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乐府筝的运用
乐府是中国古代朝廷中的一个官署。它的主要职责是搜集民间歌谣,史称“采诗”。汉代乐府采诗的范围遍及国中,当然也包括京畿之地的秦中与秦地了。班固《汉书》中有许多记载。如:
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离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礼乐志》)
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也。(《艺文志》)
淮南刘安《淮南子》也说:
秦、楚、燕、赵之歌,异(口转)而皆乐。
前面三段引文,明白地告诉我们。汉代乐府只有采自秦地民间的秦讴、秦风、秦歌。其详细情况,《汉书》、《乐府诗集》都有说明。如《汉书·艺文志》中关于采自秦地民间的诗就有:《左冯翊·秦歌诗》3篇;《京兆尹·秦歌集》5篇;《周谣歌诗》75篇;《陇西歌诗》若干篇。共80余篇,占全部160篇的二分之一强。显示出帝王都所在地的得天独厚。(按:左冯翊即今天大荔一带,京昭,西安附近;周当为丰京镐京与雍都一带,即今之凤翔、岐山、扶风、户县等地)
汉乐府中有各类艺人829人,后经丞相孔光奏可罢者凡440人。其中秦地艺人33人,有“秦倡员二十九人”(《汉书·礼乐志》)。“秦倡一人”(《汉书·礼乐志》),占应罢的十三分之一。若按这一数字推算,秦地艺人应该占一半以上。他们熟悉秦地的音乐舞蹈及器乐,也是可想而知的。
汉乐府中的音乐舞蹈与诗歌所用的声调有哪些?“秦声”又在其中占怎样的地位与分量?乐府研究专家、山东大学教授萧涤非,在他早年的学位论文《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1984年3月人民文学出版社新一版)的《第二篇 两汉乐府》第一章,有精当的考察与论述。下面权引九段,以省我再作考证,他说:
当时乐府必有一种秦声歌曲。(第二十九页)又说:
颇疑清、平、瑟三调即出于秦声,或与秦声有关。(同上)
萧先生还从《乐府诗集》所录《相和歌辞》诸曲中考得它们所用的乐器如下:
一、相和曲。其器有笙、笛、鼓、瑟、琵琶七种;
二、平调曲。其器有笙、笛、筑、琴、筝、琵琶七种;
三、清调曲。其器有笙、笛、(竹厂虎 上中下结构)、节、琴、瑟、筝、琵琶八种;
四、瑟调曲。其器有笙、笛、弄、节、琴、瑟、筝、琵琶七种;
五、楚调曲。其器有笙、笛、弄、节、琴、筝、琵琶七种。(第一章《论汉乐府之声调》,第二十九页)
这一事实,告诉我们汉乐府《相和歌辞》中的五种曲调就有四种都用筝作为伴奏乐器。尤其是世传的“清、平、瑟”三调的共同用筝,很值得我们重视。作品有清调曲的《长安有狭邪行》,瑟调曲的《陇西行》和《孤儿行》,更是明显的秦地歌曲,声为秦声,用秦筝更是理所当然的。它们也可能就是汉代的琴筝曲,是为当时的“新声”。
这样看来,是否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秦筝在汉乐府中的雄据地位是可以肯定的。它是可以自己慷慨的艺术风格,善于抒情写意的艺术手法,赢得了秦地民间的广泛欢迎与关注;也自然被采作为乐府声诗与音乐的主要伴奏乐器或主导乐器。这一事实,已雄辩地说明的,秦自“退弹筝”
后,不仅朝廷未能不再用筝,而且在民间也仍是筝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