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拿到驾驶证就驾驶机动车辆,是无证驾驶最常见的违法驾驶行为,驾驶人因为驾驶技术不熟练,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无证驾驶撞人怎么处理呢?下面,让爱华网小编来告诉大家无证驾驶的相关知识。
无证驾驶撞人怎么处理(一)处理流程
向112 指挥中心报警,112 指挥中心接警后,告诉值班民警 → 抢救伤者,维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 是不是旅程交通事端 → 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 作出事端判定,需求清查刑事责任的,清查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案例, 宣告责任判定,并奉告当事人央求调停或向法院申述的权力 → 是不是一起央求调停 → 安排调停 → 调停达成协议,制造《损害补偿调停书》 → 依据违法实践作出处置。
(二)提交的材料
1 、持交通事端当事人身份证、驾驭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端责任强行保险单及有用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 、开具薪酬证实、户籍证实、确诊证实、药费单据、车物扔掉证实。
3 、亡人事端,在公安交通部门收取逝世尸身处理告诉书后,供给:⑴逝世刊出证实(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实(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端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端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造交通事端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端判定书。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或许从头查验、判定效果判定后五日内制造交通事端判定书。
(四)不服交通事端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旅程交通事端判定有贰言的,能够自旅程交通事端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央求。复核央求应当载明复核央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央求后五日内,交通事故律师,应当作出是不是受理选择。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央求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查看,并作出复核定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端责任人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旅程交通事端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旅程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置。对发作旅程交通事端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撤消驾驭人机动车驾驭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定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一起具有逃逸表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一起依法作出终身不得从头取得机动车驾驭证的选择。
(六)交通事端的补偿
当事人能够对旅程交通事端损害补偿进行洽谈,也能够一起央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停,经调停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造旅程交通事端损害补偿调停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别离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停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停达不成一向定见的能够向交通事端发作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申述。
无证驾驶的含义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必然是无证驾驶行为,但是,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能一律认定为有证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无证驾驶”的法律含义是指“无资格驾驶的状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法律文件规定,“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包括以下七种状态: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4、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的;
5、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7、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上述七种状态即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无资格驾驶的状态”,也就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无证驾驶”含义,这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无证驾驶”含义是有区别的。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