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媒体称中国逾万网上药店仅12家合法,这与6月18日媒体曝光的我国大部分西药生产成本占零售价5%,两条新闻形成有趣的反差,其中奥妙无穷。
医药行业是暴利行业众人皆知。按理说,从生产成本到零售价之间,有高达95%的落差,通过网上药店疏通中间环节,极大缩小批零价差,应无技术上的障碍。问题就出在“中国逾万网上药店仅12家合法”上,诺大一个医药行业,由12家企业垄断经营网上药店,与其说是对问题的解决,不如说本身就是问题。 我们以小见大来解剖一只麻雀。金象大药房网上商城是12家中比较著名的一家,我们检索巴米尔片,网上价格是6.6元。早在4年前,媒体就揭露过,当时每10片价格6.3元的巴米尔,其成分其实就是每片只有3分钱的单一的阿司匹林。“从阿司匹林摇身一变到巴米尔,价钱便翻了21倍”。4年前是6.3元,现在是6.6元。经过电子商务,巴米尔片不降反升。不引入互联网竞争,不改变以中间环节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暴利只是从网下搬到网上。采取放的办法,将逾万网上药店合法化,倒是可以冲破行业利益格局,因为巨大的暴利,一定会吸引既得利益以外的民营企业,进来洗牌。但监管者的担心也有道理。一放就乱,这万余网上药店涌进来,鱼龙混珠,造成假药盛行,消费者受害,也不可承受。监管部门对此采取的是“仅12家合法”的严格监管,结果是一管就死。暴利就这样在监管的保护下,躲过了先进技术的拦腰一刀,民生目标落空。 一般来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经典原因都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中间形态发育不足。监管部门是否想过,除了政府、市场作用,还有社会机制可以尝试?如网购平台上行之有效的“星冠钻”制度,让社会自发地对网店进行信用评级,有效抑制了假货。说明社会机制有时可能比政府干预,更能有效治理市场失灵。 逾万网上药店自发生长,出现不规范经营几乎是必然的,但两全其美的治理方针不应是集权于政府,加强行政审批,仅让少数企业入市;而是在放既得利益者之外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时,引入社会机制,创造让这些网上药店合法经营的条件。 可以说,造成当前一方面医药行业暴利顽固存在,一方面打击暴利主体集体不合法局面的根本症结,一是治理缺位。在于治理理念上独尊政府,排斥社会和市场。没有充分发挥社会自组织、自协调的作用。二是依靠错了对象。靠官员的结果,医药监管部门从上到下近年出了一批又一批贪官,与迷信权力,过于从社会收权有关;靠既得利益企业的结果,他们只关心用先进工具加强传统暴利。相反,打击网商,脱离民生,挫伤了人民群众积极性。 技术本身并不能消除医药暴利。发挥技术推动的历史作用要有两个条件:一是理顺关系,转变方式,才能在科学发展轨道上抑制暴利,避免电子商务被利用来助长暴利;二是反对以官员和既得利益者为中心,相信群众,以人为本,才能将技术用在正确方向上,避免电子商务强化腐败和既得利益。打击医药暴利不难,难的是技术人员以外的人真想这么做。互联网的力量,在于在背后推动人们不得不这样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