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 Dufresne,一个永垂电影史册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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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的评论,太多,该说的差不多都已说了千万遍。对于这样一个热门的话题,再想要抒发一些个人的喜爱之情,不免有拾人牙慧之嫌。为了避免这样没新意的事情发生,许多单词我就不再提了,譬如“希望”,譬如“自由”。当然,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也是可以第一时间从电影里感受到的。
那么,我先说说我曾经感受到过的另一个单词,“理性”。安迪的胜利是理性的胜利,安迪的成功是理性的成功。无论面临怎样的局面,顺境也好,逆境也罢,他都不动声色,默默地审时度势,做他能做的努力,以达成自己的目标。
这是一种伟大的才华!
人类是感性的动物,时常受到情绪的支配,这是人之常情。面对残酷的环境,人本能的反应便是奋力抗争,而当这个环境恶劣到一定的程度时,人的抗争之心就会慢慢被消磨殆尽,成为行尸走肉。这两种情况,都是在许多文学影视作品中可以看到的。
肖申克的囚犯也大都如此。在入狱之前,他们想必大都是目无法纪为非作歹的凶徒,人性中叛逆抗争的一面应该比常人要猛烈得多。但是长期被囚禁的生活,对权威的恐惧,对未来的绝望,对体制的顺应,使他们逐渐成为了去掉獠牙的狼。但冲动的血性并没有消失,囚犯之间时不时地争斗,“三姐妹”的恃强凌弱,都是证明。但,这一切都臣服于肖申克的石墙之内。就像驯服的狼被一起圈禁在铁栅栏中,也会彼此斗殴撕咬。这是动物的本性,也是人类的本性。
安迪的伟大之处,便在于他超越了这种本性,在它上方数万英里高空的地方,用人类的理性俯视着这一切。典狱长的冷酷,狱警的残暴,“三姐妹”的兽欲,他当然从心底里反抗。他的抗争看起来如此虚弱无力,但却如此又坚定持久。他在用他的智慧和理性反抗这一切。有的时候,他看似已经忍气吞声,但很快我又欣喜地发现,他始终不曾屈服。当“三姐妹”强迫他口交的时候,他一番心平气和的叙述让对方无计可施;同样的,当狱警头子恶狠狠的要将他推下屋顶之时,他仍是面不改色地说出一番话来,立刻说服了对方。面目狰狞穷凶极恶的是他们,但真正咄咄逼人的,却是他。
老瑞德曾经看错了安迪,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没有霸气,没有血性,是个软弱的人。没错,安迪没有张扬的锋芒,人性中野蛮与粗暴的一面,在他体内都已凝炼成了理性,从而爆发出更加巨大的能量。
我想,瑞德一定庆幸他输掉了那两包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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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想说的是,“毅力”。这个力量或许和前面所说的“理性”有些关联。
人都有一时冲动的时候,那一刻会爆发出平常所没有的力量,叫做爆发力。对短跑运动员来说,爆发力很重要。然而那一刻爆发的力量是有限的,它会被一种叫做时间的东西消磨。这个力量来自于人的本能,像顽石一样不经琢磨。
而“毅力”却是琢磨而出的。时间不断的腐蚀它,而理性不断的加固它。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拉锯战。
安迪可以坚持每天挖掘石洞,挖了近二十年;可以每周写一封信,后来每周写两封信,直到州政府给了回应,资助他建立起图书馆;可以穿越长达五百米的恶臭肮脏的下水道,逃离肖申克。这样的毅力不只是可敬可佩,简直是可怖。
我没有毅力。我只会被时间消磨成一堆灰,一堆沙,而安迪却被琢磨成了钻石。他让我激动,是因为他身上的“理性”和“毅力”是我所没有的。
我推想安迪从哪一天开始生起了挖洞逃生的念头。也许是他刻下名字的那一刻,他发现石墙的质地松动,可能使他成功,于是他开始奋斗。但我想,这个念头一定在那之前就有,一定是这种想要摆脱困境的念头,与他百折不挠的精神,使他成为一个出色的银行家。而后,使他成为一个出色的逃犯。接着,在电影结束之后,他必将成为一个出色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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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说,你不是罪犯,也许,不是个好丈夫。安迪却不这么认为,他痛心疾首,认为是他的性格害了他的妻子。他很爱她,但是不善于表达,她说他就像一本阖上的书,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其实从电影一开始,我就明白了为什么安迪的妻子会红杏出墙。当然,他很出色,他不只是有才华,还有一种奇妙的人格魅力。但是这不是爱情的基础,起码,他的妻子并不因此而爱他。
有人说这是部“男人必看”的电影,我想除了因为这部电影宣扬了理性、希望、奋斗之外,还因为其中有一种男人之间的友情。安迪的魅力没有吸引到他的妻子,却深深吸引了他身边的囚犯兄弟,特别是瑞德。
瑞德是个老大哥般的人物,慷慨任侠,老成世故,颇有头脑。他在监狱里法力无边,若不是最初他帮助安迪搞到了许多工具,安迪也无法完成越狱的奇迹。
安迪心中明白“体制化”对瑞德的影响,他们曾在一次谈话中提到希望,于是引出了这部电影最经典的两句台词:“希望,是好事,甚至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事永不消失。”“要么赶着去生活,要么赶着去死。”然而在监狱里生活了三十年的瑞德,怎么可能仅仅被这两句话而挽救呢?他可能会走Brook的老路。
于是安迪为瑞德安排了一件事,或者说,为他打造了一个梦想。当瑞德从绝望和恐惧中走出来,走向那棵巨大的橡树,走向碧海蓝天的时候,我彻底被安迪折服了。他用智慧拯救了他自己,又用智慧拯救了他的朋友。说得好听点,他给了瑞德一个叫做“希望”的东西,通俗点说,他让瑞德有点事情做做,让他“赶着去生活”。要做到这点,光有美好的愿望和深厚的友情是不够的,还有智慧,对人性的洞察。
安迪的这一招,非常像程灵素,她也是以她的感情与智慧,救了胡斐的命,最关键是,给了他活下去的理由。不能怪胡斐不爱她,就好像不能怪安迪的妻子不爱她一样,他们的智慧和人格魅力,也许只有站在朋友的立场才能够欣赏。许多男读者爱程灵素,应该也只是把她引为一位异性知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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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Dufresne,他的智慧战胜了漏洞百出的制度;他的理性战胜了野蛮狂暴的本能;他的意志战胜了冷酷无情的时间;他战胜了肖申克的石墙;他战胜了他自己;他战胜了一切。
他战胜了一切,却输给了,Forrest Gu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