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看到一单新闻:某地农村一个十八岁少女到小城去找工作,不料被人扒了钱包,没钱买车票回家。正彷徨间,有个三十岁左右打扮鲜丽的女人上前关心她,听说她丢了钱包,便表示可以帮她买车票。两人交谈起来,后者表示正好有亲戚在招聘工人,便带这女孩去见亲戚。
到了“亲戚”家,一个男人竟是人贩子,两个贩子讨价还价之际,却给这十八岁女孩偷听到了,女孩也有急智,随后表示正有两个女同学也在找工作,想帮帮她们。那女人贩子见猎心喜,就被女孩带到另一个男人家里。没想到这男人也是人贩子,女孩当即以五百块钱的介绍费,把这没安好心的女人卖给第二个男人。
女孩离开后,女人贩子就被男人强奸了,而女孩回家后与父母说起整件事,才由父母带着到公安局报案。
整件事令人震惊的是:
一、一个小城镇居然有两个独立“营运”的人贩集团;
二、事件中的两位女性,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三、牵涉事件的四男女,没有一个是好人;
四、女孩本来可以报案依法处置坏人,但她没有,她以恶惩恶。
不久前有另一则新闻:某高级中学一个女班主任,在教师节因为收不到学生送礼而对学生大发脾气,口出恶言,原因据说是其他教师都收到礼品了,唯独她没有,很没面子。显然,在她心目中,收受学生礼品是绝对合理的事,收不到才叫不合理。这女教师班上的学生,自然有不同身份的父母,比如官员、医生、机关干部、公安警察,等等。只要是手上有权的人,都会在不同情况下收受别人的礼品,但看来他们在收礼的同时,也不得不为孩子的利益向这个女班主任送礼。
同理,女教师在学校向学生索取礼品,转过身来,在办事需要时,也要向做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