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的工作中,要坚决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扎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藩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
无论是党委的主体责任,还是纪委的监督责任,都直指过去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不清、力度不够、互相推诿的弊端。厘清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职责和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有深远意义。但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只靠文件的“一厢情愿”,更要看党委和纪委所处的现实环境,避免“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纪委要“瘦身”。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党委要“瘦心”。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克服行政工作是实绩,党务工作是虚功的错误思想。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善于抓大放下,把主要精力用在总揽全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工作上。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要厘清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
二、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
党委权力和纪委权力也须有“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党委具有领导权力和决策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主体责任。纪委具有监督权力和执纪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监督责任。责任即是一种可资利用的“制度笼子”,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沦为一纸空文。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三、结合自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突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奖惩,局纪检组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有力地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二是分工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及时进行了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督查检查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注意抓住关键环节,做到年初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年中听取工作汇报,开展督促检查,年末检查考核总结并通报。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分局承担的责任制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汇报、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就承担的工作任务定期向党组进行汇报。对涉及一个以上科室承担的责任制工作任务,各主办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从而确保了全局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抓住重点,突出教育亮点,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一是抓住“龙头”教育不放松。将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党政领导定期上廉政课。定期举办廉政讲座、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规纪律教育等活动。认真组织观看廉政电影、电视、电教片。通过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工作水平显著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积极与州局监察室、县纪委等单位协调与合作,认真分析研究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作用,做到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变宣教工作由原来纪检监察部门唱“独角戏”为整个县局的“大合唱”,切实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如在局机关会议室、机关办公场所制作永久性或移动性反腐倡廉教育专栏、用语,努力营造“以廉为美、以贪为丑;以廉为乐,以贪为苦;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为全面落实国税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三是搞活廉政活动。建立“廉政文化室”、“廉政书架”、“廉政教育影视角”等廉政文化活动阵地。定期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不定期举行廉政文化演讲、廉政歌曲演唱等竞赛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自撰自书廉政箴言活动。在办公场所悬挂税收职业道德规范、廉政警句、廉政谚语、宣传图片等,让全体干部职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