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贷款的种类可以用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划分为不同的
1、按贷款的期限划分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1)、短期贷期限在1年或者1年内,其特点是期限短、风险小、利率低,通常以“放款”的方式发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对短期资金的需求。
2)、中长贷款期限都在1年以上,其特点是期限长、利率高、流动性差、风险大。 2、按贷款的用途划分
按贷款的用途不同,可将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和专项贷款。
1)、流动资金贷款包括流动基金贷款、周转性贷款、寸贷款和结算贷款,是企业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专用基金贷款,是企业为足其对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新、改造或扩大的资金需求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3)、科技开发贷款是企业为解决引进先进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的金需要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贷款。 3、按贷款有无担保品划分
按贷款有无担保品,可将贷款划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1)、信用贷款是指企业依靠自身的信誉而无需提供抵押品或法人担保向银行取得的贷款。这种贷款手续简便,利率相对较高,贷款数额受公司财务情况的限制,但对银行来说,其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由第三人承诺在其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即当贷款公司不能按期归本息,保证人负有代为归还的经济责任。
抵押贷款是以贷款公司提供:抵押品或以第三人提供的抵押品作为还款保证从而取得的贷款,如公司不能按期归还本息,银行可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变卖抵押品,以所得款项:回本息。
质押贷款是以贷款公司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从而得的贷款。
3)、票据贴现是指公司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卖给银行从而取得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