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场地,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达到2000多吨。(新华网4月8日)
![福建病死猪肉人吃了会怎样 流向餐桌的腐肉对人体的危害](http://img.aihuau.com/images/a/21010121/21041155t019bd312618e6b4434.jpg)
变绿、发黑、腐坏长毛,病死猪坏死的内脏堆积在地上,恶臭熏人……看到如此不堪入目的病死猪,有的办案民警在现场呕吐。恶心的不仅仅是现场民警,相信无论谁看了这样的场面都会恶心、愤怒、甚至恐惧。2千多吨病死猪没吃死人,我们愤怒之外多少还有点侥幸,不得不自嘲的哀叹:我们的胃真是太强大了!
又是福建,又是病死猪!早在2012年3月福建警方查获病死猪肉1300余吨;2013年5月,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政府雇员,就将至少40吨病死猪肉送上了广东、湖南等地的餐桌;时隔两年,龙岩漳平2千多吨病死猪再次重出江湖,如此食品安全乱象让人倍感失望和惊心外,我们不得不追问:这些病死猪肉是如何逃过重重监管流向餐桌的呢?病死猪肉上的检疫合格印章是怎样盖上去的?究竟谁在背后助纣为虐……
病死猪肉很可怕,人一旦食用必然有损健康,因此从生猪屠宰到肉制品加工本应有着环环相扣的严格监管体系,“死猪每斤3至4元,只要有货都收”,显而易见多少法律法规在这里都失灵了,监管形同虚设,不是“老鼠”太狡猾,而是“猫”太懒惰。动物检疫合格才能进入屠宰点,动物产品要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而犯罪分子每月2100元“辛苦费”,就轻松搞定检疫负责人,送购物卡、发补贴,大家也就不闻不问了。
监管失灵,有钱轻松搞定检疫人员,检疫印章反倒成了护身符,病死猪肉就这样轻松流向全国各地,流向百姓餐桌。犯罪分子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没有了任何敬畏、底线和人性;检疫人员为了利益丧失了做人基本的原则和立场;工人不敢吃自己屠宰的猪肉,为了工钱宁可助纣为虐……与病死猪肉相比,更让人感到焦虑和可怕的是底线完全失守,底线都没了,请问谁能独善其身置身事外?
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再健全,如果不有效执行就无威力,监管人员如果做不到守土尽责,食品安全就是奢侈梦想。让病死猪肉绝迹江湖,就要用最严格的监管、处罚、问责,对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不法商人应依法严打,对涉嫌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同样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