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贫富差距 如何从人类学的角度看待社会的贫富差距?

本文的姊妹篇:

由于文章过长,先列出目录:

一、亚里士多德:把最好的笛子给最好的演奏者

二、道德模范康德

三、最实用的功利主义者

四、自由主义者的选择

五、自由主义者的“叛徒”

六、卢梭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七、正义使者罗尔斯与平权运动

八、千夫所指——社会达尔文主义者

九、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寂寞

十、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

十一、无产阶级的挽歌

结语


上面一篇文章得出的结论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分化会愈演愈烈,穷人脱贫难上加难。如果熟读我国历史的话,我们改朝换代的节奏永远都是:新朝代建立、皇帝相对勤政、官吏相对清廉、开垦荒地、安抚流民、劝课农桑——土地兼并加剧、官吏逐渐腐败、开始出现失去土地的农民——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流民现象无法遏制,这时自然灾害和侵吞救灾钱粮的贪官污吏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农民起义烽火燎原——新的统治者产生,战争消灭了大量人口,空闲出大量土地,于是皇帝相对勤政、官吏相对清廉、开垦荒地、安抚流民……


这是毅种循环不是么?毫不夸张的说,整个人类历史就是一部财富再分配的历史。


历代先贤哲人、思想家、实践家,他们对贫穷、财富分配、公平、平等的理论与社会实践,都是什么呢?他们是怎样竭尽自己的毕生所学,来解释社会现象,来规定道德规范,让我们人类社会合理的运转,摆脱这样的毅♂种循环呢?


一、亚里士多德:把最好的笛子给最好的演奏者


如果你来分配一个昂贵的长笛,你会把长笛给谁——拍卖给出价最高的人?给最想学习长笛的孩子?给流浪汉让他可以用来乞讨?或者抽签,给运气最好的人?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考虑财富分配和权力分配问题的时候,必须考虑分配的目标、终点和目的。对他来说,这是关于一个人找到合适的位置来发挥他的美德的事情。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正义是给予人们应得的东西,是给予人们本来属于他们的东西,这是一个关乎人们之间,以他们的美德,他们适宜的社会角色相互配合的问题。正义意味着给予每个人,他或她,他们应有的,给予人们应得之物,但一个人应得的是什么?——用通俗一点的话讲,最好的长笛,应该给最好的笛手。


对于任何被分配的财富或权利“正义与两个因素有关:物和人”。即得到分配物的人。简而言之:最好的笛子给最好的笛手,因为这就是笛子存在的目的——被完美的演奏。


因为年代久远,作为古希腊先哲的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早就被攻击的千疮百孔。因为按照目的论进行分配可不那么容易,尤其当我们考虑到社会惯例、财富分配和政治实践活动时。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观点,被诟病最深的,就是他是奴隶制的理论支持者。亚里士多德说,至少在我们的社会中,奴隶制是必须的。因为如果公民要摆脱手工作业和仆人干的、家务性的杂活,从而能去参加集会,去研讨政治。那么,一些人不得不去干那些仆人干的工作,而这些工作是生活中必须的。他说,除非你们能发明一些科幻的一种技术设备,然后让它们代替那些奴隶去从事的不得不存在的,艰苦的家务工作。假如公民们要去研讨善和实现自己本性,那么奴隶制是必须的,那是为了城邦生活,是为了向公民打开这种生活的大门,是为了这研讨、辩论的生活,是为了实践智慧的生活。



——像我,智慧而哲♂学的亚里士多德,毫无疑问应该去讨论政治、去辩论,因为“最好的笛子应该给予最好的乐手”,我明显比那些没文化的下层奴隶更适合去讨论政治,按照目的论的推理,我注定被供养。

(雅典的奴隶买卖市场)


亚里士多德说:有一些人,他们的天性恰当去做奴隶,他们有成为奴隶的素质。这里存在一些人,他们不同于普通人,就好象肉体不同于灵魂一样,这些人就是要被统治的,而且对于他们来说,如果他们是奴隶,那是他们本性的最佳实现。他们和其他人一样,能认识到理性,但他们无法参与其中,无法运用理性。


毫无疑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有其明显的时代局限性,后来人以自由的名义,来对亚里士多德进行最大的挑战。


近代学者们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的目的论的理论威胁到了现代公民的基本权利。


还有一些反对者们,比如康德和自由主义者,从目的论出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认为政治的目的不是塑造公民的道德品质、不是要让我们变好,而是尊重我们自由地,选择自己觉得好的东西、选择我们自己的价值和最终目标,并拥有和他人一样的自主自由。


二、道德模范康德


(插一句,每次说到康德就头大,因为想用简单通俗的解释康德的理论简直是不可能的,不想看这一段的朋友可以直接跳入第三部分,讲功利主义者很有趣的。)


康德认为亚里士多德错了。康德认为,支持某种在其中人们可以追随自己美好生活观念的公平的权利框架是一回事,而将法律或者正义的基本规则置于任何一种特定美好生活观念的基础上,则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还会带来强制的危险。

(颜值不高的人侧脸照可以显得稍微帅一点,康德为证)


关于康德的思想,我们在上一篇文章里已经探讨过了。简而言之,作为道德模范的康德是怎样要求人类的呢?——


——我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我给穷人施舍,是因为我觉得穷人活不下去了会造反,会抢走的我所有粮食和财宝,甚至会丢掉全家性命;而我开粥厂,让穷人维持在将将活下去却不用造反的温饱线上,我虽然损失一部分财富,但是可以保障我的安全。


——我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我给穷人施舍,是因为我觉得穷人太可怜了,吃草吃土卖儿卖女,作为一个人,同情心是我必不可少的组成因素,因此我处于一种想要穷人过的更好的动机,决定开粥厂救济他们。


——对于道德模范康德来讲,同样是开粥厂救济穷人,就是因为动机不纯,前者的富人是错的,而后者的富人是对的。


康德的道德观认为,行为的道德价值并不取决于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行为在道德上是否有价值,与其动机有关,与意志的高度有关,与行为要达成的意图有关。动机决定了道德价值。只有特定的某些动机才会产生道德价值。



如果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别的什么东西,比如第一个富人,那么这就是假言律令(hypothetical imperative)。如果这行动本身就有价值,一个讲究理性的头脑也会认为这是必须做的事情,那么这种动机是就是绝对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这就是假言律令和绝对律令之间的区别。


因此所以对于贫富差距,按照康德的道德逻辑,所有富人应该心甘情愿的,心无杂念的,资源救济穷人——这是我们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之一嘛,不能玷污。“你不能将人当作手段来使用,因为人是人自己的目的”——康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一个应用之处,那就是他的政治理论。康德认为公正的法律来自于某种社会契约。——顺便说一句,康德是卢梭的粉丝。所以康德说:“缔造正义法则的契约仅仅是理性观念的产物,但是它拥有勿庸置疑的实践真实性,因为它能够促使每一位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都与全国人民的整体意愿相符。”


而对于康德等道德主义者的诟病也来源于此:一种虚构的契约,这种契约从来没有发生过,能有多少道德力量呢?还是我们上一篇文章中所说的那样,像康德这样的道德模范老学究,其理论可以作为一种世界观来解释这个世界,但是作为一种改变世界的方法论来讲,太薄弱、太理想化了。

比如当代伦理学家麦金太尔认为,理论巨匠们的失败又成了这种道德危机本身的一个显著症状,表明现代社会陷于危机中已无从自拔了。麦金太尔说,当代道德危机是道德权威的危机,人们无从找到这种合理的权威。而这种权威危机的一个深刻的现代社会根源在于:道德行为者虽然从似乎是传统道德的外在权威(等级、身份等)中解放出来了,但是这种解放的代价是新的自律行为者所表述的任何道德言辞都失去了全部权威性内容。


然而我们为什么还要浓墨重彩的介绍康德的哲♂学理论呢,学过哲♂学的朋友都会知道,康德是要翻越的第一层大山,同样,我们今天要讲述的政治思潮,包括自由主义、平权主义、社会契约论,乃至于马克思主义,都能看康德道德哲学思想的影子。到比如自由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论自由》的作者、同时也是功利主义者的代表人物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又译约翰·穆勒),就是康德的粉丝。他有一句名言:“长远看来,只要我们主持正义,并且尊重个人的尊严,我们就可以将最大化实现人类的幸福。”



三、最实用的功利主义者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上一篇文章也讲了很多,这再简单说说。


功利主义者的核心观点就是要保证整个社会的效用最大化。


效用整个东西怎么来理解呢,我们来看下面这张图,上图是一个商品的效用曲线,下图是商品的边际效用曲线(不知道“边际”这个概念的朋友先去恶补一下微积分,爱莫能助)。

通俗来解释,当我很饿的时候,我吃到的第一个馒头是效用最大的,这时候我们吃第二个馒头,对于稍微垫补了一点的我们来说,其效用是小于第一个馒头的,这就是下面那条斜率为负的直线。当我们越吃越饱,已经撑得肚子疼的时候,我们再吃馒头就无法得到满足,就是上图曲线的顶点,这是边际效用已经成了负数——通俗来解释,当我很饿的时候,我吃到的第一个馒头是效用最大的,这时候我们吃第二个馒头,对于稍微垫补了一点的我们来说,其效用是小于第一个馒头的,这就是下面那条斜率为负的直线。当我们越吃越饱,已经撑得肚子疼的时候,我们再吃馒头就无法得到满足,就是上图曲线的顶点,这是边际效用已经成了负数——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定律。

所以功利主义者认为,这种负边际效用的行为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你们这些富人吃馒头吃了吐吐了吃,你们花一万块钱吃山珍海味的效用恐怕也比不过一个快饿死穷人的一碗稀粥,把他们少部分财富让给快饿死的一百个穷人不好吗?


吃馒头这种故事真不是开玩笑,在古罗马,贵族们一边吃着山珍海味,一边看着色情歌舞或者奴隶角斗,吃饱了再吃催吐剂,吐完了接着吃,吃完了继续吐……

(古罗马贵族宴会场景)


如果你是个功利主义者, 你会做什么?会制订怎样的税收政策?你会闪电般的进行财产再分配, 是么?——累进制税率、福利制度,这就是功利主义者对贫穷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因为作为一个优秀的功利主义者, 你明白从富人那里取走一些,一小部分, 他们可能几乎不会注意到;但是对那些底层人民而言, 这一小部分会对他们的生活或者福利起到巨大改善作用。


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密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密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然而就像我们上一篇文章中说的那样,功利主义者的软肋就在于,有些东西是不能用金钱(效用)来衡量的——比如人的生命,比如健康。


再比如,快乐。边沁认为痛苦和欢乐主宰了我们,但是快乐这种东西,怎么区分效用高低呢?可以用金钱衡量吗?我看郭德纲的相声比看莎士比亚的悲剧要高兴多了,但是我从莎士比亚获得的艺术体验美感享受是郭德纲无法给与我的,怎样比较这二者的效用呢?


康德就是基于此反对功利主义。在他看来,作为个体的人以及全人类都有一定的尊严,而我们必须尊重这种尊严。就康德所言,个人之所以神圣且天赋权利,并不是因为我们拥有自己,而是源于我们都是理性存在的生命。康德也承认,功利主义的观点有部分是正确的。当然,我们极力回避痛苦,我们追求享乐,康德并不否认这一点。他所驳斥的是边沁的说法。边沁认为痛苦和欢乐主宰了我们。而康德认为这是错误的观点。


四、自由主义者的选择


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自由主义把人权利的问题放在了首要位置。之所以叫自由主义, 是因为它认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就是享受自由的权利,因为我们是独立的个体生命,我们不一定要被社会予取予求;因为我们是独立的个体生命,我们有对自由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只要在享有自由的同时也尊重他人自由的权利。这是它的基本思想。

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是自由主义者代表人物之一,其著作《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被当代无数自由主义者奉为圭臬。按照他们的观点来看, 大部分现代政府都做了三件不合法或是不公平的事情,第一点,是家长式的立法,即制订了让人们自己保护自己的法律,比如坐车一定要系安全带,自由主义者认为人们系上安全带确实好处多多,但是不是要系取决于他们自己,国家或者政府不可以用法律来强制我们系上安全带。这是一种强迫, 所以不应有家长式的立法, 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 不该有道德上的立法。很多法律试图起到提升公民素质或阐明社会道德价值的作用,自由主义者认为这也是一种对自由权利侵犯。


第三种,就是税收或者任何为了再分配贫富之间收入财产的政策。自由主义者认为再分配是一种强迫的行为。考虑民主因素的话, 就等同于国家或者多数人一方对工作的很好, 赚了很多钱的那一部分群体实施的偷窃行为。诺齐克与其他的自由主义者认可为了大众的需要而收取的少量税收,像国防, 治安,认可合约效力及财产权的司法系统,但反对通过税收建立福利系统或减少贫困差距。


对于贫富差距的问题,自由主义者认为,目前得到的信息还不足以能够评判,你无法知晓财产的再分配是不是公平,如果只是看到再分配的模式或结果的话,还不足以做出判断。你需要知道它的源头是怎样的,而不能光是着眼于结果。财富分配首先要考虑原始资产的公平,简而言之就是人们是否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他们制造财富的原始资本。我们需要了解这点,他们有没有偷窃土地, 工厂或者货物等等这些帮他们赚到现在的财富的东西。如果不是, 如果他们是名正言顺得到这些(原始资本)的。那他们就符合第一条原则。第二条, 在制造财富的过程中是否处在人们能够通过自己意愿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前提下。你们可以看到, 自由主义关于公平的观点前提是一个自由的买卖市场, 只要人们的原始资本来路正规不是来自偷盗, 而且获取的财富出于人们买卖的自由意愿。那这样的财富分配就是公平的。反之亦然。


如果政府不通过税收来保护如你所说的百分之十的穷人,那么,我们可能需要更多钱来雇用警察避免犯罪之类的事情,两条路必选其一,这样一来,就会抽走更多的税来提供你这家伙所说的政府必须提供的事情。然而自由主义者的选择是,我宁愿自己购买安全,而非去交税。


关于自由主义批评者历来不绝于耳,尤其是对于他们激进的,反对家长式立法、反对道德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整个社会完备规则的设计。反对者们认为,我们人类不同于动物,我们不只有个人的“自由”,同样是一种社会性动物,要考虑到整个社会的完整运行,否则我们的个人“自由”也压根无法保障。


对于自由主义者“劳动者自愿把自己卖出去”的观点,马克思做出了针对性的反驳:表面上看劳动者是签订合同“合法”的把自己卖出去,然而劳动者和资本家的地位完全不对等,在一个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在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相对人口过剩的条件下,劳动者们为了活下去,必须接受被剥削——要么被这个资本家剥削,要么被那个资本家剥削——这是他们唯一选择的自由。


五、自由主义者的“叛徒”


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根正苗红”的自由主义者明显不符合社会整体性的要求,于是一些自由派别的领军人物在保留其“尊重人权”的核心观念上,加入了一些“修正主义”。


比如我们上文中提到的约翰·密尔。他的《论自由》一书写于1859年,在西方政治思想史和西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密尔在《论自由》中开宗明义,阐明《论自由》的主题不是讨论所谓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严复在译密尔《论自由》时,把书名译为《群己权界论》,实在是精辟地理解了密尔著作的主旨。


再比如英国人约翰·洛克(John Locke,约翰这个名字真是滥用……),洛克既是自由意志论的支持者,也是它的批评者。洛克指出,在“自然状态”,在任何政治体制建立之前,每个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然而,一旦我们同意进入社会,就同意了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因此,洛克认为,即使政府干预了个人的权力、财产,这也是大多数人的意见赋予了它权力这么做的。

表面看来 洛克是自由主义的强大盟友,首先,他和今天的自由主义者一样,认为有一些非常基本的个人权利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政府,即使是代表人民的政府,即使是民选政府,也不能剥夺的。不仅如此,他还认为这些基本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些自然权利。此外他还认为这些财产权利不是由政府或法律所赋予的,这些财产权是在政权出现前就拥有的自然权利,它是每个自然人与生俱来的。


私有产才是洛克第一大理论基石,第二大理论基石只针对自由主义原生权限的,洛克再起政治思想中,引入了“同意”的概念,这也同样是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基础。洛克说,合法政府建立在同意的基础上。他主张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时,社会契约才会成立,如果缺乏了这种同意,那么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权利。——这便解决了纯正自由主义这最大的命门,如何有组织的适应这个集体、这个社会——那就是,多数人“同意”原则。


就比如说,纯正的自由主义者反对通过税收来弥补社会不公,而洛克则认为,只要公民“同意”,那么政府还是可以占用个人资产来进行再分配的,不管是出于“人类最基础的怜悯或同情心”还是“为了一个稳定和安全的社会”。


以洛克为代表“修正自由主义”者们最伟大的社会实验,当属美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在《独立宣言》中,就可以看到伟大的托马斯·杰斐逊提到了洛克的思想。杰弗逊修改了洛克的思想,改为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是我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同时,这种“同意”的思想,即社会契约,也成为了美国的立国基础,宪法、国家与各州之间的关系、议会,无一不建立于此思想。


同时,洛克关于财产权的思想,非常完美的为白种人殖民美洲写下了理论的注脚。洛克认为,一个人能耕耘,种植改良和培育多少土地、以及使用多少土地的产出,他就拥有多少财产权。这好比他通过他的劳动从共有财产中来。因此对于权利不可剥夺这个看法,洛克和自由主义者是有区别的。欧洲人将北美土地从印地安人手中拿走,是因为印第安人没有很好的通过“附加劳动”授予这片土地以财产价值,然而“勤劳、智慧、带着普世价值光辉”的白人登陆美洲,真正赋予了这片土地财产价值,自然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美洲的主人。


(感恩节的由来,颇具讽刺意味)


同时这里需要注意一下,上文中提到的罗伯特·诺齐克生卒年份远远晚于密尔和洛克,可见任何一个观点在某些特定的年代都有其独特的生命力。


然而纯正的自由主义者缺将洛克视为叛徒,他们的失望有两点:第一,权利是不可分割的,并且因此,我根本没有真正地拥有自己。我不能处置我的生命、我的自由、我的财产,这样其实是侵犯了我的权利。这是失望之一。失望之二,一旦有一个合法政府,经过同意而建立的合法政府,对洛克来说,唯一的限制,就是限制对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任意掠夺。但如果多数派决定,如果多数派颁布一个普遍适用的法律,并且通过了一个恰当的投票遵守了公平程序,那样根本无法保证人的“基本权利”无法得到侵犯,无论是征兵还是累进税率。

(想不到洛克你这浓眉大眼的也叛变革命了)


另外对于洛克等自由主义者的批评,除了马克思之外,美国20世纪政治哲学家麦克弗森指出这样一个事实:洛克的理论本质上是有产者的理论。他指出,人们习惯于从洛克的政治思想中读出很多自由主义民主的假设,如基于同意的政府、多数统治,等等,但这些都是误读,因为这些假设都属于后来的时代,而不属于洛克所生活的17世纪的英国。麦克弗森分析指出,洛克强调了多数统治的原则,但他这里所说的大多数不包括人数占一半以上的无产者,是指有一定财产同时拥有完全公民身份和完整的政治权利的有产者,多数统治的本质是有产者的多数统治。处于统治地位的永远是有产的少数,而占人口多数的劳动阶级只能被迫接受永久被统治的“正义状态”。


自由主义者伟大的实验,美利坚合众国,算是失败的试验品么?毫无疑问,美国是成功的,如果美国还不成功那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失败了——但恰恰就是美国的成功印证了自由主义者的失败——因为现在的美国已经不是不是自由主义者所设计的美国了,其根本愿意还是政治自由主义者孪生姊妹——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的失败。一个看似完美的“看不见的手”败给了客观经济规律。一波又一波的经济危机迫使美利坚不断地更新与自我完善,最终成为了今天的样子。


举个例子,大萧条时期的美国人在干什么?上万失业者到苏联大使馆排队要移民,农民拿起枪发动对银行家的阶级斗争,工人抢占工厂煤矿,左翼知识分子公开号召这些人团结起来搞苏维埃,旧统治集团的喽啰则见风使舵投机革命,媒体直言未来在共产主义。这本来是共产主义革命的标准开端。详情可见历史名著《光荣与梦想:最惨的一年》。


六、卢梭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关于贫富差距的话题,永远不能回避的就是卢梭伟大的著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卢梭在书中明确提出了“私有制”的出现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这一思想,对后世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全书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详述了自然状态以及在自然状态中发展起来的、导致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因素;第二部分论述了社会状态中人类的不平等、政治奴役和道德堕落的发展。


同样的,这一部书只是卢梭的世界观,就像我们的《生而贫穷(上)》一样,卢梭给出的方法论在《社会契约论》里,这就不详细说了,洛克“同意”的观点就是卢梭社会契约论的简化版本。卢梭的社会方法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



七、正义使者罗尔斯与平权运动


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你们被这三个约翰闹晕了吗…),是20世纪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著作包括《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

此前的政治哲学,如上文中的洛克或功利主义者,往往局部强调自由、平等、幸福、效率等某一项价值。罗尔斯独排众议,认为一个社会是否公平,乃是最根本的问题所在。正因为公平是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所以剥夺个人自由、歧视他人、以多数为名迫害少数、或者坐视个人之间的命运差距,都违反了正义。


对于公平和正义,罗尔斯用“无知之幕”这个理论工具做了相当精彩的阐述。他的正义理论,一言以蔽之,可称作正义即公平的理论。罗尔斯发展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做一个理性上或逻辑上的假设。罗尔斯把这个假设环境称作“原始状态”(Original Position),要想获得正义,要想获得我们必须尊重的那些基本权利,那些权利与责任的基本框架,就是去设想这么一种情形:我们聚在一起,想要选择我们的集体生活方式的原则,但是对我们自身重要特质却一无所知。这就是无知之幕的含义。

“对我们自身重要特质却一无所知”的意思是:有些人强壮,有些人虚弱,有些人富有,有些人贫穷,因此,要想让大家的出发点平等,想要制定合理的规则,就是去设想存在一道“无知之幕”。想象我们都在一道无知之幕之后,这种无知之幕使我们不知道我们是谁,我们的种族、我们的阶级身份、我们在社会中的地位、我们的力量、我们的弱点,我们健康还是不健康,都不得而知。只有在这种时候,罗尔斯说道,我们会同意的原则,就是正义的原则。


通俗一点讲,我们是几个准备投胎的受精卵,我们是究竟投胎到王健林家呢,还是投胎到新德里的平民窟呢?我们的相貌是像奶茶一样呢,还是像凤姐一样呢?我们的身体是有运动员的潜质呢,还是一个不幸的残疾人呢?谁都不知道,这就是巴菲特说的“卵巢彩票”,因此,假如我们这些受精卵还有制定社会规则、分配社会财富的功能——这就是抽象化的社会契约过程,那肯定是要把财富相对平均的分配嘛,要给底层人民一点更多的机会吗,因为万一我们的投胎最糟糕的呢?因为毕竟我们人类都是风险厌恶行动物,不愿意用自己的一辈子去撞大运嘛。

因此,由上面思想实验所得出的结论,就是罗尔斯的主张:那些不平等只有服从于最底层人民利益的,才能算是公正。


罗尔斯认为,实现最公正和公平的治理的唯一途径是,如果所有立法者都平等的站到谈判桌前,且他们都在“无知的面纱”之后——在他们的个人身份信息暂时不公开(他们的种族,阶级,个人兴趣)的时候,他们必须就一系列法律达成共识。罗尔斯认为,只有这样,治理机构才能商定真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罗尔斯的《正义论》出书于1971年,与彼时美国社会风起云涌的平权运动相映成辉,美国少数民族运动、女权运动的风潮一浪高过一浪,至今还有着广泛影响。

(马丁·路德·金在演讲)


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代表性社会实践之一,就是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在美国,受平权法案的影响,高等教育入学时任何一个白人孩子都可能在考试分数高于一个黑人孩子时遭到拒绝,而考分相对较低的黑人孩子可能被录取。当然,虽然这符合罗尔斯“对底层人民的优惠才能称得上公平”的理论,然而受到了诸多非议,比如美国加州大学首先将废除平权法案提上议案,并在1995年正式停止实施在招生中优惠少数族裔和妇女。


八、千夫所指——社会达尔文主义者


我们看完了对穷人和蔼可亲的罗尔斯,再来看看面目可憎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


社会达尔文主义 Social Darwinism 19世纪的社会文化进化理论,因和达尔文生物学理论有关系而有此名。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著名的有英国的斯宾塞和白哲特(Walter Bagehot)、美国的索姆奈(William Graham Sumner)——认为影响人口变异的自然选择过程,将导致最强竞争者的生存和人口的不断改进。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衍生思想包括竞争、优生学、种族主义等。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是:我们的社会也应该像优胜劣汰的大自然那样,有很高的淘汰率,把不适合生存的人都淘汰掉,以便达到最高效的进化。

社会达尔文主义曾被其拥护者用来为社会不平等、种族主义和帝国主义正名,理由是赫伯特·斯宾塞所说的“适者生存”。至此,赫伯特·斯宾塞对社会和道德机制进化的理解被异化为与其哲学思想相对立的东西。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用这一思想说明社会进步和变革的不可避免,也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人类的退化不可避免。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一样,经常被卷入关于优生学的争论。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纳粹的种族主义了。纳粹认为只有“优等”种族(当然是他们自己)才有权力在资源有限的地球中生存下去,其他的“劣等”种族必须淘汰掉,以和优等种族抢夺资源,或者通婚从而“污染”优等种族的基因。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给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找到了理论基础。此外,在这种理论的支持下,纳粹德国还残忍地杀害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因为他们不再有竞争力,而且对国家的索取大于贡献,等于拖了国家的后腿。

(奥辛维斯集中营)


对于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反驳很简单——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同情心、正义感,用自然界的优胜劣汰来考量我们这个“有人情味”的社会是不合理的。


非常有趣的,这个无论是在主流学界还是社会实践中,都被批判的千疮百孔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中文网络中却有大量簇拥,最有代表性的就是。

说实话哦,精英确实不少,可怕的是某些普通人看了些精英的文章,也就开始飘飘然中觉得自己晋升了社会阶层,开始吆五喝六的要把生态链底层的人类全部消灭了。殊不知在上层人看来,你们何尝不是食物链的底端呢?这或许是某种变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还是鲁迅先生说的,弱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呢?


有人吐槽社会达尔文主义我觉得非常有趣:达尔文主义明明是要保持物种多样性,社会达尔文主义搞成种族灭绝完全是读书不认真的结果。


九、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寂寞


空想社会主义(utopian socialism)又译为乌托邦社会主义,代表人物就是这三个人。

对于空想社会主义者,我真不想多说了,因为我觉得历史课本已经说得很详尽了。话说这三个人,倒是很符合康德的绝对主义,就是从美好的同情心出发,来救济穷人,倾尽所有家产来进行社会实验。虽然他们失败了,但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脱帽致敬。


对于他们的评价,共产党宣言说的恰如其分:


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人的体系,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还不发展的最初时期出现的。诚然,这些体系的发明家看到了阶级的对立,以及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本身中的瓦解因素的作用。但是,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政治运动。但是,由于阶级斗争不发展,由于他们本身的生活状况,他们就以为自己是高高超乎这种阶级对立之上的。他们要改善社会一切成员的生活状况,甚至生活最优裕的成员也包括在内。因此,他们总是不加区别地向整个社会呼吁,而且主要是向统治阶级呼吁。他们以为,人们只要理解他们的体系,就会承认这种体系是最美好的社会的最美好的计划。因此,他们拒绝一切政治行动,特别是一切革命行动;他们想通过和平的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企图通过一些小型的、当然不会成功的试验,通过示范的力量来为新的社会福音开辟道路。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意义,是同历史的发展成反比的。阶级斗争越发展和越具有确定的形式,这种超乎阶级斗争的幻想,这种反对阶级斗争的幻想,就越失去任何实践意义和任何理论根据。

《共产党宣言》里这段话,指出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命门,同时也是道德主义者、平权运动者、功利主义者、民族解放者等等一切的命门——没有科学指导下的革命斗争,你们什么都得不到!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作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力的行动。——毛泽东

这就是为什么,我上篇文章中说马克思主义是影响我们社会财富分配最深远的观点,为什么我要把马克思主义放在最后。因为不是康德讲一讲假言律令,富人们就心甘情愿的救济穷人了;不是边沁讲一讲边际效益,议员们就心甘情愿的推进累进制税率了;不是卢梭讲一讲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容克地主老爷们就心甘情愿的实行福利制度了——这一切都要用革命来换,要用血与火的斗争来换,想让既得利益者把利益吐出来?想要一个新世界?用你们的性命来换吧。


说一些你们可能会惊讶的史诗,知道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个普选国家是哪个么?是苏联,西方男性穷人获得选举权是在十九世纪末,而女性则要到二战之后,美国直到1965年南部非裔美国人才拥有选举权。


再比如我们所熟知的累进税率制度(就是个人所得税这样),全面实行也不过是到二战之后。

(英国工人宪章运动,自此英国无产者男性才有了选举权)


就像《苏菲的世界》里面说的:“马克思主义造成了社会上很大的变动。社会主义已经大致改善了社会上不人道的现象。至少在欧洲,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比马克思时代更加公平、更加团结的社会中。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马克思和整个社会运动。”


无产阶级失去的只是枷锁,而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十、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


马列毛主义的内容太多了,回去看课本吧,我这里只说一些课本上没有的。


我们对马克思改造社会理论的一点误解,是这样的逻辑:因为农民受地主剥削、工人受资本家剥削,这是非正义的、不公平的,所以我们要打倒资本家、要土改、要实行公有制。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应该是:资本主义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相对过剩会不断产生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和私有制这种生产关系不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需求,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实行公有制,解放生产力。


至于解放穷人、公平、公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目的之一,但绝不是出发点,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永远是经济基础。我们后来看到的诸如对残忍地主的控诉诸如周扒皮、黄世仁等,更多的是宣传角度的考虑。这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的“术”而非是“道”。


另外一个误解,在于对无产阶级力量的定义上。我们经常能看到当年的宣传口径,比如说“人民力量最伟大”如此云云,但是按照列宁主义的观点来看,底层人民无法自己解放自己,他们需要先锋队。底层人民限于自身资源、实力、教育程度的先知,需要有先锋队去发动他们的力量、需要有先锋队去指引他们道路,需要有先锋队带领他们走向解放。


是的,这个先锋队,就是党。

(阿芙乐尔号的一声炮响,给中国带来了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的观点与之相类似,在“老三篇”《愚公移山》中,毛写道:


现在也有两座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大山,一座叫做帝国主义,一座叫做封建主义。中国共产党早就下了决心,要挖掉这两座山。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要不断地工作,我们也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全国人民大众一齐起来和我们一道挖这两座山,有什么挖不平呢?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有两个列宁主义式的政党,一个共产党,一个国民党,所以国民党凭借其先进的组织性和苏联的援助,偏居一隅却依然能够秒杀全国的落后军阀了。然而在蒋介石发动“四一二”之后,非但屠杀共产党,也将国民党的基层组织摧毁殆尽,从此国民党已经不是一个具有“先锋队”性质的政党,转而变成了大地主、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代表,可以说,国民党的失败由此便注定了。


我们来看一看几位最著名的无产阶级领袖吧:


马克思,出生于一个犹太法学家家庭;恩格斯,大资本家;列宁,沙皇公务员家庭;毛泽东,父亲富农兼商人;周恩来,封建官僚世家;卡斯特罗,大种植园主儿子,带领奴隶烧了父亲的种植园……


毫无疑问,按照阶级成分来划分,他们都属于剥削阶级(最差也是个中产阶级),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在中上社会大展身手不成为题,富裕安详是最低的保证。但是他们却踏上了常人难以理解的道路:在人烟稀少的山野,蚊虫遍布的密林,冰天雪地的荒野,苍凉贫瘠的窑洞,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冒着枪林弹雨去战斗,抛头颅,洒热血。他们究竟是为的是什么?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出发点是解放生产力,那么针对到每一个革命领袖来说,驱动他们向前的恐怕就是人类最本真的情感——同情心。


罗素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


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这三种纯洁而无比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这三种激情,就像飓风一样,在深深的苦海上,肆意地把我吹来吹去,吹到濒临绝望的边缘。

罗素被认为是自由主义从洛克、到大卫休谟、再到约翰密尔一脉相承的继承者,对社会主义怀有天然的敌视,然而无论政治观点如何,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是这些先贤哲人们,所共有的美好品质。


每次看到那些革命家们的时候,总有一种佛陀普度众生的感觉。


十一、无产阶级的挽歌


快结束了,该说结论了。


如果你们仔细读过每个小节后半部分反对的观点,就会发现,本文的结论就是:历代先贤哲人们,所提出的有关财富分配、任何有关公平、平等、正义的社会理论和实践,全部失败了。


没有一个成功,全部失败了。


全部失败了。


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所支持的奴隶制早就被丢尽了历史的垃圾桶;康德苛刻的道德要求更多的仅仅停留在教科书上的讨论;自由主义者们所信奉的市场经济已经被社会主义理论所腐蚀;功利主义者们所提出的方案完全不具备实践可操作性;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早就被全人类所唾弃;还有,有哪个肉食者是按照罗尔斯“无知面纱”的前提去设计规则呢……


以及,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掰着手指头数数,现在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是按照他们设计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模板来的?


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把《阿尔萨斯的索姆困境》这篇文章插在《生而贫穷(上)(下)》之间了吧?我就是想要讲清这个道理:


对于我们这社会、对于我们人类、对于公平、平等与正义,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整个社会,对于我们每个人类,就像一个没有打开的潘多拉之盒。我们这社会太复杂了、太多元化了,多元化到没有一个关系到许多人的社会问题有最优解。

相比于我们这个复杂的世界,所有先贤哲人们提出改造这个世界的理论,都太简单了。各派大师,竭尽必生智慧,也只不过能解答我们社会的一个很小的方面,还是抽象的、静态的方面,一旦面对这个蝴蝶效应涟漪遍起的真实世界,一切理论上的光鲜夺目就将黯然失色。


文章的结尾,再说说我们经历过的“最后一次”吧:


人类历史上,最后一次大规模、力图打破阶级固化天花板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是我们的“龙女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维斯特洛改造计划。

开玩笑。再解开谜题之前,先讲一下对于社会阶层的分类,即是人们众所周知的金字塔结构——社会精英大方地告诉你的,它通常也是这样的:底层是大多数普通人(劳动者);中间为管理者(精英);上层为少数领导人物(统治者)。开玩笑。再解开谜题之前,先讲一下对于社会阶层的分类,即是人们众所周知的金字塔结构——社会精英大方地告诉你的,它通常也是这样的:底层是大多数普通人(劳动者);中间为管理者(精英);上层为少数领导人物(统治者)。

从古至今,人类社会一直都是一个金字塔体系。从上到下,随着人数的增加,掌握的财富和智慧却成倍地减少。


阶级的流动性,仅限于普通群众和精英阶层,再往统治阶层走,有一个天花板。因为游戏规则是统治阶级制定的。

人类历史上的历次革命,都是在寻求财富、权力的再分配,换而言之,就是打破统治阶级的天花板。然而,至今为止,血与火过后,总会形成新的统治阶级和天花板。人类文明是中绝大多数的历史都是在那个“金字塔体系”中度过的,然而有没有例外呢?

有,比如革命战争中。


和平时期呢?也有,比如我国的某十年。


在这十年中,缔造者认为他所缔造的体系违背了他最初的理想,他认为在他死后会形成新的特权阶层,继续统治和剥削,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身边就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苗头。


于是红太阳发动底层群众对统治阶层和精英阶层进行了猛烈的进攻,妄图彻彻底底消除金字塔,全部变成平平的地板。

最终还是然并卵,红太阳一没,还是恢复了稳定的节奏。


现在对那十年的研究是有问题的,因为现在“红太阳体系”的定义、评判,是那些在“红太阳体系”下面利益受到损失的却在其后又重掌权力的人来定义的。如果跟着这些人的节奏走,还是落入了旧有的窠臼。

毛泽东至死不认为他自己错了,反而认为在“阶级革命成功下进行再革命”是对马克思理论体系的一次伟大的完善与扩充。


用他的话讲,“文化大革命要二十年来一次”。


刚刚好是制造新一代人的周期。


毛泽东对于文革的看重超乎想象,他会说自己人生就干了两件大事,一是成立新中国,二是文化大革命。这其中的道理,我们现代人很难明白,因为许多史料我们看不到了,有些人也不希望我们看到,放眼全球,有哪个国家开国元勋的最后一本著作会成为禁书?——毛选第五部,强烈推荐。


虽然说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新中国政府是当时世界上最清廉的政府之一,然而毛泽东看到了官僚主义的抬头,他担心自己过世之后,没人会镇得住这些官员,官员的子女、亲戚将会成为新的权贵阶级,带来新的压迫与剥削,这就是他死前念念不忘的修正主义,这就是他发动文革的根本动机。用他的原话:“造反有理”“天下大乱才能天下大治”


他看到了前苏联,看到了干部的子女依然干部,底层工人依然是工人,看到了新的金字塔在慢慢形成;他看到了大跃进期间自己的官僚集团是怎样欺上瞒下“扛着红旗反红旗”的时候;他看到了“四清”运动的时候,自己亲密的战友、把自己思想写进党章的亲密战友,是怎样背叛了他的理想蓝图的时候,他愤怒了:

如何看待贫富差距 如何从人类学的角度看待社会的贫富差距?

“我身边睡着中国的赫鲁晓夫!”


我在《千金寿绛侯,刘宗知有托——汉故大将军汪东兴》这篇文章里说过,毛泽东本来是选定小平同志作为接班人,但是关于定性文革这一道最后的考验没有通过,一撸到底。毛坚持认“无产阶级统治下的无产阶级再革命”是对马克思理论体系的巨大丰富完善,不允许人任何置喙。然而邓拒绝做决议的要害就在于自己辛苦选定的接班人在根本问题上无法与自己取得一致。而“修正主义”这条红线是谁也碰不得的。


很喜欢这样一段话:

他年轻时,因为想让中国人民不受三座大山的压迫,花了30年建立了一个新的政党和国家;当他70岁时发现自己一手建立的政党背叛了自己的理想、很可能会成为新的压迫人民的大山时,又用了他一生的荣耀和剩余的生命去摧毁他。上这种古希腊式的悲剧英雄经历着实让人着迷。

所以我看到柯南剧场版《贝克街的亡灵》有很深的感触:


让我们来一场以中华大地重新来过为赌注的胜负吧!


有人总想把文化大革命归结于“政治斗争”、“打击异己”这是非常肤浅而简单地看法。历朝历代,哪个党政军大权一把抓的皇帝需要发动全国群众打击政敌?李立三、王明、张国焘,当时在党内都比他强势或势均力敌,也没有见他发动全国群众啊。蒋委员长搞定廖仲恺、胡汉民、许崇智,软禁刺头张学良、孙立人,哪用得着发动全国群众了?政治这种东西门门道道多了去了,要真动一个刘少奇恐怕还真用不到。


更何况,历朝历代皇帝杀功臣为的是他的儿子、孙子,为的是子孙江山万万年。毛呢?已经到了人生的尽头,儿子十年前就死在了朝鲜战场,剩下一个有病的儿子和远房侄子又绝无接班可能,对于一个行将就木天天嚷嚷着“马上就要见马克思”的老人,他杀功臣为的是谁?为的是他那个儿子?就像朱元璋搞死胡惟庸,着眼于废除千年的丞相制,毛泽东心心念的也不是刘少奇,而是刘少奇背后的庞然大物——整个慢慢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要砸烂人类几千年社会都无法砸烂的阶级固化金字塔!


然而发动文化大革命又怎样呢?这又是一次彻底失败的社会实验。天下大乱。


人类又一次求解贫富差距问题、阶级固化问题的实践,还是没有逃过失败的命运。


我写这个回答的时候都说看不懂,现在看懂了吧?


毛的晚年是痛苦的,他反复的说着这类话:“‘峣峣者易折,皎皎者易污。阳春白雪,和者盖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这后两句,正是指我。事物总是要走向反面的,吹得越高,跌得越重,我是准备跌得粉碎的。那也没有什么要紧,物质不灭,不过粉碎罢了”;“我死了,可以开个庆祝会。你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最好穿颜色鲜艳的红衣服或花衣服,要兴高采烈、满面春风地参加庆祝会”……


毫无疑问毛的判断是有错误的,他太过于相信他的人民了,我们看毛选和毛语录,满眼解释“依靠人民才能赢得战争”“人民是智慧的,而我们是愚昧无知”这类的话,这也是为什么西方学者把毛泽东归为“民粹者”而非我国小清新们认为的“独裁者”。然而毛没有料到,在没有先锋队指引下的人民犹如洪水猛兽,一切人性之恶都被释放了出来,他后来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当他想再组建先锋队的时候,他的生命已经油尽灯枯,来不及了。


就像我在讲王子屠城故事时候说的:


我们只有在上帝视角的情况下,加了无数的可知条件,才能做出一个看似最优的选择,然而回到了真实社会,我们都是迷雾中的盲人。

有时候那一步,便是深渊。


有人会认为,关于贫富差距、阶级固化的社会实验,离我们最近的一次,应该是“共同富裕”的观点,我对此持保留意见。毕竟能称得上“社会实验”必须要有一定的实践方法,“共同富裕”只是单单一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也太过简单和理想化了吧?要是富起来那部分人不想带动后来人富裕怎么办啊?讲道理啊,我要是富人才不想废心思把穷人带富,我好不容易挣了这么多钱还不如去挥霍、去买包、去游艇趴,再说了,让你们这群人先富起来我剥削谁去啊?然而共同富裕这个口号,有什么配套设施么?是要极端的累进制税率?还是要行政手段把不愿意先富带后富的人关起来?还是有什么高明的体制化规范,让财富流动日趋平均化?我看不到。太祖爷搞文革的时候,好歹会告诉你,怎么组建红卫兵,怎么夺公检法党政机关的权,怎么接管工厂生产,然后再二十年搞一次,彻底杜绝阶级固化——这才称得上实践。给世界观不给方法论就是耍流氓啊亲!


不管怎样,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生命中最后的绝唱;


也是全世界、全人类范围内无产阶级运动的挽歌。


从此之后,我们只能看到,欧洲工人无休无止的罢工,只是为了提高福利,并没有任何改造整个社会规则的诉求;我们只能看到,底层人民把所有的发泄变成了打、砸、抢、烧汽车,本应该成为社会进步力量的他们,却站在了人类文明的对立面;我们只能看到,勤劳的东亚人民在血汗工厂中呻吟,便是跳楼时的那纵身一跃,也是悄无声息。


先锋队之后,再无先锋队。


革命家之后,再无革命家。

当然,历来对于这些革命者的批评也不绝于耳,最具有代表性的谴责暴力革命蔑视人类的生命,因为从历史来看我们每个人都是渺小的,但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我们的生命就是我们的全部,法国大革命时的滥杀无辜,中国文化大革命时的虐待,这些真的值得么?毕竟你们的社会实践,全都失败了。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


天空依然空旷,大地鲜血干涸,

而那胜利形同虚设。

当苦难与牺牲一再重复,

曾经倾尽一切值不值得?



结语


我估计看完了可能有人不满意了,尼玛都失败了你还说个p啊?


不,探讨这些问题的意义不在于失败不失败,就像哈佛大学公开课Justice的教授说的那样:


”如果政治哲学在某种意义上是无法实现的,那么它在另一意义上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个意义就是哲学从一开始就栖居于这个世界;我们的制度与实践是理论的体现。”


“尽管我们可以拒绝去问正义是什么含意以及良善生活的本质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但无法逃避的是,我们一直生活在对这些问题的某种回答中——我们践行着某种理论——一直如此。”


“讨论与争辩并不一定是虚弱的征兆,实际上反而可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


这就是本文的意义。


“我们的事业并不是烜赫一时的,但将永久存在。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将洒下热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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