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我国教育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度中国教育的热点解读教育“十三五”规划
教育“十三五”规划是指国家制定的“十三五”期间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性文件。
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教育“十三五”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2017年是教育“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大也将在2017年召开。对于教育“十三五”规划的解读以及落实,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热点。
“十三五”时期,教育发展必须注意公平、优质,必须紧紧抓住改革和法治战略举措,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支持。
教育治理现代化
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指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实现由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变,正确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并建立完整的教育治理结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十三五”规划》强调,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
推进“教育治理”,关键是依法治教,构建新型的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真正把办学的权力还给学校,让学校依法承担起应该担负的责任,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先手棋是深化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
教育“放、管、服”改革
教育“放、管、服”改革是指深化教育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放、管、服”改革这一说法较早出现于2016年4月李克强总理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上的讲话。他提出,要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教育部制定了相关措施。2014年6月,教育部针对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以下称“三评”)和检查出台相关意见,制定了“三评”目录清单。2015年5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陈宝生部长在《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后不在‘三评’清单的不能开展检查”。
教育“放、管、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让学校静心办学,让老师潜心育人。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是指明确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划分标准,明晰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以及国家对两类学校的扶持措施,并对现有民办学校作出更加合理的过渡安排。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确立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两种类型。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随后,《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出台,重点解决两类学校“到哪里登记”“如何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能办什么学”“如何办学”“如何办好学”等问题。
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从法律层面破解了多年来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扶持政策等瓶颈问题,完善了民办教育治理体系,促进了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但要进一步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全面清理针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政策,另一方面要监督和规范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是指整体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质量,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解决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问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2016年5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处于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完成教育脱贫任务的现实需要。
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指因社会安全和自然灾害类事故,如非法入侵校园、洪水、溺水、交通安全、校园欺凌和暴力等偶然突发的因素,导致的对师生的伤害。
近年来,多起校车安全事故引发社会普遍关注。2016年,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起民众热切关注。2月17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从溺水、交通、欺凌等三个重点领域加强治理。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从中央到地方,从社会到家庭,从机构到个人,都非常关心、重视校园安全。
核心素养
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即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将“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教育部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2016年9月,《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颁布。
更新知识观念是一种世界趋势。国际上多数国家、地区与国际组织都认为,以个人发展和终身学习为主体的核心素养模型,应该取代以学科知识结构为核心的传统课程标准体系。“核心素养”模型的建构已经完成,如何将其落实到学校教育中,实现“学科教学”向“学科教育”的转向,将成为改革重点。
研学旅行
研学旅行是指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2013年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中提出“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设想。2016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并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青少年成长的过程离不开体验性和群体性,研学旅行是一种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学生动手动脑、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有助于道德养成等。因为安全“高压线”,很多学校不敢组织春游、秋游、远足等活动。如何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是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治理能力的考验。
推进“双一流”建设
“双一流”建设是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2015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等联合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提出根据“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布局、建设高校。
“双一流”建设是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双一流”建设,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第三方评估等开展遴选认定工作。组建“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研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将成为“双一流”建设的重点工作。
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是指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将理论和实践教学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学生认知能力、实战技能和应对经验的职业教育模式。
2016年5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职业教育周的讲话中强调指出:“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2016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校企协同育人”等一系列举措。《教育“十三五”规划》强调,要“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
在中国的产业发展正处于由低端制造业向“优质制造”“精品制造”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国家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强烈,强调“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当务之急。
10点建议推动教育改革第一,学校制度改革:认真总结学制改革经验教训,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学制改革。
第二,教育管理体制创新:坚持教育放、管、服改革,实施教育管、评、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第三,教育法律制度创新:建立教育立法与修法全国人大首席治理制,出台教育立法的治理标准和程序,健全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第四,教育督导制度创新:建立强化领导负责的多部门协调机制和教育“督政”常态化机制,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领导支撑。
第五,教育人事制度创新: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课程)制度,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配套措施,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六,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创新:加快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国家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的导向性作用、评价性作用、监测性作用,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七,教育决策咨询制度创新: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智库,为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
第八,义务教育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第九,继续教育制度创新: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制度,实施“学分银行”等个人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学习型社会。
第十,办学体制创新: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并建立民办学校法人制度,促进和规范我国民办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