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音乐剧的认识有多少
说到音乐剧,你是否立刻联想起那些优雅的旋律,动人的舞姿?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结合戏剧、音乐、舞蹈的音乐舞台剧逐渐发展成了极富魅力的音乐形式,逐渐征服了世界各地许多音乐爱好者的心,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音乐剧是我们过去的二十世纪最璀璨的艺术瑰宝。
《歌剧院幽灵》
对于音乐剧,国人仍多有不同看法。其实,作为外来艺术形式,离我们民族并不是很远。话剧曾经也是外来品种,一经我国现代文艺巨匠们找到与我华夏民族的契合点,就转化成了富有民族特色,富有生命力的新的演艺形式。音乐剧似比话剧更易于贴近民族审美习惯,遗憾的是,这类以音乐为主或曰离不开音乐的演艺形式要“化”过来还不那么顺当。近年来,在我神州大地似乎已经或正在升腾起一股“音乐剧热”,仅北京一地据说就有四五个单位和团体在研究或实验,引进或移植,甚至有人赞同和宣扬这样一种观点,预言中国将会成为音乐剧大国云云。笔者孤陋寡闻得很,近年只看过一两出标榜“音乐剧”的创演作品,感觉不仅不满意,而且听说其他几部实验之作也鲜有真正叫好者(据说倒是前几年有些并不标榜是音乐剧的一些新创的近似音乐剧的作品还不错)。这本来是不奇怪的,盖几乎众口都说乃中国演艺界的新生事物也。然而,略加思索之余,实在感到很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音乐剧为何物。
根据某些舆论,也不时听闻演艺界内外一些友人议论,我以为对音乐剧是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的。简略地说,一种意见认为美国音乐剧不过是艺术价值不高,“歌舞笑闹的大杂烩”或“流行歌曲的糖葫芦串”而已。我们如果只看到百老汇大量实际上属于轻松歌舞剧一类的美国音乐剧,哪怕其中确实也有部分作品是轻松其表,针砭时弊其里的所谓讽刺剧,这样看法未尝缺少根据。但是只要稍稍多掌握一些实际材料,显然是一种误解。另一种不正确至少不全面的看法则是把音乐剧当作纯粹的外来艺术形式,还有人吹得很神。有人则说音乐剧很难学,要演好演得像,恐怕比西洋歌剧还难,因为不仅要唱得好,表演过得硬,而且还必须舞出跳得好,又唱又跳又要像话剧那样具备驾驭台词的本领;还认为,即使有了全面的表演功夫,凭国人体质,恐怕也是演不好音乐剧的。这些话只能说有它一定的道理,但不是认识和掌握音乐剧的核心问题。
首先有必要明确音乐剧的本来定义。在美国权威词典上,清清楚楚白纸黑字写着:音乐剧就是音乐喜剧(人们现已习惯只用一个英文单词musical来代表音乐剧,这个单词本义是“音乐”的形容词形态,在它用作名词时,有一义才是音乐剧的意思;但辞书很明确交代,musical实际是词组musical comedy的简略式,所以简单化的解释,“音乐剧”应该就是“音乐喜剧”了),由此可以领悟音乐剧一些最本质的成分。在笔者下文将引用的一种美国出版物中,我们还可把音乐喜剧引伸为音乐娱乐形式。的确,如果忽视“娱乐”这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搞音乐剧只能一事无成。
进而就该扼要谈一谈美国音乐剧的历史。国内有人认为美国音乐剧或百老汇音乐剧形成于本世纪上半叶。这不但过于笼统,而且也不确切。美国音乐剧完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中叶,有一百多年了。一种未经核实的说法,把1866年在美国上演的《黑色的魔鬼》认作音乐剧的创世之作。我不敢肯定这种说法。但是根据读者文摘社出版的《美国史话》《The Storyof America》一书,(卡尔金斯主编,纽约,1975年版,我人民出版社有选译本),综合其介绍美国音乐和大众娱乐两章(后者汉译本改称“戏剧—电影—电视”)的有关内容,美国音乐剧这种艺术形式绝对不是一个早晨平地而起。任何艺术形式的诞生和成长都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这是常识,毋庸赘言。但是,美国不过两百多年历史,倒是颇易于摸透脉络的。该书在回答“美国音乐是从哪里开始的?”问题时,主要叙述了早期音乐与体育的关系,强调了音乐教育对于形成美国自己的音乐的意义。在别的章节里,作者又不回避当时作为殖民地的北美大陆白人音乐从业者与黑人音乐的紧密联系,把开拓新的音乐领域的白人音乐家称为“富有灵感的移民”。可以举出两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事例:一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后期至三十年代流行一种由白人涂黑了脸演唱黑人歌曲的娱乐形式,其始作俑者是号称“老情人”的托马斯?赖思(Thomas"Daddy"Rice);另一事例是从“游吟诗人”发展起来的美国最早的大作曲家斯蒂芬?柯林斯?福斯特(1826—1864,StephenCollins Foster)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创作包括《我的肯塔基老家》等很多大受黑人欢迎,当时被称作“种植园歌曲”而实际就是标志着美国特色的民歌民谣或曰美国自己的音乐作品之发端。现在60岁以上的中国知识分子不少人都会唱几曲福斯特的歌,可见其影响之大。我们不必深究爵士乐如何起源,黑人拉格泰姆调(一种美国音乐形式)如何兴衰,以至后来的灵魂乐(soul)为何物;还有摇滚乐,乡村音乐等等。总之,各种美国式流行音乐着实滋养了美国的音乐剧,说美国音乐剧从上世纪这些音乐娱乐形式基础上发展起来是一点也不过分的。那末,即使不算上面提到的《黑色的魔鬼》(又译〈狡猾的骗子手〉,即1866年上演的《Black Crook》,读者文摘出版物作者称之为“音乐幻想曲”,但不是在专讲“音乐”的章节而在介绍舞台艺术的“戏剧—电影—电视”一章里提到此剧的),美国音乐剧或百老汇音乐剧可以查到的正式作品最早一部是1914年公演的《来自犹他州的姑娘》(The Cirl FromUtah),作曲者就是后来谱写举世名曲《老人河》,被称为百老汇音乐剧事业的“五杰”之一的杰罗姆?克恩(1885—1945,Jerome Kern)。
以上说明百老汇音乐剧由来悠入,它是逐渐发展成型的,特别重要的是,作为美国一种十分重要的演艺品种,它绝不是凭空产生。至于是否有某个时期(例如本世纪五十年代)最终定型,既无必要,也很难定论。值得强调的倒是我们研究或了解美国音乐剧的时候,应当建立清醒的态度。一方面要看到它的几个不同时期的演进阶段,一方面还要力求准确把握作为外来艺术形式的精粹和诸多本质性的艺术成分,对音乐剧有个比较完整的认识。这样才有利于我们借鉴。
大体上百老汇音乐剧可划分三个发展阶段:早期(至五六十年代)是以轻松或一般讽嘲性题材为多,所谓轻歌曼舞;中期,特别是七十年代中后期有较明显滑坡现象,题材很糟,很不健康者充斥舞台,其中粗俗和性闹剧之类作品占据不可忽视的地位(这大概与当时美国大气候有关),而有意思的是观众对于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并不认可,一些过于暴露的不堪入目和题材怪异的剧作,其票房记录远不及题材较严肃和基本健康的轻松歌舞类剧作高;正是这种现象持续一段之后,后期特别是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百老汇音乐剧连续出台几部十分叫座而又相当优秀的作品,例如《猫》,《悲惨世界》,《歌剧院幽灵》,以及最新的《日落林荫大道》等。尽管好几部都是从英国引进,但通过百老汇这个大染缸一滚,世人看到了美国音乐剧的复兴,看到了更具现代精神的演艺事业的崛起。至于整体地说美国音乐剧艺术到底好在哪里,其艺术精华何如,以及扩及欧洲和日本音乐剧艺术,这只能留给专门家去谈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