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宫素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出血和子宫复原不全,而使用缩宫素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由爱华网小编整理关于缩宫素的用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缩宫素的用法催生或引产 静滴:1~5U/次,用5%~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后滴入,开始宜慢,8~10滴/分,以后视子宫收缩情况而增减,最快不超过40~60滴/分。滴注过快,可使子宫强直收缩而致胎儿死亡,胎盘早期剥离或子宫破裂等。防止产后出血静注:5~10U/次,以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缓注;产后止血肌注:5~10U/次。极量:20U/次。如在胎儿未娩出前使用,应注意避免子宫收缩过度;由于该药作用时间短暂,用于产后止血时应继之以麦角新碱维持。流产肌注:5~10U/次,必要时隔20~30分钟后重复一次。
治疗咯血5~10U/次,加入25%葡萄糖注射液20ml缓慢静注,一般10~20分钟后可使咯血量明显减少,然后再用10~15U加入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静滴,一日量为40~50U.根据止血情况可连用一至数日。本品极量为20U/次。
缩宫素的不良反应(1)不良反应较少,很少发生过敏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血压下降等。 (2)大剂量时,可导致子宫强直性收缩,压迫子宫肌层血管,阻断胎盘的血流量,可使胎儿窒息而死或子宫破裂,故 要严格掌握用量和静脉滴注速度。
缩宫素的禁忌症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三胎以上的经产妇(易发生子宫破裂)、横位、骨盆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脐带先露或脱垂、完全性前置胎盘、前置血管、胎儿窘迫、宫缩过强、需立即手术的产科急症或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患者。
使用缩宫素的注意事项(1)用于催产时必须指征明确,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
(2)静脉滴注时需使用滴速调节器控制用量。滴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3)遇有子宫收缩乏力,注药时间不宜超过6~8小时。
(4)下列情况慎用:用高渗盐水中止妊娠的流产、胎盘早剥、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子宫过大、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受过损伤的难产史、子宫或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包括剖宫产史)、宫颈癌、部分前置性胎盘、早产、胎头未衔接、臀位、胎位或胎儿的先露部位不正常、妊娠期妇女年龄已超过35岁。
(5)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
(6)用药前和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程度;②妊娠期妇女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⑥骨盆大小及胎儿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了缩宫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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