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婚早育不利于家庭稳定
早婚早育当事人一般双方恋爱时间较短,同居怀孕就生育,感情基础不牢。
2、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
早婚早育是违法生育行为,当事人双方要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特别是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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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由于早婚早育的小青年年龄小,缺乏对家庭的责任心,一旦发生矛盾极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率升高,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4、影响了人口规划的整体进程
早婚早育打破了当地人口规划,导致了大量政策外人口的出生,使地方人口压力更大,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变得更艰巨。有人算过一笔账,如果以100年计,每代人在25岁生育,则100年只能有4代人,而如果在20岁生育,则100年内就有5代人。
5、影响了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一是降低了出生缺陷干预率。二是早婚早育双方年龄较小,尽管生理上可以生育,但是心智未必成熟,缺少科学的育儿知识,自己尚且是“啃老族”,很难对子女优育优教。三是当事人双方过早生儿育女,把20多岁的宝贵时段用在抚育后代上,影响个人学习深造和事业发展,不利于个人素质的提高。
6、影响青少年男女的身心健康发育
过早生育,这对女性本人的身体和胎儿的发育不利。因为20岁以前虽然身体内各种重要器官逐步发育成熟,但骨骼要到23岁之后才能完全钙化,而妊娠分娩对生殖器官、骨盆腔、腰骶椎骨及盆底肌内影响很大。早恋、早婚,即使组成了家庭,往往由于性格上、心理上的不稳定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而容易发生家庭危机,不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更无法承担起对下一代抚养教育的全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