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提到与“发展生产力”并列的高度,是法治社会的呼唤,更是民本社会的呼唤农民工称自己是“弱势群体”,大学生、小商贩称自己是“弱势群体”。现在,中等收入的“白领”,竟然也纷纷说自己是“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一词的正式使用,始见于2002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
其后,社会舆论一般将“弱势群体”定义为“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失业、下岗职工”等特定人群。
开着车子、喝着咖啡上班的“白领”,很明显不符合社会普遍定义“弱势”的标准,如今也凑热闹称自己是“弱势群体”,是否矫情?是否小资情调泛滥?
“白领”们不这么认为——虽然收入尚可,但社会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个别权力部门的“寻租”问题还十分突出,不仅挣点钱得低声下气,还时刻有遭受排挤的“不公平”感。
由此可见,“白领”们称自己“弱势”,并不是指“经济弱势”,而是基于身份地位、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存状态弱势”。收入差距加大导致的被剥夺感,社会竞争中的不公平感,面对权力寻租的无助感,交织成了全社会的“弱势心理”。“白领”们的“弱势”,正是“弱势感”在社会的蔓延。
社会“弱势感”的蔓延,缘于“你是哪个单位的”的骄横,缘于“我爸是李刚”的张狂,缘于“拼爹游戏”背后的无奈。只要社会不公平、机会不均等,就会对社会产生焦虑,从而对社会充满怨气。要阻止甚至消除社会“弱势感”的蔓延,就必须打破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身份壁垒”,让整个社会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有序运行。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应该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温家宝总理也曾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一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将“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提到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列的高度,是法治社会的呼唤,更是民本社会的呼唤。爱华阅读aIhUaU.com/z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