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年到来,国家有许多的政策要求改革已经开始正式实施了。我们之前又给大家介绍过,关于车险费改后的新规则,如何理赔等等问题,下面爱华网小编来告诉大家车险费改后有哪些不赔的现在要赔了。
问题: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造成其车辆被淹而损失2万元,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问题: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他在驾驶证丢失期间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他就其车辆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案:要赔。
释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A条款将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情形下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而新车险将该情形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驾驶人无驾驶证,或属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全责车保额不足 车主可代位求偿
若车主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新车险中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被其他车辆追尾,经鉴定对方车辆全责,但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拒不赔偿,怎么办?
答案:要赔
释疑:与以前条款相比,新车险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对于该车主2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可以在该附加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问题:若车主为其新买的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保险期为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2015年6月3日,车主驾驶尚未上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案:要赔。
问题:若车主为其新购买的爱车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被保险人为其妻子,某日其妻子驾驶被保险车辆,在倒车过程中将在车下指挥的车主撞伤,车主的医疗费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案:要赔。
释疑:新车险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该事故中,车主的医疗费损失属于交强险和《车险示范条款》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医疗费用,其妻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同时,新条款第四条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问题:若车主将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的车辆停在路边,后发现车辆被撞造成损失,但无法找到责任人,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案:要赔。
释疑: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上述情形,保 险人将从赔付金额中扣除30%。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可在此附加险项下得到本应自负的30% 的赔款。
精神损害抚慰险 三种情况不赔钱
按照新车险规定,车主在购买商业车险时,可以自愿选购一款新的附加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精神损害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附加险,已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车辆可以购买这款附加险,且该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发生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免除责任。
首先,根据被保险人与他人的合同协议,应由他人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次,未发生交通事故,仅因第三者或本车人员的惊恐而引起的损害。例如,司机李四采
取急刹车避免了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并未对路人张三造成任何身体伤害,但张三还是被突入其来的情况吓出一身冷汗,这种情况张三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赔偿的;第三,怀孕妇女的流产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