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是人间的富贵温柔乡,是令人遐想的销魂之地。洞房之夜,充满了柔情蜜意,有说不尽的儿女情长。那么,为何人们会将新婚之夜的婚房称为洞房?这里还有一个远古时代的美丽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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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帝尧即位后不久,有一次亲临牧区巡视,见到了被称为“姑射神女”的鹿仙女,惊鸿一瞥,伊人已飘然远去。见了这一面之后,帝尧的心头从此情意深种。于是,他微服亲往姑射山寻找仙女,久觅不得,突遭大蟒所害。此时,鹿仙女翩然而来,解救了他。尧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仙子风姿绰约、超凡脱俗。两人一见钟情,遂订立婚约,便在姑射仙洞内完婚。当时祥云缭绕、百鸟和鸣;傍晚天黑时,更有一簇神火燃于山顶,耀眼夺目,光彩照人。当时,人们对火有着特殊的崇拜敬畏之心,于是他们拜火为盟。自此之后,世间也就有了把新婚之夜所住的房子称作“洞房”的习俗。
两汉时期,洞房多用于宫廷闱苑中,指富贵奢华的居所。北周时,洞房首次与花烛合用,庾信的《三和咏舞诗》中写道:“洞房花烛明,舞馀双燕轻。”到了唐代,洞房更是普遍用于指代男女欢爱的场所,如乔知之的《倡女行》:“莫吹羌笛惊邻里,不用琵琶喧洞房”。而对于“洞房”的描述,最为著名的是宋庆馀在《近试张水部》中所写:“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一句话道尽了新婚燕尔的“风流”。此后,洞房花烛夜更是与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被列为人生四大乐事。
尽管人们的居住环境在不断改善,“入洞房”这一名称至今仍被广泛引用,它更是新婚之夜美好温馨环境的一种指代,想起来叫人终身低回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