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债券发行大家肯定都知道是什么,那债券回售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它有什么类型需要遵循什么程序呢?下面就让爱华网小编带着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什么是债券回售吧。
债券回售的概念
债券回售,通常发行人承诺在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低于转股价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发行上市,发行人以一定的溢价(高于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转债。这种溢价一般会参照同期企业债券的利率来设定的。如南化转债设定的回售条款为: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转债到期之日12个月以前上市,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5.6%(单利)计算的四年期利息,扣除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
债券回售的类型
1、无条件回售
无条件回售是无特别原因而进行的回售,通常是固定回售时间,一般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期的后1/3或一半之后进行。无条件回售条款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发行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的提前兑付本息,从而增加了期权价值。
2、有条件回售
有条件回售是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一般比市场利率确定的价格稍低,但比债券票面利率高,在股票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回售条款尤其具有意义。
由于回售条款的触发比例通常较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触发比例低,如果发行人不希望回售出现,可以在标的股价下跌至满足条件回售的规定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以避免回售(除非股价跌至每股净资产以下)。所以,条件回售条款对不愿意回售可转债的发行人而言,形同虚设。
债券回售的程序
1、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只能在每一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时行使回售权。
2、当回售条件每年首次满足时,发行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发行人公告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全部或部分回售未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不行使回售权。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时,应当在公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托管券商正式通知发行人。券商审核确认后,冻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
4、券商将回售数据以报盘的方式传送交易所,交易所于当日进行数据处理,并于回售申请终止日后第二个交易日将数据传给发行人,通知发行人按回售条件生效的价格将相应资金划入交易所指定的资金帐户,交易所收到资金后再划入券商清算头寸帐户,同时记减投资者相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
5、当交易所在一天内同时收到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报盘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数据处理:回售、转股、转托管、交易。
债券回售对股价的影响
公司当初发转债一般都是因为自有资金不够,或者为了筹集资金去运作项目(或者干脆就叫圈钱)。因为基本上转债是很少很少回售的,因为一旦回售,前期发转债投入的人力物力钱力都化为泡影,而且还要以高于原发行价的价格回收,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现金流,进而对公司的整体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从而造成公司股价的下跌,所以上市公司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债转股。
当然,为了避免回售的发生,上市公司有的时候会想办法来阻止发生回售。比如说去年的唐钢转债,从技术图形来看,邻近申报回售转债的日期,唐钢转债被大幅拉高,与回售价格相差较大,从而避免了大规模回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