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点 法理学司法考点之法治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介绍法治的相关司考考点。

  法理学司法考点之法治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治

  1.法治的概念。

  法治是依据法律的治理。法治实际上包含了许多层面的含义,它是指一种治国的方略、社会调控方式,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亚里斯多德就明确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法治又是指一种依法办事而形成的法律秩序,法治是近代资产阶级在追求经济自由、追求政治民主、反抗封建过程中逐步建立的,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

  法治还是指一种法律价值、法律精神,一种社会理想,指通过这种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的实现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状态。

  总的来说就是法治包括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和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也就是强调两者的统一,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


法理学司法考点之法治

  2.法治意味着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和正当性。

  3.法治与人治的联系。

  法治相对于人治更稳定;法治强调的是权力制衡、法律救济。

  4.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两者都强调了静态的法律制度以及将这种静态的法律制度运用到社会生活当中的过程。两者最大的不同表现在:法制的概念不包含价值;法治包含了价值内涵,强调了人民主权。

  法制只是强调形式意义方面的内容,而法治既强调形式意义的内容又强调实质意义的内容。法制更偏重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强调“以法治国”的制度、程序及其运行机制本身,它所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也正是法治的第一方面(形式意义的法治)所要求达到的目标。由此可见,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法制,也就谈不上法治。但另一方面,仅仅强调法律的形式化方面,还并不能揭示法治(尤其是实质意义的法治)的更深一层的内涵。

  5.依法治国的标准。

  通过法律保障、限制公共权力;强调良法的治理;通过宪法确立分权和权力制约的权力制衡关系;赋予广泛的公民权利;确立普遍法的司法原则。

  我国成为法治国的条件是:

  1.制度方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和系统的法律体系,权力相对平衡和相互制约,司法体制、执法制度的健全和其人员的高素质,健全的律师制度;

  2.思想方面:树立起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思想。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对我国有重要的意义。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在《宪法》第5条增加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上升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的标志。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这里面强调七个方面:

  (1)在立法方面,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

  (2)法律至上,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性;

  (3)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

  (4)国家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形成和良性循环;

  (5)“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制度的有效的保障;

  (6)尊重、保障和实现;

  (7)国家的法律秩序稳定、人民生活幸福。这些实际上是综合性的。

  第二,在我们国家实行法治还需要注意一点,我们国家的法治不是内生性的,而是一种外发性的,是在外力的启发诱导下来进行的,所以我们的法治有一种天然的不足、天然的缺陷。同时,我们的法治不是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是一个农业文明比较浓厚的情况下提出的,所以物质储备、经济条件也有些问题。

  而且,我们国家过去所要强调的一种人治、人的统治的传统,所以现在要对传统进行这么大的变革的时候,问题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们现在法治建设中出现了很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国情与理想、变革法制和守成法制、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反对与经济增长、本土化与国际化、普适性和地方性等矛盾。这表明我们的法治建设离成功还有相当的距离,我们现在只是已经进入了这个过程,离目标还比较远,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第三,为实现法治,我们需要创造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四个方面:

  (1)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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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完善;

  (3)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和公民的民主、法律、道德意识的提高;

  (4)立法体制、司法体制的改革和法律监督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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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的具体体现

  1.立法方面。强调法治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反映中产阶级的利益;二是研究国家的情况;三是考虑对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加强教育;四是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

  2.执法思想。国家执政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依法执行;法律规定不同详的或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法律的原则来公正地处理和裁决案件。

  3.守法思想。守法是法治的关键。国家必须加强对公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和训练。

  法治的优越性

  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

  第二,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

  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人那样信口开河;

  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

  第五,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

  第六,时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

  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政的权力。

  法治的重要性

  现代大部分国家都认同法治的重要,虽然他们产生法律、立法代表的方法不太相同。法治的好处在于能防止有特定的个人凌驾法律而伤害其他大多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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