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庆节放假安排
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公休
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公休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
二、国庆节期间,各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接班,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
三、各位领导务必保证节日期间与办公室通讯联络畅通,以便于及时联系。
五、各部门在国庆节放假前一日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要切断用电设备电源,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当天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再次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要做好国庆节消防安全工作。公司领导及公司行政部将在节前对办公区的安全、卫生和办公秩序进行全面检查。各部门请在此前认真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严防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七、各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教育员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国庆节酒后驾车。
八、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疫情的防范工作,如发现疫情疑似情况,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通报中心办公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九、国庆节期间,出游人员较多,为确保大家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员工出行时要特别注意个人及家属的人身、财物等安全问题,提高防范意识,尽可能减少人员密集场所聚集。
十、全体员工要自觉抵制危害公共安全或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违法行为,自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