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常州外国语学校。该校日前被曝出建在污染地块旁,近500名学生身体异常。 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环境污染致近500名学生身体异常一事持续发酵。17日晚,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18日,教育部表示,国家督学将牵头赴当地进行专项督导。此外,还有环保组织欲对造成污染的化工厂发起公益诉讼。
不过常州官方当天回应称,早在今年3月下旬,学校已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学校内空气、土壤等进行检测,各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而另据媒体报道,常州新北区政府相关人士称,暂未发现央视报道中的有学生患白血病的情况。
进展
环保部、教育部先后介入
17日,有媒体报道称常州外国语学校搬迁新址后,有近500名学生身体出现异常,个别学生被查出白血病、淋巴癌等恶性症状。家长怀疑与学校一路之隔的化工厂污染地块有关。调查也发现,污染地块部分污染物超标近10万倍。
报道发出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17日晚,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18日,教育部表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启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机制,由国家督学牵头赴当地进行专项督导。
官方
学校内各项指标均已达标
常州市政府新闻办通报称,常州市委、市政府还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展开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不过对于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常州市政府回应称,今年2月15日,学校北侧的原常隆、华达、常宇化工地块土壤修复调整工程通过验收,专家组作出结论:工程已达到预期环保治理效果,空气质量监测完全达标。
而对校园内的室内空气、土壤、地下水等是否受到污染,常州市政府同样表示,学校和家长曾分别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同时对于媒体报道的有近500名学生身体异常的情况,官方回应称学校目前2451名学生中,除1人事假、4人病假、5人正在办理转学手续外,其余学生全部到校;210名教师中,除3人病假外,其他教师全部到校,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另有媒体援引常州新北区政府相关人士的话称,目前暂未发现学生中有白血病病例,仅有一例淋巴癌,但该学生是在学校搬迁至新校区之前、于2015年9月确诊的,“事前两个月出现的症状”。
此外,昨日一封《致常外国际部家长和师生的一封公开信》流传网络。公开信称,“媒体报道‘存在一些‘硬伤’”。不过,公开信并未提供指证“硬伤”的证据。
后续
环保组织欲提起公益诉讼
昨日,记者还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绿发会)方面了解到,其正在密切关注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污染事件,有意对污染造成者提起公益诉讼。
不过,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其并非为媒体报道中所说的健康受损的学生打公益诉讼,因为这属于对个人直接的损害,可以通过私益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而中国绿发会也愿意对其这方面提供咨询帮助。马勇表示,中国绿发会拟将当初产生土壤污染的污染制造者,即化工厂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而土壤修复者如果有证据表明在修复过程中导致了二次污染,危害了环境和公共利益,也不排除对其起诉。 新京报记者 金煜 沙璐
【追问1】
常外校区建设是否存在程序不当?
在此前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常外新校区的环评报告仅提及污染场地可能带来的影响,但未明确提出,学校搬迁应在污染场地修复完成以后。此外,央视新闻的报道还称,该环评批复时间是2012年3月31日,但学校奠基施工的时间却是2011年8月21日,学校施工时间比环评批复时间整整提前了7个多月,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
对此,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环评专家彭应登表示,如果确有“未批先建”的行为,那说明环评作为环境保护最后一道关口没有把住,相当于走了形式。
他表示,学校的环评,一方面同样要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对外界产生污水、噪音等污染,另一方面也要看建设项目周边的环境是否对其产生影响,如果周边有重大污染源,污染风险大,环评报告则应该给出此地不适合建设的结论,从选址上首先遏制环境污染给人体带来的影响。
从常州市官方公布的由常州新北区环保局立项审批的常外建设环评报告看,报告承认,污染场地开展修复后,会产生一定的空气污染,建议修复时,“加强防护和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过,该报告结论认为学校选址合理。
另有媒体消息说,常州市政府称,2012年,学校在得到环评批复等文件后提出了规划选址申请,学校于2013年10月正式开工,2015年7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符合招投标程序。
【追问2】
污染土壤修复会否造成二次污染?
从家长反应和媒体报道看,学生生病的时间伴随着污染土地的修复过程,而官方也承认,修复过程中产生了“异味”,并对此予以整改。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表示,修复过程中,如果有很多挥发性的物质,动土挖走后,不仅成本很高,也存在发生二次污染的风险。不过他表示,一般土壤修复方案中有专门的防护措施,对周边的居民,特别对施工工人等都有防护,以防修复过程中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人体健康。
高胜达说,学校本身的环评报告并不解决土壤修复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但土壤修复工程需要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评估,但在目前,环评制度和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制度之间,在目的、方法、适用法律、工作人群等各方面都存在矛盾和模糊之处。
此外,他表示,此前也曾出现过污染土地危害人体健康的例子,但都属于污染土地建设范围内的影响,而目前对污染场地的评估也仅要求在土地本身之上,而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应该对污染土地周边的土壤、地下水等多大范围进行评估。
高胜达表示,此次常州“毒地”事件更加显示了国家应加快土壤污染治理的立法速度。
【追问3】
学生健康与污染地块是否直接相关?
在此前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学校有近500名在校生出现身体异常,有家长怀疑与旁边的污染地块有关。
对此,马勇认为,要去确认污染事实与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其难度是相当大的,即使在国外的司法实践中,这也是最难的一块,而如果是癌症等疾病,确立其因果关系就更难了。
高胜达表示,土壤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可以是多途径的,污染物可能会随着地下水发生迁移,“这就要看是不是流向学校的方向,学校是不是还采地下水”,此外,即使没有农作物,污染物中如果有的物质如一些农药、化工类是挥发性或半挥发性的,也可能会释放出来,通过呼吸对人体带来影响。
不过,他说,到底是否是污染土地对学生的健康造成了影响,通过什么途径,影响有多大,关联有多大,这些都需要有相应的课题来进行分析,“可能有一些污染物,和学生身体出现的异常症状有一定的吻合度,但具体有多少关联关系,还是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分析,毕竟这涉及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