、又不会妨碍到住居安宁的路线。又例如我带女朋友回我们合租的屋子前,Q会慎重地检讨房间的摆设,并设计出最容易让女孩子产生浪漫情怀的空间。

  有时候我觉得Q这样活着有点累,这大概也是Q活了二十二年交不到女友的原因之一,但Q先生总是乐此不疲。

  但Q最近,把全副精力都放在思考一件事情上,就是那个部落格。

  那并不是个多热门的部落格,开始只是他想找捷运附近适合聚餐的店家,于是就在Google上打了「捷运 聚餐 热门店家」几个关键字。

  但估狗就是这种个性,永远都会找一些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垃圾资讯给你。

  因为那个网志里刚好有一句话是:『有时和同学聚餐时聊起往事,以前系上热门的科目、学校附近的店家等等,都会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上次我坐捷运……』于是我就不慎用了Q先失的电脑误点了进去。

  那真的是一个很冷清的部落格,扣掉作者,每篇文章大概只有十五六个人点阅。内容也很平凡,就是关于一个人的恋爱故事。

  部落格的主人似乎交了个男朋友,她和那个男友交往了三年,这位小姐就把和男友相处的点点滴滴,以一天一篇的方式,全数写成网志放到网路上。

  网志主大概觉得这种私人部落格不会有人看,就算不小点到也不会多留,所以连和男友一些私密情事也都写了上去,包括滚床单的经过。

  但事实证明网路无远弗届,而且无所事事的浏览者居多,像我和Q先生就是一个。

  真正让我对部落格感兴趣的倒不是炒饭过程,而是部落格主人纪述事情的风格。这个作者非常神奇,他可以用分点分项的方式纪录任何事情。

  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作者写到他和男友两个人上街买衣服。一开始是日期,然后作者下了标题:「和Tony上街购物」而后下面就开始条列:

  『一、今天天气很好,出大太阳。』

  『二、Tony今天穿了件贴身的衬衫,还戴了太阳眼镜,非常帅气。』

  『三、Tony陪我去海边,天空好干净,一片云也没有。』

  『四、中午在附近的蛋包饭连锁店随便吃吃,两人总共付了新台币985元。』

  『五、Tony在墙边偷吻我,我很害羞。』

  『六、九点的时候Tony送我到家门口,他一路目送我上楼梯。』

  『七、Tony忽然出现在门口,我吓了一跳。』

  『八、Tony他……』

  诸如此类的写作方式,我看得是啧啧称奇,特别是这种条列式的写作,遇上炒饭的情节时,就会变得很微妙。

  『一、Tony洗了澡,边擦着头发边走出浴室。』

  『二、Tony站在床边:(1)脱了上衣(2)脱下裤子(3)脱下了内裤(4)用脚将他们全都踢到一边去。』

  『三、Tony跨上了我的床,在我的床上:(1)压到我身上(2)低头亲吻我的唇(3)用唇扫过我的脖子(4)把唇停在我的胸口(5)咬住我的乳头。』

  『四、我呻吟了一声。』

  『五、Tony把手伸到我的大腿间:(1)扯下我的里裤(2)抚摸我的大腿内侧(3)往我的体内探索……』

  我看得固然津津有味,Q先生则比我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他每天固定都会坐在电脑前,平常他是不太上网的人,但为了追踪那个人的网志,Q现在晚上都会准时开电脑。

  这让我十分稀奇,Q平常就算对什么东西表现出特别热衷,等他研究完了、思考通了之后,这样东西马上就会被他丢一边去。

  像这样长期地专注于一件事物,从我认识Q以来还是第一次,不知道这个部落格有什么令他思考不透的事,我还真想问他。

  部落格上的日记持续了很久,这个格主和Tony还真是打得火热,每天都可以列出几十条项,让不缺女友的我也羡慕起Tony来,有一个如此热情的女朋友。

  但有一天,那个部落格的记事忽然变了。

  那是某月的某日,我和Q一起守在电脑前,看着部落格上贴出简单到可以说是惊悚的讯息。

  20xx年10月x日

  我,失恋了。

  而接下来几天,部落格的主人仍然继续更新,但记事风格忽然变了,以那篇失恋宣言开始,开始出现这样的文章:

  『失恋第一天,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坐在窗前看着雨景。』

  而且还不只一天,接下来数日都是如此。

  『失恋第二天,在便利商店买了三个便当,窝在房间里当三餐吃。』

  『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

  『失恋第四天,试着在人行道未干的水泥上留下自己的足迹。』

  『失恋第五天,邻居养了十五年的狗死了,在窗口挂一副风铃为他哀悼。』

  这样的失恋记事持续了一段时间,我看了大约一礼拜,就失去兴趣了。主要是这些记事都短短的,不如之前分点分项的日记那么有趣。我把我的电脑抛到一边,和我的新女友关门胡混,过几天就忘记这件事情了。

  但令我惊讶的是我的室友Q,他并没有放弃那个部落格,反而更热衷了。每次下课回家,Q就像是急着撇条的狗一样,放下包包就冲进房间里,打开电脑看更新。

  我本来以为部落格主有什么特别的文章,还特地打开电脑又窥探了一下,但是没有,仍是那些索然无味的短语。不过就是个失恋女人无聊的呻吟罢了,我不懂为何Q如此感兴趣,大概和他没有谈过恋爱有关吧,我只好这么想。

  但过了一阵子,我在房间里念书,却看见Q从他房里跑出来,在起居室里打转。

  「太奇怪了,这真是太奇怪了……!」

  Q边打转边说着,我们住的是ShareHouse,但其他室友都因各种不同的原因搬离这里,所以这儿等于是我和Q先生的城池一样。

  「什么东西奇怪?」

  我问他,想说他是不是开始思考为何黏鼠胶可以黏住蟑螂之类。

  「太奇怪了,这件事整个都很奇怪……」

  Q一边说,一边掉头又冲回电脑前,弯身动着滑鼠。我感到好奇,跟在他身后进了他的房间,却见他萤幕上仍是那个部落格。

  我看着Q先生滚过滑鼠,那个部落格仍然持续揭载着,格式还是一样,而且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更新到一百四十几篇。

  『失恋第一百四十五天,钥匙不小心掉进了马桶,眼睁睁地看着他冲走。』

  『失恋第一百四十六天,窗台的铃兰枯萎了,在公园替他做了个坟。』

  『失恋第一百四十七天,常去的咖啡馆倒了。』

  『失恋第一百四十八天……』

  我快速浏览着,这些记事确实是千篇一律,但我多少可以读得出来,每一则记事背后,都隐藏着部落格主人深沉的寂寞与哀伤。虽说是生活中的锁事,作者纪录的却不脱那几个意象:遗失、消灭、抛弃、衰老、死亡……大柢是这一类的资讯。

  我大概可以理解部落格主人的想法,但这种记事法说透了也就平凡无奇,我在大学里修的文学展演和剖析,教得都比这个深。我还是不懂Q为何如此兴致昂然。

  「你不觉得奇怪吗?」Q先生持续着他的提问,我谨慎地看着他。

  「哪里奇怪?」

  「从失恋那一篇开始,到现在已经一百四十几天了。」

  Q先生搔着额发,在床边坐了下来。其实平心而论,Q的外表倒真算得上是个优质帅哥,如果我喜欢的是男人的话,搞不好会跟他日久生情也说不一定。

  「一百四十几天就一百四十几天,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问。

  「就是这点奇怪啊!就算是罐装可乐,保存期限也只有一百五十天。」

  「我不认为这件事和罐装可乐的保存期限有逻辑上的关联性。」

  「我的意思是,这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Q叹了口气,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我感觉这个疑惑一定困扰了他很多天,因为他眼楮下都是黑眼圈。

  「不过就是失恋而已不是吗?照理说,像他这样理性到可以把交往的经过逐条纪录的人,应该一礼拜就想开了,持续这么久,还处在失恋的情绪里,这一点道理也没有。」

  我怔了怔。「这很难说,每个人失恋的复苏期不同。」这倒是经验谈。

  「但是一百四十几天也不合理啊,这么长的时间,都可以环游世界一圈了,美少女梦工厂五的女儿也可以养上十个了。」

  Q又捂住了脸。「不合理,这完全不合理。为什么她要伤心那么久?」

  我实在不懂Q的逻辑回路,他从床上跳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以往我自诩脑子还不错,虽然Q先生经常不可理喻,但对于他打转的点,我多少都可以理解一二。但只有这一次,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对这个部落格主人如此执着。

  「我决定了。」

令人拍案叫绝的马屁诗 有哪些令人拍案叫绝的推理桥段?

  Q忽然停下脚步,在房间中央站直了身。

  「决定什么?」

  「我要找出这个部落格作者来。」Q先生语出惊人,他坐回电脑前,把部落格的视窗开到全萤幕,「我要找出他来,然后弄清楚她为什么会难过这么久。」

  我有些吃惊。「找出她来?怎么找?」

  Q回头看了我一眼,唇角露出神秘的微笑。

  「很多方法,常上网的人在网路上遗留的资讯,比想像中还要多,何况这个部落格写了整整三年,几篇千的资讯,再加上一点简单的推理,找出这个人的真实身分并不难。」

  我学着Q坐在他的床上,交扣着十指。

  「你别乱来啊,到时候人家女生认为你是跟踪狂怎么办?」应该说已经是了。

  「等等,这就是我们要推理的第一项。」

  Q似乎也来了兴致,他用滑鼠滚着萤幕,我们之间常用这种游戏打发时间,事实上他这种喜欢乱思考的性格,搞不好我要负一半责任。

  过去我经常拿一些像是数独或是逻辑小游戏的东西怂恿他玩,或是找本推理小说,我们各自看过前面后,说出自己的分析,最后再比赛谁的推理最接近真正的结局。无聊的冬夜里,我们还会互玩海龟汤渡过漫漫长夜。

  「为什么你认为他是女人?」Q提了第一个问题。

  「咦?因为她有男朋友不是吗?」

  Q看了我一眼。「这真不像你会说的话耶,有男朋友就一定是女性吗?」

  我怔了怔,随即明白Q的意思,不禁张大了嘴巴。

  「你的意思是……她……『他』和我一样,是同性恋?」

  Q点点头。

  「部落格的文章全是以第一人称描述,站在作者的角度纪署,通常会产生一个很大的盲点,那就是我们无法看见作者本身的真貌。第一人称文章中的『我』,往往是整篇文章最大的谜面。」

  我明白他的意思,在某些推理作品里,会利用这样的盲点,设计成叙述性诡计。Q又继续说。

  「就像如果你把自己的事情写成日记,很多读者看见你写什么『每天和女友打得火热』、『我女友今天超正』之类的描述,多半就会不假思索地把你归类为男性。这是典型的异性恋思路模组,再加上你的个性,也容易让你的记事变得比较阳性。」

  这倒是真的,我想我潜意识里一直希望自己成为男人,所以讲话也好、行为举止也好,多少都有点男孩子气。就算实际上没有,因为我潜在的欲望,我在写成纪录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将我的形象塑造为偏向男性。

  不过我不会把和女友打的火热这种事放上网,我女友很害羞的,我要先声明。

  「所以他是……男的?你有什么证据?」我问

  「嗯,证据是有一些,不过最多的是直觉,」

  Q举起一只手指,「比如说,部落格里虽然常说两人一起出去玩,但是却很少提到像百货公司、逛街之类的活动,虽然不排除也有不爱打扮也能交到男朋友的异性恋女人,但我认为他们的活动总体来讲比较偏阳性。」

  「嗯,说的也是。」

  我看着网路上滚动的卷轴。

  「里面还有一则,我印象还满深刻的,说到两个人去看电影,坐在最后一排,所以差点被墙上掉下来的什么东西砸到。那部电影是3D的,那天又不是假日,电影院没有满席,为什么要特意选最后一排,我当时就觉得很怪。」

  「现在想起来,应该是害怕两个男人在电影院做出亲密举止,会引人侧目,所以才选最后一排坐吧?而且他们一定习惯坐最后一排,只是因为这次是坐最后一排才会发生的事故,『坐最后一排』这个资讯,才从被掩埋的习惯中浮现出来。」

  「不错,给你八分。」Q边听边说。

  「才八分,满分几分?」我笑着抗议。

  「满分六十分。除了这个以外,每次作者遇到性爱场景,虽然前戏什么的都钜细靡疑,分点分项写得像申论题一样,但是遇到关键系步骤却反而含糊跳过。」

  Q先生说:「我本来猜他是不是害羞,但总觉得这个推断有违和感,要是这么容易害羞的话,根本不会把这些事放上网。后来仔细去读,才发现他潜意识里,说不定对于男性与男系的性交有根本上的排拒,所以才避免提及任何关于男性性器官的描述。」

  「十五分。」

  「满分几分?」

  「满分八十分。所以说他是被自己的同性伴侣甩了?还是他甩了他的男朋友?」

  「这点还不知道,感觉他是个非常理性的人,这也是我觉得他是男人的原因之一。」

  「这是性别歧见吧,刚刚才说我有异性恋迷思的。」我不满地嘟着嘴说。

  「男人跟女人的思维方式本来就不一样,这是有脑科学研究证明的,只是我没说有优劣的分别,理性思维未必就比较优秀,有时候反而容易被逻辑和成见所囿,女人的脑创造性和弹性都很高,这点从你身上就看得出来。」

  「承蒙厚爱。」

  「哪里哪里。」

  「那么,要怎么找出他的真实身分来?」我问。这一来我倒真的来了兴致,前一阵子PTT还是其他网际网路上流行所谓「人肉搜索」,不过那是倚靠多数人的力量,毕竟人活过必留下痕迹,根据六度分离理论要连线到某个人身上并不困难。

  但是只靠一个部落格,只靠我和Q两个宅男宅女,那就很有挑战性。

  顺带一提,Q真的是生理男性,这里并没有任何诡计。

  「这个部落格写了整整三年,文章加起来共又一千两百四十三篇……」

  「一千两百四十四篇了,他刚刚又PO了一篇。」

  Q看着萤幕说,我忙凑过去看,果然部落格上又多了篇标着「New」的文章。

  『失恋第一百四十九天,捷运跑了,我追不上。』

  「看起来他应该是个上班族?」

  我首先发难。Q点了点头,

  「不管是不是上班族,至少最明显的,他应该是个倚赖大众运输工具的通勤族。」

  「嗯,部落格里满布着大众运输工具,捷运是最常出现的,然后也有公车。但是计程车、摩托车或男友便车之类的东西却一篇也没看见。」我思索着说。

  「这也可以推断出他住的地点。」Q忽然说。

  「啊,捷运是吗?不是台北就是高雄?」我击掌。

  台湾的Subway有个别出心裁的译名,叫作「捷运」。我是不知道这个翻译是否独步全球,只是自己说自己很快的交通工具,这在世界各地都很少见就是了。

  「没错,高雄捷运通车在2008年的3月,但高雄捷运悠游卡的启用,是在2010年的4月,但你看这里的记事,作者在2009年5月有一则写着:『七、悠游卡掉了,还好有人捡到站务室。』表示他在高捷启用悠游卡前,就利用这种卡片通勤了。」

  「所以他是台北人,或至少长期居住在台北。」我点头。

  「对,再来,为什么他只用大众运输工具,却不使用任何私人交通工具呢?」

  「应该是因为他没有?」我问。

  「为什么会没有?男人到二十几还没有自己交通工具的并不常见耶。」

  「你又知道他二十几岁了?」

  「这边,20xx年6月的记事,说到Tony陪他去邮局办国民年金自动转帐。」

  台湾的国民一到25岁,在没有其他社会保险的状况下,就会被政府强制勒索国民年金,到了六十岁再像领保险金那样领回来。不过很多人宁可不缴就是了。

  「啊,国民年金,二十五岁……」我恍然大悟,「但也有可能是过了一阵子才去办自动转帐不是吗?所以他也有可能已经离二十五岁很远了。」

  「嗯,这也有可能,可是我觉得这个作者不太喜欢出门的样子,除了必要的上班或上课之类的,他不是喜欢到外头和人交通的角色。所以应该无法忍受好几年每次都得外出缴费这种事,所以所想他应该是一有这种需求就去办了。」

  「二十五岁以上的男人,不喜欢出门,然后爱搭大众运输工具吗……」我感觉脑海里的形象逐渐形塑、鲜明起来。

  「然后回到之前的问题,为什么他这么爱搭大众运输工具?」

  「不开车我可以理解,因为二十五岁的确不太买得起车,但摩托车也没有,的确是有一点罕见……啊,会不会是他觉得男友有车了,没必要自己再买摩托车?」

  记事里经常会有『Tony开车来找我』、『Tony一个人开车去公司』,所以可以简单地判断他的男友是有车的。

  「但是这样的话,他应该会让Tony经常载他才对,他连去和Tony约会,都是自己搭捷运去的,这对没有车而伴侣有车的人而言实在很不寻常。」

  我沉默下来,这的确是。

  「我猜……这只是猜测,从他对性爱的描述里,尽可能避免对男性性器官的描述看来,日常生活也同样如此,他很不喜欢意识到他的伴侣是男人这件事。其实由男性掌握方向盘,或是摩托车车头,这在社会上是一种潜在的权力象征。」

  「啊啊,拜托不要再跟我绕那套权力关系理论,我头会痛。」我挥了挥手。

  Q笑了起来。

  「你必需承认这对推断某些人的心理很有帮助,我想他一定很不喜欢被载,被载会让他觉得自己不像个男人,或是强烈意识到对方是男人,两样都不是作者乐见的。」

  我摊了摊手。「就当是这样好了,那他为什么自己不买摩托车?」

  「这个嘛,有几种可能,我们一个一个穷举然后再删去好了。」

  推理说穿了就是一种穷举的功夫,这点还是我教给Q的。穷举听起来简单,但其实是整个推理过程中最困难的程序,因为世事复杂,同样一个结果,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却可能千奇百怪。

  比如一颗放在厨房里的苹果,有一天忽然不见了。

  你光是坐着乾想,就能想出至少三种原因:(1)被室友吃掉了(2)被你自己丢掉却忘记了(3)被人撞倒之后滚到橱柜下了。但你会发现永远有第四种原因,而那往往就是正确答案:(4)被偶然来访的阿姨当作哄小朋友的玩具拿走了。

  有一些穷举的条项简单地就能被删除,例如上例的(3),你只需弯下腰看看橱柜底下,就能知道你的推理正不正确。但有些却很难被排斥,例如上例的(2),关于记忆的推论永远是最难验证的。有些则需要一定的调查,例如上例的(1)。

  「第一种可能,他买不起摩托车。」Q举起第一根手指。

  「可是他买得起小单眼相机,」我指着某一天的记事,「Sony Nex5配单眼变焦镜头耶!那一支至少要23K以上,那篇记事的日期还是在月底。」

  「这很难说,每个人用钱的价值观不同,有人宁可把薪水拿去买模型,也不愿意挪一毛出来打理一下自己的头发。」

  「你在说我吗?我的头发好得很好吗?」我抓了抓自己像被狗啃的短发。

  「总之,你的例子不能当作删去这个穷举条项的理由,记事里有更好的线索。」

  我实在不愿向Q认输,只好凝着眉思索,Q大概是看我想得太认真,就笑起来。

  「也不是什么太难的线索,这里,20xx年的8月有则记事,他替一个女性朋友出了去加拿大的机票钱,为了协助她逃离家里,结果被Tony知道,Tony就吃醋了。」

  「可是这也有可能像你说的,价值观不同啊?」

  Q摇了摇头。

  「这件事和前面你说的单眼相机不同,购买摩托车和购买相机一样,都是可以长期计划、储蓄的,只要作者心里觉得对相机的需求比机车迫切,他就会先存钱买相机。」

  「但是这则记事不同,女同学逃家事出突然,不可能让作者慢慢存,也就是说,这是个随时可以拿出四五万存款的男人。」

  「好吧,所以结论一样,他并不是买不起机车。还有什么可能?」

  「第二个可能,他不想骑机车。」Q举起了第二根手指。

  「为什么不想骑?啊,觉得骑机车不舒服,或是……危险?」

  我想起我有个女性同学,因为她妈妈看了太多报纸上的机车车祸,所以严禁她在台北市骑机车。因为机车出了一次事,从此吓得不敢再骑的人也所在多有。

  「我想应该不是,因为长期搭乘大众运输工具,他多少也觉得有点不便,所以像20xx年1月、20xx年2月这里都各有一则抱怨,」

  Q又指着萤幕。

  「你看,这里写着:『五、公车误点所以迟到了,要是开车就不会这样了。』还有这里:『二、路上大塞车!要是骑摩托车多好,就可以钻车阵的间隙走。』」

  「嗯,怎么看都不像是对机车有阴影的人。」我点头。

  「这么一来,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他无法骑机车。」

  「无法骑机车?」我一怔。

  「不只机车,显然他好像也很渴望开车,虽然渴望,也有那个钱,却迟迟没有去买车和开车,那么怎么想都只有这种可能。」

  「可是无法骑机车是什么意思?他路考没过吗?」

  我想起那个惨无人道的七秒十五公尺直线前进,据说很多人死在这一关。

  「不是这个意思,机车路考再怎么难,以台湾的水准最多两三次就可以熬过。」

  「啊,难道是这样……」我的脑子里灵光一闪,几乎要从床边跳起来。

  「你该不会要说,他身有残疾吧?」

  我的脑子对于作者的形象又重新排列组合起来,我想像一个男人,二十五六岁,足不出户,有点小财产,然后坐着轮椅,凭着雨景,在窗前照顾铃兰花的景象。

  「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Q好像可以具现出我的想像似地,忙说:「你看这里,他还和Tony一起去淡水骑脚踏车呢!而且脚不方便的人,每天搭大众运输工具通勤,捷运也就罢了,公车那简直就是酷刑,我想他应该至少是四肢健全的人。」

  我真的怔住了。

  「那他残疾在哪里?哑巴?聋子?啊……眼睛吗?你是指眼睛吗?」

  我站了起来,「难道说他瞎了,不,是弱视?」

  「我不认为弱视的人会若无其事地坐在电影院最后一排。」

  「那到底是怎样?」我困惑地皱起眉头,在房间里踱步,半晌才渐渐抬起头。

  「啊,啊啊!我知道了,Q!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想说他是色盲对吗?全色盲?啊,红绿色盲就不能考驾照了。」

  Q点了点头。

  「对,我是这样想的,而且我觉得他应该是全色盲,因为全部落格一千二百四十四篇记事里,没有一篇有提及颜色。」

  我呆住了,忙抢到电脑前,快速浏览了一次所有的记事。大概是因为分条项纪述的关系,感性的氛围本来就少,我发现他即使描写天空,也只说『天空很干净』、『天空里一片云也没有』,而从没说过『天空好蓝』之类的话。

  我脑海里的作者图谱再一次重绘:男人、二十五岁,足不出户,他的眼睛看出去,只有黑色与白色,他活在非黑即白的世界里。

  「啊,这么说来,我记得20xx年有一则记事……」我飞快地滚着卷轴,「好像是12月的,有了,『十二、Tony找我去看朋友的画展,我拒绝了。』他没有说明任何拒绝的理由,我当时就觉得很怪。现在想想,他如果去看画展一定很尴尬。」

  「对啊,要是Tony的朋友要他评论什么那就糟了。」

  Q似乎有点忧郁,但我不知道他忧郁的原因。

  「知道作者是色盲之后,就可以删去不少他可能从事的行业,而且说真的,全色盲在世界上人数非常非常少,且常伴随着其他眼疾,他们的视力经常也不是很好,你知道有哪些行业是全色盲无法或禁止被从事的吗?」

  「唔,警察?」我想到前阵子的新闻。

  「嗯嗯,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像是医生、医院相关工作,多数需要驾驶的行业、美术和设计相关类科,还有化工业和电信电气业等等,以大学的分类来说,几乎二三类的行业都会被封锁,多数色盲只能从事文史、商科或是法律类的工作。」

  「没想到有这么多。」我感慨地说:「就算这样,一类科的工作范围还是很广吧,怎么判断他确切是什么职业?」

  「嗯,我研究了这个部落格很久,发现有一段记事非常值得玩味。」

  Q把卷轴拉到最下方,那是20xx年4月的文章,他指着日期说,

  「我发现作者虽然很勤奋在写日记,但在这一千多篇文章里,20xx年4月到20xx年6月这三个月间,更新的内容明显单薄很多。」

  「会不会是倦殆期?」我问,指着画面说:「经常会这样吧?比如学钢琴之类的也是,一开始很热衷,发誓每天要练习个五小时,但有一段时间会忽然都不想弹了,甚至想要放弃。持续性的东西本来就很容易发生这种事。」

  「这也有可能,但我觉得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Q一边说,一边翻阅着20xx年的记事。

  「如果是倦殆的话,那应该是生活上实际发生很多事,但作者却懒得写,或草草带过这样。但这段时间的记事,给我的感觉是虽然作者想写,但却没发生事情让他写。」

  我看了一眼Q指的地方,的确那一整个月的记事都很无趣,像是4月30日写着:『一、早上接到Tony的电话,和我道早安,叫我要加油。』而后竟然就没了,而5月7日的日志则写着:『一、今天一整天都没见到Tony,很寂寞。』也是一样一项就终了。

  有天的日志上更干脆地这样写:『一、今天什么也没有,茫然。』

  我忽然想到,这个部落格可以说是围绕着作者和Tony之间的关系写成的,也因此就算作者本人发生了什么大事,只要和Tony之间什么变化也没有,那作者就不会写出来,我们读者也不会知道。我惊觉到这个阅读困境。

  「所以你觉得是某种原因,让他整整三个月和Tony没什么交集?」我问Q。

  「嗯,我们来拉出一个确切的日期吧,这类短促的记事从20xx年4月20日开始,一直到20xx年的6月22日为止,6月23日的记事明显和前一天不同,感觉连作者的心情都丕变,你看。」

  我读了一下6月23日的记事,那个男人像是要庆祝什么一样,记事上写着:

  「一、和Tony去爬了久违的山。二、枝繁叶茂,鸟语花香,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三、晚上Tony在山腰上订了餐厅,一起去用餐。四、和Tony在车上接吻了……」

  这个男人的日记很少显露自己的情绪,这种分点分项的写法,的确也比较难表现出作者的想法和感情,但就只有这篇,我明显感觉得他那种如释重负的爽快感。

  中

  这个男人的日记很少显露自己的情绪,这种分点分项的写法,的确也比较难表现出作者的想法和感情,但就只有这篇,我明显感觉得他那种如释重负的爽快感。

  「然后你再配合这里,这是20xx年4月12日的记事第一项:『打电话给Tony,报告好消息。』还有同年6月4日记事的第一项:『今天是第一天,Tony送我过去。』」

  「来,你把这三个日期,20xx年6月22日、20xx年4月12日、以及20xx年6月4日输入估狗试试看。」

  我实在太过好奇了,马上坐到电脑前,用估狗的关键字搜寻系统键入了三个日期,估狗照例给了我一大堆垃圾资讯,但我很快抓到我要的条项。

  「中华邮政97年招考……考试日期6月20日到6月22日,榜示日期是隔年的4月12日,受训日期则是同年6月4日……是这个吗?Q,是这个没错吧?」

  我兴奋得难以自己,这种「猜中了」、「恰恰好」的感觉,正是解谜游戏最令人无法自拔的地方。虽然这某些方面也显示出人性恶劣之处,那种窥视到他人不欲人知资讯的快感,同样也是解谜容易上瘾的原因之一。

  同时我也有种恐惧感,没想到尽管作者尽力避免任何与个资相关的关键字,但仅仅是文章发表的日期,就能够连结到如此私密的细节。

  「我想应该相去不远,这个人参加过邮局招考,考上了公务员,而且也去受训了,我想没有意外的话,他也不会随便更换职业,因为是铁饭碗嘛。」

  「啊,所以他才经常遇到塞车。」我想起大量关于车况的描述。

  「嗯,公务员上下班时间固定,而且容易遇到巅峰时段。」

  Q点了点头,「这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没有私人交通工具也能顺利工作的原因,如果是跑业务相关的工作,没有车几乎寸步难行,但公家单位的话就比较没差。」

  「然后呢,所以他在邮局工作……啊,而且是台北的邮局。」我怔了怔,没想到一下子范围缩小这么多,「那是哪一间邮局?该不会连这个都推测得出来吧?」

  「我饿了。」

  Q先生忽然没头没脑地说,我愣了一下,抬头看了眼时钟,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是晚上七点了。Q是那种肚子一饿就会思路停摆的人,比手机的电池还要准确。

  我们决定中场休息一下,Q非常不喜欢出门,这点和部落格的主人有得比,只好由我出门买了两碗炸酱面,还附带两杯红茶。

  买晚餐的路上,我心中的兴奋感还没有平复,一个谜逐渐拨云见雾的快感笼罩着我,让我整个人陷入得意的情绪中。

  但我同时也明白,我和Q的推断纵使入情入理,但也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事实上推理经常会遇到这种状况。

  特别是你心中有定见时,比如想要找出某个人是窃贼的线索,你的眼睛和脑子就会不自觉地去寻找对你的定见有利的资讯,同时排除掉所有不利你推测的资讯。

  某些方面这有点像算命,当算命师说你这周运势不好时,你就会把所有这周遇到的坏事都归咎在这点上,并忽略你遇到的好事。然后在心里想:这个算命师说得果然不错,我这周真的是衰事连连呢!

  而且人说穿了是根本无法预测的生物,比如福尔摩斯类的古典推理,常会出现诸如「这人把表戴在右手上,所以一定是左撇子。」之类的推论。

  但事实上就我所知,明明是惯用右手,却爱把表戴在右手上的人也所在多有,而且你问他们原因,他们还不见得能告诉你为什么。

  又例如有人连续一星期都叫外送,古典推理一定会推测「这人发生了什么无法出门的事,所以才会狂吃外送。」但事实上我就看过Q先生明明没什么事,却死也不肯出门外食,整整叫了一个月的外送,吃到连旁观的我都快吐了。

  正因为人是如此飘忽不定的生物,我们才无法成为神,预知未来、厘清过去都是神才办得到的事,我们只能猜,而猜到的机率通常和统一发票中奖差不多。

  我又想到,这倒是Q先生第一次对某件事情抱持这么持久的兴趣。虽然我合理推测这些日子以来,他都在思索隐藏在那一千二百四十四篇记事中的谜。

  但这一回,除了谜之外,我感觉Q表现了更多人性的部分。

  我一直觉得Q始终遇不到合适的那一位,是因为比起人,他似乎更在意人背后那些理型的部分。这让做为好友的我很担心,像Q这样聪明的人,如果有一天对人类本身失去兴趣,那他的人生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实在不敢想像。

  所以这样也好,藉由对部落格文章的兴趣,连结对作者本人的兴趣,这对Q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考虑到这一点,对于他那种近似跟踪狂的行为,我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我把炸酱面带回Q的房间,我们两个默默吃了晚餐,一人拿了杯红茶,又重新打开电脑,继续讨论起来。

  「接下来要推论的,是作者工作的地点对吗?」

  我吸着红茶边问,Q点了点头。

  「刚才趁你出门时,我查了一下那年邮局招考的录取名单。」

  「啊,对厚,榜示是公开的嘛。」否则就不叫榜示了。

  「嗯嗯,这里还有另一则让我在意的记事,20xx年7月某一篇文章里提到,作者和Tony聊起如果他们有小孩,要叫什么名字的问题,虽然最后不欢而散,因为Tony说不要去想不可能的事情,但这里其实透露了一点关于他姓名的资讯。」

  我看了一下Q指的那则记事,关于小孩姓名讨论的部分是这样纪述的:

  『三、我问Tony小孩要跟谁的姓,Tony说还是跟我的吧!跟他的多芭乐。』

  『四、我说芭乐的姓未尝不好,只要取个独特的名字就行了。』

  『五、Tony却说,孩子的名字会影响他一生的命运,最好还是请算命的决定。但我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就是因为算命,才会变得这么菜市场。』

  「啊啊啊,我记得这一篇日志!」

  我叫起来,天大的线索就放在眼前,我竟没有想起来。

  「嗯嗯,综合这篇的讯息,似乎可以推断出,部落格的主人是个有着不通俗的姓,但却有个通俗名字的男人。」

  「因为他是全色盲,所以可以推论不可是外勤,那年内勤部分录取了118人,这118人里面,名字里明显可看出是女性的有55人,剩下的男性是63人,他的名字肯定是这63人中的一个。」

  我叹了口气,Q的执念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我去买面的十五分钟里头,他竟然一秒都不浪费,厘清了这么多事情。

  「不过『不芭乐的姓』指的是什么呢?」我问。

  「这个嘛,我去查了一下台湾地区现有户籍人口姓名统计,台湾的第一大姓,你知道是什么吗?」

  「陈?」

  「对,就是陈姓,看来统计结果和人们的感觉是一致的。所以这63个人里面,姓陈的可以先剔除掉,运气不错,63个人里姓陈的就有11人。」

  剩下52个人,我在心底默默计算。人数仍然是很多。

  「第二大姓呢?你猜猜看。」Q又问我。

  「唔,张?」

  「可惜,差一点。第二大姓是林,第四才是张,顺带一提第三大姓是王。不过他们肯定也不知道统计结果,所以我们得从人的感觉去推断,在我的感觉理,林也是很芭乐的姓,张、李、王也差不多,所以我们可以先大胆地把这几个姓剔除掉。」

  Q用签字笔,把所有名单上陈姓、林姓和张姓的名字都划除掉,我才发现他认真到把榜单给印下来了。这样清理过后,名单整个暗掉了一半以上,Q用小指点了一下剩下的名字,竟然只剩下16人。

  「看来统计并没有骗我们啊。」

  Q显然相当开心,脸颊兴奋得微微发红,用指背弹了一下榜单。

  「好了,现在只剩16个人了,我们可以套用第二条线索。」

  「名字是菜市场名?」我问,Q点了点头。

  「现在问题又来了,台湾男子户籍登记姓名中,重覆率第一高的名字是哪一个?」

  「唔……我只知道女生是『怡君』。」

  我老实地说,现在我们班上就有三个怡君。

  「女生的确重覆率比较高,事实上姓名重覆率最高的前五名,在台湾都是女性的名字。而男性第一名是『志豪』。」

  我「噗」地一声笑了出来。「我还真的认识不少个志豪。」

  「嗯,志豪、家豪、志伟、俊宏、建宏、俊杰,举凡这几个字的排列组合,都是算命师爱用的姓名,好,我们就用这几个字当线索,重新来看这分榜单。」

  我的眼睛飞快在那十六个名字上逡巡,蓦地定在其中一个名字上,同时Q的笔尖也动了,跟我的视线递向同一个地方。

  『xx72678 龚家豪』

  「龚家豪……」我又把十六个名字浏览了一遍,但越看就越是确信。罕见的姓、配上极为通俗的名字,这组合老实说比想像中少见,我看着Q把这个名字用红笔圈起来。

  「龚家豪,恐怕这就是我们在追寻主人公的姓名。」

  Q交扣十指,靠回椅背上笑了。

  我看着这个名字,忽然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本来我们做为部落格的读者,虽然追踪他的记事长达快一年,但因为阅读匿名姓的缘故,我们和作者之间,始终隔着一层纱。

  但现在,这层纱渐渐地揭开了,感觉作者从冰冷无机的表面渐渐浮出来,站在我们面前,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体,我可以触摸到他,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鼻息。

  龚家豪,我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名真的是一个人极重要的部分。有了名字,你就彷佛已经认识那个人的一半。

  「既然有了名字,我们就姑且称呼他为小龚好了。」

  Q说,他又把重新挪回电脑桌前。

  「现在我们最后的问题是:小龚到底在哪一家邮局工作?」

  「这种事也可以推论得出来吗?也太神了吧!」

  我忍不住说,这个小龚说实话还满谨慎的,或许是人本来就会下意识地在网路上保护自己的隐私,所以不要说地名,就连他和Tony一起去河边,他也从来不会写是哪一条河、哪一个码头。

  「嗯,这里可以当作线索的记事有三个,第一个是20xx年5月这一则,他写道:『工作很累,回家的路上,抬头看见彷佛没有尽头的电扶梯,不禁想着,这样的日子会不会也像电扶梯一样,永远看不到尽头。』」

  「这篇我有印象,那又怎么样?电扶梯到处都是啊。」

  「但是他点明『回家的路上』,表示他是在回家的途中,看见这样的电扶梯的。而我们从前面就知道,他是搭捷运上下班的通勤族。」

  「嗯嗯,可是就算知道是捷运里的电扶梯又怎样?每个捷运站都有电扶梯啊!」

  我说,但Q先生摇了摇头。

  「这里不只是电扶梯,而是『彷佛没有尽头的电扶梯』,告诉你一件事,人在写这种感性文章时,对于眼前所见所闻的一切,反而会出乎意料地诚实,这是有研究证明的。」

  「你是说,那是一个会让人感觉:『哇靠,长到没有尽头耶。』的电扶梯?」

  我愣了一下,我和Q都算是长居台北的人,Q是土生土长的天龙妖人,我则是从高中开始就北上念书,那时候台北捷运早已启用了,因此我们对北捷都相当熟悉。

  「……是指忠孝复兴站的那个电扶梯?」

  Q点点头,从电脑里叫出一则网路新闻。

  「北捷忠孝复兴站的电扶梯,是全台北捷运站电扶梯中最长的一个,总长四十二公尺,从地下一楼一路连结到地上三楼,直达那里的文湖线大厅。因为长度过长,所以刚启用的时候意外频繁,还有外国人说这是他看过最长的电扶梯。」

  我同意地点点头,事实上第一次站在那个电扶梯下时,我真有一种不敢往上站的恐惧感,因为不知道这个长到看不见尽头的输送带,会把我带往哪里,天堂还是地狱之类。

  「这么一来,我们又更接近答案一步了。」Q说,我从想像中清醒过来。

  「忠孝复兴站……是吗?他通勤回家的路线里,有忠孝复兴站。」

  我说着,心里忽然害怕起来。感觉那个叫姓龚的男人,原本站在离我们很远的雾中,但现在却一步步朝我们走近,伸出了手,要我们看清他的脸。

  我不禁想这样真的可以吗?在大雾的彼端,究竟会是什么样的一种风貌?

  「对,他显然不是在忠孝复兴站下车,否则不需要搭乘这么长的电扶梯,无论是从文湖线出来,还是从板南线下车,到出口都不用经历四层的电扶梯,会搭这个电扶梯的人,都是在忠孝复兴转车的人。」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

  我挥去那些繁杂的思绪,接了Q的话。

  「他是文湖线转乘板南线,还是从板南线转乘文湖线?」

  北捷的形态大致分成两种,一种是高架的,也就是捷运是在台北人头顶上通过,另外一种是埋在地底下的,从台北人脚底下隆隆滑过。Q就说过,整个台北市的地底现在几乎有一半已经挖空了,我们生活在没有天空也没有大地的城市里。

  文湖线以前叫木栅线,2010年才因为内湖线的通车,而连结成现在的文湖线。

  虽然台北的Subway特别美名叫「捷」运而不叫电车,但文湖因为高架又九弯十八拐,所以一点也不捷,通过的地方也比较偏远。至于板南线则直通台北市精华地段底下,也就是东区一带,是载客量数一数二的大线。

  文湖高架、而板南埋在地底,所以两线的转接站忠孝复兴站,才会出现从地下一楼到地面三楼的巨大高差。

  北捷和东京地铁一样,是可以用颜色来区分的,例如板南线又叫蓝线,在路网图上就是蓝色的。同理文湖线是褐线、淡水线是红线,而新店南势角线分别是绿线和黄线。

  Q竟然笑起来。「这个倒是不难推测,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的是上行的电扶梯,表示他回家是从蓝线转乘褐线。」

  「啊啊,『抬头看见』吗……」我恍然大悟,不得不佩服Q的心思细密。

  「等等,那也不一定啊,有可能是搭乘下行的电扶梯,然后扭过头看到没有尽头的另一端不是吗?」我提出质疑。

  「那样的话,用『抬头』就有点不自然。你会称呼这个动作为抬头吗?」

  Q先生一边说,一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一手佯作扶着电扶梯,转过头来望着自己身后斜上方。「一般来讲,会叫这个动作是『回头』或『扭头』吧?」

  我点了点头,多少认同了Q的说法。Q便坐回椅子上,继续说:

  「从这个资讯反过来推测,在上班的路上,就是文湖转乘板南线,也就是说,小龚上班的邮局在板南线上,或是需经由板南线再转乘的另一个线上。」

  「可是板南线上的站很多不是吗,怎么推断他是哪个站?」

  「嗯,板南线虽然名为一线,但其实他包括了三个小线,也就是最东边的南港线、居中的板桥线以及往南的土城线。」

  Q从网路上调了「台北捷运路网图」出来,我凑过去看着。

  「在这里我们就需要用到第二个条件,你看看这一则记事。」

  他把滑鼠移回部落格,点开其中一天的日志。那是有一天,他因为昨晚和Tony吵架了,心情很不好,所以早上去上班时整个人昏昏沉沉的纪述。上头写到:

  『一、我盯着捷运的门开开关关,脑子却全在思索Tony的事。』

  『二、我觉得我和Tony之间差不多已经快不行了。』

  『三、脚踏车撞到了我,我却一点痛也感觉不到,因为心底更痛。』

  虽然文章如此感性哀伤,但我一眼就看到了重点,忍不住叫了起来。

  「脚踏车!是脚踏车!」

  Q笑了。「嗯,而且第五项记事小龚仍然在车上:『车子继续摇摇晃晃,看着窗外与无止尽的漆黑光景,我忍不住流下了绝望的泪水。』所以可以判断第四项也是在车上,而不是在别的地方,而板南线容许脚踏车牵进来的站……」

  不用Q说,我立即扑到路网图前,一看之下不由得失望起来。

  「啊啊,有很多站呢!」

  「嗯嗯,南港线方面从国父纪念馆站开始,而板桥和土城线方向则从忠孝新生就开始了。」

  Q点点头,又说:「不过这仍然可以有效地缩减一些范围,首先,因为小龚被脚踏车撞到后,还继续往下坐,所以可以确定,小龚在容许脚踏车进来的站后,至少还往后坐了至少几站的路程。」

  「嗯嗯,然后『窗外漆黑的光景』,板南线全线埋于地底,这至少可以确定他一直待在板南线,而没有到台北车站转车之类的吧?」

  台北车站是台北市历史悠久的老车站,前几年开始实施「三铁共构」,也就是把台铁的火车、相当于新干线的高铁,以及捷运台北车站三条线联合成一个大站,这也让台北车站成为捷运线上最繁忙的转乘点。

  其中通过台北车站的北捷有两线,一线是淡水线,通向美丽的淡水,一线就是刚刚说的板南线,两线只能在台北车站做转乘动作。

  「这也不一定,在台北车站转乘淡水线的话,淡水线有一半跟板南线一样,也是在地底下的。」

  Q见我皱起眉头,忍不住笑了笑。

  「不过你说的对,这样描述的话,在情感上的确像是他一路都在地底行驶,转车的话,描述应该会有所不同。何况如果他在台北车站转车的话,离容许脚踏车进来的忠孝新生站只有一站距离,应该不会用上『永无止尽的漆黑光景』这种说法。」

  「对啊,早就应该预备下车人挤人了。」

  我说,如果他搭的是板桥土城方向的车,恐怕连窗边都看不到,特别是颠峰时段,那是可以媲美东京地铁的沙丁鱼状态。

  「所以我们可以确定一件事,小龚在忠孝复兴站转车后,接下来应该是搭往南港的方向。」

  Q不等我发问,就自行往下说。

  「这里我们就需要用到第三条线索,你看这边这则记事。」

  我又凑过去萤幕前,Q点的是某年12月31日的文章:『六、晚上下班后,Tony来接我回家,我们一起吃了晚饭。』

  「这篇有哪里不对吗?」

  我怔了怔,这再怎么看都是篇平凡无奇的日常记事。Q先生就得意地笑了,

  「猜猜看啊,史卡德。」

  「为什么是史卡德?史卡德是冷硬派侦探耶!」

  「很适合你啊,抽烟喝酒又爱玩女人,每一样特质你都具备。」

  Q难得愉悦地笑着,他会对我开这种非理性的玩笑,就表示他的心情真的很好,我也就不和他计较了。

  「我看不出来这记事有什么问题,亲爱的玛波太太。」

  「光看内容的话当然是没有问题,这里你不得不承认,这种逐年撰写的日记,日期本身真的透露了很多的讯息。」Q说。

  「日期?啊……12月31日!是年尾!」

  「没错,台北人在12月31日这天,最盛大的活动是什么?」

  我恍然大悟。「跨年,是跨年对吗?所以捷运站会管制?」

  「对,而且是邮局的下班时间,约略晚上六点钟就开始管制了。你也在台北住一段时间了,应该知道哪一站在跨年的时候必定会提早管制?」

  我哑然了,不用回答也知道正确答案。台北乡民是最喜欢凑热闹的生物,做什么事都一头热,跨年这种事当然也没有例外。虽然我觉得年这种东西,一个人一生要过上七八十次,比杰尼斯来台开演唱会的次数还多,实在没必要特别从他身上跨过。

  而每年跨年,台北市虽然各地都有活动,但最为人知的莫过于台北101大楼,也就是号称世界第二高楼的地标建筑,会放上七到八分钟的烟火。无数的火树银花沿着高耸平滑的墙面绽放,被台湾人戏称为「火柴棒」的原因大概就在此。

  台北101位于捷运蓝线的市政府站旁,出去之后走路约十五分钟就到了,也因此每年跨年,北捷在该站点都会提早实施管制,人潮也会多到满出来的地步。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拿着红茶在房间里乱走。

  「我知道了,因为跨年的关系,所以捷运站部分管制,他无法像平常一样搭捷运上下班。就算不喜欢,那天也只好破例搭了男友Tony的车。」

  「就是这样,如此一来,我们的答案范围又再一次缩小了。」

  Q开心似地搓了搓手,重新点开那张台北捷运路网图。

  「下班的时候,小龚先生是反过来走,也就是从板南线南港方向的某一站开始,一路坐回忠孝复兴站换车。」

  Q修长的手指顺着板南线移动。

  「但是如果他工作的地方在市政府,也就是101大楼所在位置与忠孝复兴站之间,那么他的通勤路线显然不会这么早受到影响。会这么早受到影响,就表示……」

  「……他上车的捷运站尚在市政府站之前,是吗?」

  我弹了一下手指,以前有家知名的印刷厂在南港,我每次要跑校刊截稿都会坐到南港线的终站,所以对那里的站名还算熟悉。

  「也就是说,可能性缩小到永春、后山埤、昆阳和南港四站?」

  「南港可以删去,南港是去年的10月才开始通车,但有关搭捷运通勤的纪录从三年前就有了。」

  Q点点头,他又补充,「在小龚先生的记事里,有好几次出现这样的意象:永无止尽的黑暗通道,永无止尽的宁静。我想有这种刻在记忆里的体验,肯定他的路线上,有一小段是不是那么繁忙的路段,所以他才能坐在捷运上,静静享受那样的宁静。」

  永春到南港站这短短四站,的确可以说是整个蓝线最宁静安详的路段。因为直通台北市郊内湖,那里大多是公园,要不就高级住宅区,所以载客量远较蓝线其他站为少。

  「永春、后山埤、昆阳……所以还剩三个站吗……?」

  我思索似地咬着指节,Q把身体转过来面对电脑。

  「因为我再怎么找,都找不到更多关于他下车站名的线索,所以我索性把这三个捷运下车后可能徒步走到的邮局全部标示出来。」

  我惊异地看着Q,Q便笑了起来。

  「因为记事里几乎没有提到公车,所以我想小龚先生的邮局,应该是捷运站出来后,两脚走得到的地方。而且你知道吗?数量意外的少,这三个站彼此在左近,以他们为圆心画一个十五分钟脚程的圆,包裹在里面的嫌疑邮局,只有十二家。」

  「十二家!」

  「嗯,这里我们还需要一点线索,那就是关于他工作邮局周边的描述。」

  Q似乎越来越兴奋,站起来挥舞着双手。我实在拿他没办法,这个男人,以后要不是推理剧里那种刑侦组的菁英,就是绿岛监狱里的超凶恶罪犯,而且罪名还是跟踪狂。我可不想到绿岛监狱去保你啊,Q先生。

  不过推理到这里,我感觉我们离那位小龚先生只剩一步之遥。

  我只要闭上眼睛,就彷佛能看见他的身影:二十五六岁的男人、安静、感性,世界对他而言只有黑和白,虽然如此却拥有极强的自尊心,深爱着他的男人,同时也恐惧他男人的身分。默默地上班、默默地生活,偶而坐在漫无止尽的隧道里,思索着未来。

  「他虽然很小心,尽力不在文章中透露任何关于地名的资讯,但毕竟是每天重覆生活的地方,要完全不露馅是很困难的。」

  Q又打开部落格,迅速地滚着滑鼠。

  「像是这一则记事:『Tony来找我,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们就在附近的凉面店随便吃吃。』类似的记事还不只一则,小龚先生至少写了两三次同样的描述。」

  「所以是……凉面店?」

  「嗯,还有像这样的记事也是:『昨晚和Tony胡混得太晚,早上去得太迟,在附近的面包店随便买了个面包果腹。』有趣的是,小龚先生至少有六篇以上的纪录,都和这个类似,而且因为时间不够。」

  「凉面店、面包店吗……?等等,」我忽然想到一件事。

  「就算你知道他工作的邮局周边有什么,也没有办法知道是哪个邮局啊!你打算一一跑遍十二个邮局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要对这位阿宅彻底改观了。

  没想到Q却笑了起来。

  「不用这么麻烦,用这个就可以了。」

  Q一边说着,一边点开了万能的大神Google,他把随便一家邮局的地址复制起来,贴近Google的地图搜寻系统。邮局的位置立时在卫星地图上被标示出来,Q移动滑鼠,在地点上绕了一圈,点下旁边的「街道检视」连结。

  「哈啊……」我张大了嘴巴。我想起来了,这是Google从去年开始搞起来的把戏,把某个地点的周边,用连续的摄影技术,一张张拼贴起来,就成了像虚拟实境一样,可以前后左右移动的全街景图。

  使用这种资料的话,的确是可以坐在家里,就轻易地查出邮局周围有什么样的店。

  「真的是太邪恶了……」原来跟踪狂的教主是估狗,我现在终于领教了。

  「对吧,安乐椅侦探的好帮手。」

  Q扬起了唇角,显然他对估狗太太的人格有不同的评价。他用滑鼠转着邮局周围的道路。

  下

  Q扬起了唇角,显然他对估狗太太的人格有不同的评价。他用滑鼠转着邮局周围的道路。

  「光是凉面店和面包店,可能还不足以成为关键,但这里还有一则记事辅助我们:『我在附近的站牌搭了公车,赶去火车站和Tony会合。』」

  「凉面店、很近的面包店,以及附近的公车站牌……这三把钥匙,套用到十二家邮局的大锁上,能够开启的门只有一扇。」

  我听着Q诗意的说法,他的手像魔法师一样,拿着魔术棒,点向了其中一家邮局的连结,我屏住了呼吸。

  「后山埤站旁的港三邮局,离捷运站约十分钟脚程,这就是小龚先生工作的地方。」

  我怔怔地看着Google街景地图上的邮局,那是一间很小、小旧的邮局,外观的白色瓷砖已经泛黄了,而就在邮局旁边,孤零零地并列着一家「特制凉面馆」。再往旁边一看,则是一家相当古老的西点面包店。

  远处则是刚好被拍下的公车,正鱼贯地停入不远处的公车站牌。

  「港三邮局……」我说不出话来,强烈的虚幻感袭击着我。

  那种感觉就好像见网友一样,我有时候也会上一些女同的交友版,开始在网路上聊天时,总会觉得对方感觉不错,十分亲切,好像你认识多年的老友一样。

  但真的到了见面那天,实际看到那个女孩的脸,反而就有种疏离感。甚至会想:这真的就是每天晚上和我聊MSN的那个人吗?

  「啊啊,那这样子一来,名字、职业和工作的地方都有了嘛!」

  我发呆发了很久,才从解完谜的冲击中清醒过来,忙按了一下仍坐在电脑前的Q。

  「你就可以去找他罗?只要在邮局上班时间的话,又是内勤,应该不难找吧?」

  我觉得有点兴奋,如果真在那间邮局找到那号人物的话,感觉一定很爽,虽然下一秒可能就会被当成Stalker拖走就是了。

  Q听了我的话,却莫名脸红了一下,他显得比预想中沉寂,没有平常解完谜后的那种舒爽感。「我并没有想去打扰他的生活,最多只是去看一下,这样同时具备理性和感性的人,是怎么样一个人而已。」

  他说着,便彷佛陷入了沉思,不再搭理我了。

  解谜之后过了几天,我很快就忘了这个小小的人肉搜寻游戏,继续和我家闪光游山玩水、翻云覆雨。

  我本来以为解谜过后,Q很快就会对那个部落格失去兴趣,并像涅罗一样开始找寻新的谜面。

  但是令我惊讶的是,Q先生仍旧忠实地追踪部落格,而且感觉更投入了,他几乎整天都滚动着滑鼠,一篇篇Repeat那些恋爱记事。

  我是不知道Q先生到后来有没有去找小龚先生,但从他彷佛和椅子融为一体的身影,还有玄关那副长了灰尘的钥匙看来,应该是没有才对。

  原先这么兴致勃勃,真找到人后又如此消沉。我承认我终究是弄不懂Q先生,这大概是天才和普通的聪明人间无法跨越的那条鸿沟。

  有天我和女友在外头吃完了晚饭,她陪我回ShareHouse。才打开门,就看到Q先生竟然在起居厅里,他微弓着背,用手抓着下颚,眉头皱到都快挤出来了。

  我知道那代表他在思索什么极为难解的问题,例如鸡为什么是生蛋而不是胎生之类的(因为这样就不会有鸡生蛋蛋生鸡的谜题了),忍不住叫了他一声。

  「Q?」

  但他就像没有听到似的,半晌竟忽然回过头去,一股脑地冲向了他的房间。

  「太奇怪了……这太奇怪了!」他一边冲还一边喃喃喊着。

  我和女友对看一眼,女友经常来我家,对于我这位古怪的男性室友也早就习以为常,她摊了一下手,对我点点头,我就追了过去。

  「这不合理啊……这太不合理了……」

  Q背对着我滚着萤幕,兀自喃喃自语着。我忍不住一掌拍在他肩上,发现他还在浏览那个部落格,不禁说:「你还在看那些日记啊?不是已经解完谜了吗?」

  Q摇了摇头,他把部落格转到最新的一篇。我从他身后定睛看去,有一篇还闪着「New」的记事,竟然已经写到一百五十几天了。

  『失恋第一百五十六天,打翻了玉米汤,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

  「天呀,他到底要写到什么时候啊?」

  我开始同意Q的话了,倒不是觉得失恋难过这么久不正常,而是这个人未免也太有恒心了,恋爱的时候一头热,怀抱着激情把和Tony之间的闪光逐日纪录下来,这我可以理解。但失恋了还可以持之以恒这么久,果然不愧是考上国考的强者。

  「你不觉得奇怪吗……?」

  Q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女友在起居厅开了电视,自行看起她喜欢的韩剧来,看来我有时间暂时处理我的麻烦室友。

  「哪里奇怪?」

  「奇怪啊……很多东西都很奇怪。老实说那天解出他工作的邮局后我就这么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和邪神包心菜一样,有个让人一看就浑身不对劲的东西存在于这篇恋爱日志里头……」

  我听他这样说,也不由得在意起来。Q虽然有些地方吹毛求庛了点,但通常不会无的放矢,能让他操心这么久,那这些日志就肯定有什么古怪。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是最新的这篇吗?」

  「不只是最新的这篇,是整个都不对劲……最新的这篇也是,你看,他说『打翻了玉米浓汤,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

  我不明所以。

  「有哪里奇怪吗?这人的记事风格都是这个调调啊。」要说为赋新辞强说愁的话好像有点可怜,但有一种故作伤春悲秋的感觉倒是真的。

  「你不觉得很不自然吗?全色盲的人怎么会写『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这种话?」

  我怔了怔,随即张大了口:「啊,你是说色盲……」

  「照理说颜色应该是他们最在意的一件事,就算这种描述方式再怎么通俗,他在写到这句话时,难道不会觉得很不自在吗?不,应该说以他的情况,压根不会在文章上选用这种等于在嘲讽自己的句子。」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只是这一篇,我刚刚翻到前面还有一篇,就是这个:『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号志灯怎么会像流血的单眸?」

  「因为是红灯不是吗?红灯有时会有种光渲染出去的感觉,远远看就很像是喷血的眼睛……啊!」

  我忽然了解了。

  「啊……啊啊,是这样吗?因为红灯对吗?因为他根本看不见红灯!」

  「没错!这种即视后把意象随笔记下的文章,我说过往往是最诚实的,如果不是看见了红色,黑白的号志灯再怎么渲染,都不会让人联想到流血。也就是说,记述这个景象的人根本就不是全色盲。」

  「等等,所以说小龚先生根本就不是色盲?」

  我茫然地问,这种推理从一开始就错了的事情也常有。开头走错方向的话,后面的推论经常不可思议地也会往错误的结论靠拢,这就是武断的推理危险的地方。

  「不,我不认为我们的推理有错,至少在色盲这件事上。」

  Q冷静地说,他又滚动起滑鼠。「我本来也是像你想的一样,于是就回去重读了前面一千多篇记事,但同样的情形却完全没出现。」

  这回我真的是毫无头绪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Q先生忽然不说话了,他在电脑桌前坐着,手肘支在桌上,就这样保持这个姿势很久,半晌才忽然开口。

  「你觉得我们要怎么知道第一人称记述者的身分?」

  「欸?」

  「读小说的时候,不是常常会读到以『我』为主角的故事吗?如果是第三人称的话,比如我当主角好了,那么开头就会写『小Q今天精神饱满地起床』,那至少读者们就会知道主角的名字是小Q,但是第一人称的话呢?」

  「唔,看小说里的其他人怎么称呼他吧?」

  我回想了一下最近看过的推理小说。

  「有的小说会在开头就自我介绍啦,像是跟观众说话一样,像是珍?奥斯汀时代的作者不就经常这样吗?会说些各位读者,你或许觉得我怎样怎样,或是各位看官,像我这样一个怎样怎样的人,诸如此类的。」

  「如果主角都没有自我介绍呢?」

  「那就看小说里其他角色怎么称呼他罗,如果是小说的话,主角总会和什么人对话吧?比如我当主角的话,小说里面写到你,就会出现像这种描述:『小Q边挥舞着双手边嚣张地向我说:「X,你快点过来一下!」』如此一来读者就知道我叫X了。」

  「对,这就是问题所在。」

  Q点了点头,好像不怎么在意我在举例中偷表他的事。

  「就拿你的例子来讲,在你写作的故事里,那个『我』的身分,反而不是随着记述者,而是随着记述者以外第三人的反应而变动。」

  「例如在那个故事里,要是你写道:『小Q边优雅地喝着红茶边温文有礼地说:「X,可以麻烦你把书架上那本书拿给我吗?」』那么读者就会认为那个『我』叫X,而如果你这样写:『小Q边优雅地喝着红茶边温文有礼地说:「Y,可以麻烦你把书架上那本书拿给我吗?」』这么一来,读者就会认为那个『我』其实是Y。」

  「这本书一定不是我写的,我认识的Q绝对不会优雅地喝红茶。」

  「这又是另一个记述者主观影响客观的问题了,不过不是今天的主题。现在设想一种状况,如果在上述这个故事里,记述者以外的第三人永远都不叫『我』的名字呢?」

  「还是有其他方法啊,比如『我拣到一张学生证,上面写着「X,21岁」,竟然是我的学生证!』这样也可以辗转地知道『我』的身分。」

  「这就是镜像了,其实第三人的反应也是一种镜像。我的意思是,如果都没有这些镜像出现的时候呢?」

  我摊了摊手,「那的确是很难知道记述者的身分。」

  「所以说,如果在上述的故事里,有一天忽然出现这样的记述:『Q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Z啊,我之前那个老是把女友带回家的室友已经搬走了,你可以用她的房间没关系。」』这时候读者才会赫然惊觉,原来现在这个『我』已经不是之前那个『我』了。就像现在,搞不好你已经不是两个礼拜前和我讨论小龚的那个人了。」

  「对不起,我没有打算搬走,我想你也找不到第二个愿意当你室友的好心人。」

  Q笑了起来。好吧,我必须重申我真的是故事一开头那个我。特别声明这种事情实在很奇怪,都是Q这个九弯十八拐的人害的。

  「这个部落格也是一样的,因为从头到尾都是第一人称记述,所以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作者的身分,记事里也没有任何Tony称呼那个『我』的条项。」

  这倒是,我回想了一下那几千篇的记事,每次都是『我』说Tony如何如何,但从来没有Tony对他说了什么话的记述。

  Q交扣着双手,把脚跷到膝盖上,说出了令我震惊的话。

  「这也就是说,假如这个部落格的记述者中途换人,我们也无从得知。」

  我瞪大了眼睛。「中途换人?你是说,这个部落格的文章不是一个人所写的?」

  Q点了点头。「正是如此,所以才会出现这种不自然的状况。明明是全色盲的人,却忽然出现了和颜色有关的记述,明明是理性看待一切事情的人,却出现了失恋几百天还在无病呻吟的举动。」

  「等等,所以部落格的作者换人了吗?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应该说作者到底有多少人?」我茫然了。

  「我想应该就是两个人,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应该就是这一篇开始。」

  Q说着,把滑鼠滚到了最上方。萤幕上映出了一切的开端,就是那篇失恋宣言:

  20xx年10月x日

  我,失恋了。

  「啊啊……」我忍不住呻吟出声,「也就是说,从那篇开始以后……」

  「嗯,记事风格通常也就代表着一个人的思路模式,一般来讲很难改变,人就算失恋了也不会因此就换一颗脑袋,我一开始觉得最不自然的地方就在这里,为什么小龚先生会忽然改变分点分项的描写方式?」

  我其实一开始也曾怀疑过,但一来我对部落格之谜没这么热衷,二来我觉得失恋对一个人的打击可大可小,大起来自杀也是常听见的事。就算因此改变一下记事风格,也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

  「不是作者『改变』记事风格,而是作者本身『改变』了吗……」

  我喃喃地说着,半晌整个人跳起来。

  「那是谁?后段的作者换成了谁?」

  Q这回表情稍微严肃起来,我觉得他的眉目有几分温柔,也有几分哀伤。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个Tony了。」

  「咦咦?」我张大了口,「等等,所以那些失恋记事是Tony写的吗?他和小龚先生分手了,然后跑到小龚的部落格上贴这些文章?」

  「我想应该不是,分手的情侣还给对方自己部落格的帐密,让对方跑进自己的地盘发失恋日记,这怎么想都太有违常理了。」

  「也有可能是Tony盗取了小龚先生的帐密不是吗?可能他由爱生恨,就用骇客技术骇进小龚先生的电脑,然后强占他的部落格,让小龚束手无策啊?」

  我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要是Q失恋了搞不好会做这种事。

  「我想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Tony真做这种报复行为的话,小龚先生也不可能闷不吭声,这部落格并没有设禁止回应,他至少也会在下面出个声之类的。再者……从小龚这一千多篇记事看来,我不认为那个Tony是幼稚到会做这种事情的人。」

  我点头同意,小龚眼里看出去的Tony,不仅风趣、帅气,还散发着一种成熟男人的气质,经常让人有种作者觉得自己配不上他的感觉。

  「那到底是怎么样?为什么Tony忽然要接写小龚先生的部落格?」

  Q忽然低下头来,把下颚支在他折弯的手背上。

  「我想,应该是因为……原来的记述者已经不在了的关系。」

  我怔住了。

  「不在了……什么意思?」

  Q微闭了一下眼睛。

  「就是字面的意思,不在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小龚先生他已经死了。」

  「啊……」

  我整个人彷佛清醒过来,那几百篇的失恋记事在我脑海里闪过,遗失、消灭、抛弃、衰老、死亡……这些哀伤的意象忽然变得鲜明起来。原来他并不是为赋新辞强说愁,而是真的在哀悼,哀悼自己情人的永诀。

  『我,失恋了。』,我想起最开头的那句话,感觉胃扭曲成了一团。

  「死了……为什么会死?是病死吗?」

  Q先生慢慢张开了眼睛,看着无焦聚的一方。

  「以下的事情全都是我的猜测。不过也不是胡乱猜的,我想,小龚先生应该是死于意外,而且是极突然、事前全无迹象的那种。」

  「意外……?」

  「嗯,如果像你说的,他是病死的话,那无论他再怎么掩藏,之前的记事一定都会有迹象。去医院看病什么的、或是和家人诀别什么的,但是这些在文章里都找不到。而且你看失恋前一天的记述,作者和Tony还开开心心地去听音乐会表演呢。」

  Q长长吐了口气。

  「至于什么意外,这也是我的猜测,恐怕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嗯,就是我刚刚举的那则记事,失恋第三天的时候,Tony不是这样写吗: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觉得红灯像流血的眼睛不是不可能,但终究有点罕见,为什么Tony一看见红灯,就会想到流血呢?」

  「虽然这也有可能是Tony思路独特,但我猜更大的可能是,他有认识的人曾经在车祸中受伤,或甚至丧生,所以当他一看到同样的号志时,不知不觉就会联想到血。」

  「啊啊……」我说不出话来。

  「至于发生事故的原因,我想可能也和他的全色盲有关。其实现行的交通号志,对色盲而言其实是极为危险的,我们的红绿灯经常不只红绿黄三种颜色,还有左转灯、右转灯,有时直排有时横排。」

  Q难掩几分感慨地说着。

  「色盲的人大多凭位置去推测号志可能的颜色,但遇到那种号志排列过于复杂的情形,或是有些私人停车场的号志不照规矩排列的情形,就很难正确判断出现在亮的是哪一个颜色的灯在闪。」

  「所以Tony先生才经常说要载他。」

  我回想着记事,经常出现:『Tony说要载我,但我拒绝他了』、『Tony为了我不坐他车的事,和我吵了一架。』之类的记述。

  「对,Tony知道以情人的状况,一个人在不熟悉的路段走很容易出事。但是正如我们之前推理的,小龚出于自尊心,可能有一部分也是色盲的自卑感,不太愿意坐另外一个男人开的车,所以一直不愿意接受Tony的好意……最后导致这样的结果。

  我忽然极为感叹,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虽然我不认识那个小龚先生,但这些日子浏览他的部落格,和Q一层层推理下来,我竟也有一种认识他很久的感觉,好像我们和他是老朋友一样。

  没想到这位老朋友还没有见着,就已经天人永隔了。

  「我想……这个Tony一定极为自责,为什么不载他回家就好、为什么自己不能多坚持一点,所以他才像这样,连续数百天地纪录下小龚死亡后的心情,以做为宣泄。」

  「他怎么会知道小龚部落格的密码?」

  「我想他们情人之间一定有什么默契,这个部落格又是为了Tony而设的,说不定Tony平常就有偷偷在看了,猜得出密码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

  Q沉静地说。

  「他为了让部落格不要间断,营造出小龚还活着的样子,所以还刻意模仿了小龚的笔法,他知道小龚是色盲,所以模仿的记事中也刻意避免出现颜色。但是他终究还是活在彩色世界的人,所以某些地方还是露馅了。」

  我闭上了眼睛,在脑海里最后一次描摹那两个人的形象:二十五岁、在邮局工作的公务员,足不出户、理性而安静,世界只有黑与白的男人。遇上了幽默而感性、性格阳光,总是开着跑车、对情人无微不至,世界满溢着色彩的型男。

  黑白的世界与彩色的世界,交融成一千两百多篇色彩斑斓的纪录,美不胜收。

  Rest in Peace,小龚先生。我在心底默默地说。

  「我想他……搞不好也在等着有人阻止他也说不一定,所以才会这样一直不断地、彷佛要向谁诉说地写下去,他无法相信小龚就这么死了,所以说他只是失恋了。失恋了就还有转机,还可能重新找回属于他的恋情。」

  Q说了不像他会说的、极为感性的结语,然后闭上了眼睛。

  「以上,就是部落格失恋记事之谜的解答。」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和Q一起解各种谜,当获知最后的谜面时,总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彷佛堵塞的毛细孔一瞬间通了那样。

  但只有这一次,听见Q久违的解答宣言,我竟觉得胸口有股块垒,沉甸甸的瘀积在那,就连女友温柔的软语,也无法化解那种抑郁。

  Q不再看那个部落格了,也不再坐在电脑前,他仍然偶尔去大学里上他喜欢的课,其他时间就宅在他的书堆里。

  但我发现他出门的次数变频繁了,以往每次回家都看得见的身影,现在我提早回来ShareHouse,还会发现灯全是暗的,Q先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有次我心血来潮,用Q先生的电脑进那个部落格,才发现部落格竟然停止更新了。长达三年半的日记,停在失恋第一百五十六天那篇,日期是20xx年5月1日,正是Q破解整个部落格之谜的那天。

  有天Q晚归时,我们一起吃晚饭,他忽然抬头说:

  「那个部落格的密码,是用Tony先生的出生年月日。」

  他说完这句话,就低下头继续吃便当,竟没有任何后续的推理与解释。我一阵错愕,同时心里也隐隐约约有了个底。

  又过了几个月,我在估狗上搜寻我和女友暑假出游要住的民宿时,资讯串里又跳出了那个部落格。

  出于怀念,我移动滑鼠,点开那些久违的日志。却意外地发现他又更新了,但更新只有一篇,还是前几天的事。

  记事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短短四个字。

  20xx年8月x日

  我恋爱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几个字几秒,然后不由自主地笑了。

  这则记事的作者是谁呢?谁恋爱了?又是和谁呢?

  我没Q这么厉害,无法从那四个字推断出来。

  但我注意到Q最近越来越会打扮自己了,虽然整体来讲还是那副颓废样,但他在某天去理了头发,还把胡子细心地剔干净了,衣服也不再是那一千零一套,连球鞋也去买了新的。Q本来就算是个帅哥了,最近的他颇令我这个好友耳目一新。

  「喂,你有没有看到我的发胶?」

  这时Q在客厅喊我,他好像要出门的样子。

  「发胶?你什么时候买过发胶了?」

  「有啊,就上次那条……啊,算了!来不及了,我得出门了,我晚饭不回来吃,不用帮我买便当没关系。」

  我听着Q匆匆忙忙拿钥匙关门的声音,再望向部落格那则最新记事。

  『我恋爱了。』

  嘛,算了,也不急在一时。

  反正总有一天,Q也会为我解开这个小小的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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