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 工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为主要内容,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系列活动安排

  (一)联合举办纪念“3·15”大会

  1.活动形式:由省市工商局、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室内以会议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电视专题片贯穿整个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 工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2.活动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5日9:00-10:00,福建会堂国际厅。

  3.参加人员:省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4.活动主要内容:

  (1)制作播放“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电视专题片。回顾2013年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

  (2)宣传贯彻新《消法》,通过电视专题片宣传新《消法》的主要亮点。

  (3)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成立省消委会家居装修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为其授牌,发布“家居装修装饰设计合同”使用范本。

  (4)启动绿色低碳消费。根据新《消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倡议消费者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消费、自觉保护自然环境。

  5.职责分工:

  (1)市消委会:对接省、市3·15现场宣传各项活动;提供2013年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亮点电视专题片材料、图片,配合省消委会组织专题片拍摄;邀请市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参会。

  (2)办公室:负责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参会(请柬由市消委会负责);负责邀请协调省、市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3)人教处:负责落实60名工商人员着制服参加大会(消委会配合)。

  (二)以“让消费更有尊严”为主题,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系列活动

  1.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1日-12日。

  2.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鼓楼、台江、仓山、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主任。

  3.主要内容: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开展两场开放日活动。

  (1)12315中心点活动,设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邀请参加的对象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效能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

  (2)新闻媒体点活动,设在福州晚报社。邀请参加的对象为:消费者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学生、游客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4.职责分工:由12315指挥中心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三)召开系列座谈会

  1.召开大型服务企业消费维权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4日下午14:30,由市消委会组织在市工商局12楼会议室召开。

  (2)参加单位: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运营商,山姆、家乐福、新华都、兴福兴、麦德龙、永辉、沃尔玛、苏宁、国美、喜盈门等超市,商场代表、百胜餐饮、格力电器、网龙公司等单位。

  (3)主要内容:一是新《消法》亮点宣传教育。解读宣传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等方面的维权新理念,在规范新领域解决新问题以及强化通讯行业、大型商场、超市经营者义务,建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新理念。二是部署有关企业参与“3·15”纪念活动。

  (4)职责分工:座谈会由市消委会组织实施,12315指挥中心配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2.召开汽车行业协会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7日下午15:00,市汽车行业协会会议室。

  (2)参加单位及人员:汽车行业协会代表、市局12315指挥中心、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鼓山工商所、岳峰工商所、新店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

  (3)主要内容:新《消法》多项重要修改涉及汽车消费,吸引了汽车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通过座谈、学习交流和行政指导,帮助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自律。

  (4)职责分工:市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配合办公室进行宣传报道。

  (四)其他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纪念活动。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围绕宣传贯彻新《消法》,突出重点、特色和优势,丰富“12315社会开放日”主题活动内容,打造活动的精品亮点。各级消委会要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结合12315工商开放日、消费维权“五进”等活动,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以宣传贯彻新《消法》为主题,深入企业、乡镇、校园、社区、景点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贯彻落实新《消法》、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向各级人大、政府领导汇报今年纪念“3·15”各项活动准备及开展情况,取得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加强协调,发挥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要加强与司法、质监、卫生、药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策划、共同组织,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丰富“3·15”活动内容。要通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强化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唤起更多的人士加入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队伍中来。

  (三)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消费者关心关切的焦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正面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及国家惠民政策,力求在力度上有新增强,在宣传上有新突破。

  (四)加强值守,做好保障。3月14日、15日两天,12315指挥中心要确保人工接诉线路畅通,人工接诉时间延至22:00,特别是315晚会当天要延至晚会结束且相关接诉工作结束为止,竞争执法处、消委会、检查支队要配齐备勤人员,轮流值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以备随时调遣,值班执勤时间延至12315晚会结束且所有投诉案件处理完毕为止。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按照市工商局的人员保障办法,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加强值勤,充实执法力量,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在岗带班,共同做好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315文艺晚会”的互动,快速、高效办理晚会转来的申诉举报案件,及时反馈申诉举报案件调解查处情况。

  (五)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自行开展各类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于3月10日,活动小结、“3·15”活动统计表于3月17日通过oa网上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市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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