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首先应了解一下银行间的清算流程。
现有银行A与其客户甲,银行B与其客户乙,客户甲要将款项汇给客户乙,即将其存在银行A账户里的款项转入到客户乙在银行B开立的账户中去。最直接的做法是银行A直接把钱给银行B,并且告诉银行B这个钱记到客户乙的账上。
看起来很美好,So Easy是吧?
但这种方式会有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银行A通过什么渠道将钱给银行B?
有人会说可以用运钞车将钱拉过去吼不吼啊?吼方法,可是太麻烦,而且太费时,金额小了为了你这三百二百的还不够人家运钞车油钱呢,要是走批量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凑够钱数;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市场上没有这么多的现钞怎么办?总之成本太高,时效太慢,占用资源过多。
另一个问题是,如今银行林立,对于银行A来说银行B有很多家,对于银行B来说银行A也有很多家,那么每家银行需要与其他所有银行建立渠道,为每家其他银行准备一个车次的运钞车。那要是某个城市范围内没有某些银行怎么办?那就没法给钱喽~~
那又有童鞋会问,既然这样,那我们以记账的方式怎么样?银行A这边扣除客户甲的金额X元,银行B那边将同样金额X元计入到客户乙的账上,然后银行A、B都记上“A银行欠B银行X元”,找一个时间统一清算,这样岂不是万事大吉?最开始信汇流行与票汇的时代的确这么做过,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银行间业务量爆发式增长,考虑到历史的进程,信汇逐渐被淘汰,票汇的频率也有所下降,电汇却成为主流。那么这种方法遇到的问题一是其中某家银行不记账怎么办,二是统一清算周期过长影响银行的资金流动。看来这个方法还是图森破啊。
那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银行们设计了一套体系。首先,银行A与银行B分别在银行M开立准备金账户a与b,并存入若干资金作为结算准备金,就是人们所说的头寸。当客户甲要将存在银行A账户里的钱X元汇入到客户乙在银行B的账户里时,银行A向银行M发出一个格式电文,注明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即银行B的名称、金额、附言等,银行M将属于银行A的账户a中的X元转入到属于银行B的账户b中,同时银行M也生成一个电文发给银行B,上面注明注明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即银行A的名称、金额、附言等,银行B收到电文后,将X元记入到客户B的账下。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发现反正各家银行都在我这存着存款准备金和结算备付金,自己有着统和境内所有银行的天然优势(所有境内银行都归我管嘛),那我当仁不让地挑起银行M的这个大梁了,于是乎,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票据交换系统就诞生了。同理的还有银联系统、Visa、MasterCard、Express、West Union等,这些非银行机构通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也可以充当银行M的角色啦。
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则催生了另一套体系。机构N采集客户的信息,在各家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款项,并与这些银行签订代收代付协议。机构N在银行A开立了结算账户α,在银行B开立了账户β,客户甲向机构N提出申请要为客户乙转账X元时,机构N向银行A发出指令将客户甲账户中的X元扣除转入到账户α,向银行B发出指令将账户β中的X元扣除转入到客户乙账户中。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普遍采用这种清算体系,典型的如微信、支付宝等。
那么如果出现类似题主这种状况,客户甲与客户乙分别处在不同的国家呢?由于国际间贸易经常数额巨大,首先体系二被天然排除在外,因为没有任何一家机构(注意,不是“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目前也做不到)在全世界绝大多数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与其达成合作关系。而且各国有不同的外汇政策,游离于各国监管部门之外、通常只为个人客户服务的银联系统、Visa、MasterCard等信用卡组织也无法具有国际清算的资格。那么现在只有纯粹的银行可以充当“银行M”的这个角色。而各个国家的货币不同,且国际间的金融结算没有中央银行来主持,于是各家银行会选择一家隶属于以结算货币作为本币的国家或地区的、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开展业务并拥有一定影响力的、经营良好的、金融信誉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某一货币的清算行。就是说,如果结算货币为美元,清算银行基本为美国的银行,如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花旗、富国等;,如果结算货币为欧元,清算银行基本为欧盟的银行,如德意志银行、巴黎国民等;如果结算货币为英镑,清算银行基本为英国的银行,如苏格兰皇家、巴克莱等;如果结算货币为日元,清算银行基本为日本的银行,如三井住友、瑞惠、三菱等;如果结算货币为人民币,那清算银行就是中国的银行啦。像新加坡的星展、英国的汇丰也经常作为不同币种的清算银行。
现在以题主公司的贸易为例,题主公司是向俄罗斯出口机械设备,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使用的美元作为结算货币。那么清算流程是平安银行首先在一家美国银行开立了结算备付金账户a,存入若干备付金,同时进口方账户所在的俄罗斯银行在这家美国银行也开立了结算备付金账户b,存入若干备付金。当这笔贸易结算发生时,俄罗斯的银行从进口商的账户中扣除货款,并向这家美国银行发送格式报文,该美国银行会将款项从俄罗斯的账户b转入到平安银行的账户a中,并向平安银行发送格式报文予以通知,平安银行将这笔款项记在题主公司的账上。无论是采取电汇、还是托收,或信用证的结算方式,最终资金的流动都会经历以上的过程。
那么现在美国对俄罗斯予以制裁,要求美国的银行冻结俄罗斯银行的账户,停止为俄罗斯的银行办理业务,美国的银行就无法把钱从俄罗斯银行的账户b中转入到平安银行的账户a中,这条清算路径就断掉了。以美国的银行银行作为清算行就行不通了。同样,欧盟的制裁也会导致欧洲的银行无法作为清算行。但是仍有部分渠道能够接收到来自被制裁区域的资金,基于我国政府与别国的国际合作,为了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外交麻烦,授人以柄,外管局要求国内银行停止与被制裁国家或地区的被制裁组织或个人进行金融往来,并定期予以统计,对私自展开交易的银行进行处罚。如果俄罗斯的进口商够聪明的话,可以通过一些冗长的路径进行汇款,就像客户乙→银行B→银行M1→银行M2→银行M3→……→银行Mk→银行A→客户甲,从而隐去资金来源。
这个是被制裁的国家和地区名单:
------------------------------------------------------------------------------------------------------------------------------------------------------------------------------------------------------------------------------------------------------------------------可以看到世道艰难,简直凶残。这些国家有不少和中国关系还不错,为了闷声发大财,兔子不得不委屈一下这些小兄弟,和那贼鹰打太极拳,明面上和你谈笑风生,暗地里资瓷一下。不过这里还有很多国家是中国国家反洗钱工作小组和外管局自己给列上去的。
至于题主所认为的银行考虑自身风险而拒绝办理业务的情况,不知题主所用哪种国际结算方式,不考虑贸易融资只是单纯的国际结算的背景下,只有信用证项下平安银行作为信用证收证行已提示题主公司发货,取得题主公司提供的提单,并将提单递交给进口商银行却没有取得货款的情况下拥有对平安银行的追索权,但是根据题主描述的来看不大像是这种情况。况且在平安银行已经知道清算渠道会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仍提示题主公司发货是几乎不可能的。那除此之外的情况,以我所知的范围内,平安银行的这种行为没有触犯任何一条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目前一条普遍被认可的法学原则是“法未禁止即为可”,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章禁止某项行为,那么这个行为的发生将不受法律的制约,行为人也不会为此受到法律制裁,因此银行有权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开展业务。所以与哪个国家的客户开展贸易、选择何种结算方式、使用哪一种货币作为结算货币是题主公司的正当权利,在没有相关协议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承担风险为题主的公司提供服务是银行的正当权利,题主公司无权强制要求银行为其提供某项服务,而按照题主所述的情形,正常情况下与银行之间是没有相关强制协议的。即便是国内的结算业务,银行都有在风险暴露的情况下拒绝办理某项业务的权利,何况是风险更加不可控的国际业务领域。因此,我认为平安银行本行为是完全合法的。
在此提醒一下题主,涉及到国际贸易的问题不仅要遵从我国的相关法律,同时也要考虑到国际惯例,平安银行对这起事件的处理并不是依照了美国的法律,而是参考了国际惯例。如果题主觉得有异议,可以查看《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结算管理办法》、《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相关国际惯例,如果题主仍认为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外管局、银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请诉讼。
我给题主更好的建议是,与俄罗斯的客户商议今后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可以有效排除美国及欧盟的制裁,因为人民币的国际清算行均为国内银行。如此,首先可以回避国际政治风险;第二是没有货币转换费;第三外币业务的监管部门是外管局,而跨境人民币的监管部门是人民银行跨境办,管制较为轻松;最后还可以支持国家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一举四得,何乐不为?现今国内应该有很多家银行都能够开办跨境人民币业务,至少工农中建都有。
PS:经常有人说国家强大、世界第一、科技先进、经济发达、GDP高速增长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要生活幸福、事事顺心、工作有保障、活得有尊严。嗯,你们可以来看看题主的经历,活生生的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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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知友的厚爱!由于之前仓促答题,没有好好地弄明白回答问题的适用格式,表格是excel直接粘的,的确占了很大的版面,看着也不大方便,前阵子出差,也没有电脑可用,所以没来得及改。现在用截图替换一下,不知道清晰度如何?
大家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表中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利比里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这四个国家各项为空, 其中安哥拉与利比里亚曾为多年内战国家,政治局势不稳,同时存在人道主义危机,巴布亚新几内亚与阿尔及利亚则不知为何出现在此名单上,希望有知道的知友能够不吝帮助。
很多其他答主也提供了非常优秀的答案,Sophia、美特奥拉等这些答主对国际结算的理解要比我全面、精确、深刻得多,像MT202报文能够向上追查路径上所有相关银行我也是头一次学习,在此表示一下感谢!希望大家也能够去关注一下他们的答案。
而有的知友说到国有银行对外立场比较怂。我首先对中石油等单位在维护我国能源安全方面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们在对抗西方国家与西方能源巨头对全球能源的垄断控制和对中国能源独立的扼制过程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不过,我仍要为中国的国有银行说两句。在我国各大国企于各自领域在全球扩张的同时,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也没有停下他们的脚步,不仅在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还与积极与世界各国签订各种合作协议。更重要的是,当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航工业、中铁、中建、中车这些“中”字集团在海外攻城略地的时候,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在背后为他们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尽管国有银行在国内舆论上几乎人人喊打(中石油、国家电网等表示要抱抱),但是其发展历程的确与国家利益休戚相关,只不过在现有环境下不得不“闷声发大财”而已。况且国有银行的背后老板就是国家,如果有人说银行里的某个人为了私利出卖国家利益这个极有可能存在,但是说国有银行为了本行利益而叛国求荣,就算我菊花插满电烙铁塞了一万颗手榴弹粉身碎骨挫骨扬灰了也不答应。
另外,还有两个小问题需要澄清一下。第一个,是有的答主提到的关于发改委和国资委开会座次的问题。首先,国资委内部开会是不会出现各银行党委书记的,各大国有银行的出资人是中央汇金,并不是国资委,国资委与银行没有统属关系。其次如果是发改委开会,中石油的党委书记一定会坐在各个银行的党委书记之前,那是因为由于历史原因,中石油、国家电网等央企是正部级单位,而国有银行是副部级单位,否则就是不讲政治。第二点,有的答主也说了,中石油的游轮就在遍布美军的大洋上航行,怎么美国海军就不敢扣留。一国的船舶与航空器是该国主权的延伸,根据国际惯例和《公海公约》,.在公海之上除船旗国之机关外,任何机关不得命令逮捕或扣留船舶,纵使借此进行调查亦所不许(《公海公约》第11条)。如果那贼鹰胆敢擅自在公海上无理由扣留中国的游轮,会造成极大的外交纠纷的。所以说这个类比并不恰当。银行的这种情况其实类似于,中石油租用美国的游轮运载来自伊朗的石油停靠迭戈加西亚,您看看贼鹰拦不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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