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日本为何可以在二战后50多年内发展成一流发达国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了仍没有成为发达国家?

三个国家,三个道路,三种模式。

以中国、日本、新加坡为例。

1、人事制度: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制度,是政治家再三权衡以后作出的选择,并不是大米饭就比牛肉面好。捍卫国家利益就首先要设计人事制度,人事制度是政治制度的基础。一个政府的人事管理制度,注定这个国家可以有效控制的疆域面积。以日本和中国为例,伊东祐亨在甲午战争之后曾经当面嘲笑过李鸿章,说你们中国人(主要是官员)只懂咬文嚼字,微言大义,不懂干实事和打仗。这其实就和中国采取的科举制产生了交集,中央政府要从地方政府手里竞争性的掠夺社会精英,要怎么办?必须要用科举,假如没有科举制度,就会形成民国时期的军阀割据,地方利益集团做大。科举产生的官僚集团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是被打散以后以个人形式进入中央政府,形式上又入了一次党,相对而言思想好控制,社交范围好控制,甚至他的利益交集都是可以控制的。而中央对拉帮结派、地方集团、山头主义那是严防死守,深恶痛绝的,因为灭万乘之国,必是千乘之家。中国的科举制产生了一个新的产物就是文官制度,大英帝国发现这是个好东西,提拔起来的公务员没有贵族那样长期经营的社会势力范围,不会形成所谓的豪强和割据,不会对英帝国利益造成损害。假如没有科举制(文官制度),那就没有美国、英国、甚至巴西、印度这样的大国。举例说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罗伯特·爱德华·李,对于他而言,就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要效忠联邦政府?所以所有的人事制度设计都关系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我要效忠中央政府!

2、政治制度:人事制度决定政治制度,中国的文官制度决定了中国要和日本、新加坡走一天不一样的道路。所以说中国这样的大国和日本那样的中型国家,还有新加坡那样的微小国,在社会管理层面用一个套路是不切实际的。而新加坡学的是谁?答案就是日本,李光耀自己说,日本人来了以后,开始严打,支持过国民党的杀,有反日倾向的杀,有偷盗的杀,有奸淫的杀,社会风气立刻转变。为什么?因为社会的人口压力小了,人均可支配的资源就上去了,就不需要为生计坑蒙拐骗。可问题是对不对呢?日本实行的是一种战时临时管制手段,这种手段只能在战争时期短时间内实行,现在的日本是不是对国内也这样统治?可为什么教会新加坡的日本却不这样?假如是在日本有10%不满意,那就有一千万,随时可以推翻政府,因为社会的忍耐力是有限度的。但在新加坡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人家国家小,不满意的人总量少到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日本和中国都存在地方势力威胁中央的情况,新加坡不存在。

3、历史因素:新加坡是一个没有历史的国家,人口资源和素质质和量都不足以支撑起一个国家,所以人文主义非常的落后,不懂法家不长治的道理。再加上新加坡的居民历史上多是贫苦移民,经历过殖民主义,所以对于国家统治的耐受程度相对较高,就像中国人可以忍受东方集权主义,因为几千年来历史沿承一直就是这样。新加坡对国家内部政治生活的设计相对稳定,劳工多从国外雇佣,工作关系一结束,你就必须离开,实现了社会矛盾的转嫁,不存在社会底层的不稳定因素,所以法律可以超高压。假如日本首相想实行严刑峻法,日本选民会说:赶快滚。假如中国要实行严刑峻法,就会有人高举义旗:大喊:宁有种乎?

4、政治因素:新加坡还存在一种情况,那就是我们说的官商勾结,当然也可以说成精英政治,相当于李嘉诚执政。新加坡的政治家真正实现了中国历史上说的豪强政治,一艘游艇上几个人就可以决策国家的未来。新加坡也有反对派,而所谓的反对派,手里没有经济资源,所以可以政治高压。而在中国某地,却也可以作为反面典型的样板,反对派手里有太多的经济资源,所以经常闹出国际笑话,叫人贻笑大方,此处略去一万字。

5、现实因素:这就像你在办公室里(新加坡),你可以吆五喝六;在单位可以(日本),你可以称王称霸;甚至在地方上,你可以作威作福;但是出了你控制的范围,你敢喊:你老子是李刚,必然有不怕事的人削你。所以说新加坡可以为所欲为,李显龙要是喊:我爸是李光耀,你也只能看着笑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日本为何可以在二战后50多年内发展成一流发达国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了仍没有成为发达国家?

6、反人权:讲个故事,一个中国公民去新加坡务工,因为签证过期,被抽了十鞭子,这十鞭子抽在所有中国人的脸上,这十鞭子抽在所有捍卫人权尊严的地球公民脸上,因为人不是用鞭子抽的。其实这个逻辑很好理解。李光耀,你儿子不听话你也用鞭子抽?你老婆不听话你也用鞭子抽?那你们家的骡骡马马用什么抽?中国和西方的建筑有什么区别?西方的建筑是给神住的,中国的建筑是给人住的。

7、有人提问,中国能不能用严刑峻法?这里涉及到一个行政管理的操作问题,那就是行政管理的边际效应。是不是强奸犯全部量刑为死刑,就可以制止强奸行为的发生?法系和法学逻辑:1+1=3?这就是法学逻辑。中国自己有法律,叫中华法系,中国自己给废止了,现受拿破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影响,奉行大陆法系。对于中国的法学而言,只存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法学逻辑的选择,就连中国废弃的中华法系都比新加坡自己DIY的那个法律体系强很多,中华法系最起码有自己的法学逻辑,那就是捍卫社会伦理价值。新加坡法学逻辑混乱,他自己没有法学理论,也没有那个国家愿意学他。假如你说流氓会武功,地痞就是帅,我也只能摇摇头。那种主张学新加坡的观点,纯属低级、无聊的民粹主义。法律的尺度是人类社会哲学家、法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者反复推演、度量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最高价值,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产物。法律体系有一个核心,那就是法学逻辑,新加坡的法律不存在这个东西,说难听一点就是中国逃荒的几个农民自己写了一部天国十条。太平天国奉行“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信条,实行以公有制为特征的“圣库”制度,因此偷窃、劫掠、贪污均属罪犯天条,处死刑。凡强奸犯,经妇女喊冤,即斩首示众。吸食鸦片,亦属罪犯天条,“斩首不留”;知情不举者,一体治罪等等。中国其实也有人学新加坡,不是网上曝出:某村规定,抽十元以上的香烟,罚款两千元。真可谓,严管重罚啊。

8、经验总结。大清朝行政改革的路非常难走,难度不是日本、新加坡可以想象的。反倒是中国分裂时,中国的文化、经济得到了大发展,就是今天中央面对权力分配也比较发愁,何况当时的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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