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樊兰
“我们等了4年,上大学都快毕业了。”易宝支付联合创始人、副总裁余晨开着玩笑说。6月21日,余晨的等待终于成为现实——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一纸公文,让一直在政策真空地带游走的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首次得到官方承认,业内讨论已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制也尘埃落定。然而,牌照是福是祸,却引发了行业大讨论。有人乐观地表示,这是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低门槛放行;有人却悲观地预测,第三方支付行业将遭遇史无前例的大清洗。 野蛮生长 这个在法规空白地带生长起来的行业,是第一轮互联网热潮的产物。当时新兴网站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但基于网络的支付工具却是一片空白。但在当时的中国,银行信用卡并不像现在这样普及,大多数银行也无法实现跨行结算,这便为非银行类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留下了空间。1999年,由北京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分局等6家股东出资成立了信易支付(前身为“首都电子商城”),成为国内第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一年后又诞生了银联电子支付(Chinapay)和上海环迅支付。他们就像一个插线板一样,在网站和银行、消费者三者之间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提供网关支付服务。 但随着2001年中国互联网泡沫的破裂,这个刚刚萌芽的行业也步入寒冬。直到2003年非典的肆虐意外地带来网络业务尤其是电子商务的爆发,电子支付才重新复苏。这一两年间,涌现出了大批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易宝支付就是在这个时期加入支付市场的。“支付公司从第一天起,商业模式就非常清晰,就是交易手续费,你帮别人收100块钱,可能给商家结算99块钱,你自己拿1块钱。”余晨说,这是吸引他投身支付行业的一大原因。易宝支付最开始进入的是数字娱乐市场,百度、搜狐、当当、TOM等老牌的互联网公司是他们最早的客户。“可能有些老的客户现在都不存在了,因为互联网都是后浪推前浪,一波一波的。”余晨感慨道,也为自己选择了这样一个“靠谱”的行业感到庆幸。 在非典期间,阿里巴巴推出了C2C平台淘宝和支付工具支付宝,用担保交易的方式解决了交易双方的信任问题。一年之后,淘宝网交易额就达到23亿元,是2003年国内网购市场总规模的两倍以上,支付宝也脱离淘宝,成为一家独立的公司。2005年,马云喊出“电子支付元年”的口号,腾讯旗下的财付通也加入战局。 为了避免与支付宝和财付通的正面竞争,这时的易宝支付和许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把业务重心转向了B2B领域。余晨说,“电子支付不同于电子商务,最大的行业增长原动力其实不是来自于网络跟电子商务,而更多是来自于传统行业的电子化,比如所有的航空公司都用电子客票,自然会用到电子支付。”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发展中心的调查数据,B2B的交易额占到了整个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98%。 目前,在数字娱乐、电信和航空等行业,易宝支付也建立了支付宝这样的通用型支付平台暂时并不具备的优势。“我们会针对不同的行业做很多定制。”余晨说,“比如航空电子客票的支付跟网上游戏可能会差很多,不光是支付还要分账,一张机票中多少钱分给航空公司,多少钱分给代理,资金的管理非常复杂。”除了支付之外,易宝支付还做增值服务。比如,在航旅电子客票的行业,易宝支付可以根据商家的信用帮机票代理做短期授信,扩大资金流,减轻资金流的压力,对商家的帮助非常大。无论是网络购物平台的高速发展,还是传统行业的大规模电子化,都让第三方支付引领的互联网支付的盘子迅速做大。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支付交易额连续5年增速超过100%,远高于网络经济49.2%的增速,2009年中国互联网支付市场规模达到5766亿元人民币,而参与其中的企业也达到300多家。
这个市场是不是过分拥挤了?因为身处敏感的金融行业,这一市场呈现的乱象也格外引人注目。6月19日,公安部官方网站称在江苏苏州侦破的“乐天堂”开设赌场案中,抓获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梅某。经查梅某与境外赌博集团勾结,协助境外赌博集团流转资金30余亿元,“快钱”公司从中获利 1700余万元。事实上,乐天堂一案,并非孤例。近年来,围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盗卡、网络钓鱼、诈骗、涉黄涉毒涉赌案件层出不穷,各大第三方支付平台无一幸免。经过10年野蛮生长的第三方支付市场,自然也进入了政府监管的视野。 牌照:门槛还是堡垒? 对“乐天堂”这个撞在《管理办法》出台枪口上的事件,外界评论会影响到快钱对支付牌照的申请。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管理办法》讨论和形成过程中,快钱一直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 2005年,快钱CEO关国光第一次受邀参加了央行关于《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草案的研讨会。跟其他5家参会的中国支付企业一样,关国光也很紧张,“因为不知道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怎么看,还在想会不会是国家不允许不赞成的。”但经过第一次讨论,关国光的心放下来了,“已经不是讨论可以不可以这种问题,而是开始讨论如何监管这个行业和一些要求的细节了。”余晨也参加了这次会议,他意识到,这个行业迟早会有监管,从长远来讲,对行业健康发展是好事情,“比如你出钱盗卡或者出现各种风险事件,很多东西你扯不清,是银行负责还是商家负责。” 讨论完意见稿,兴奋的关国光本以为正式版本马上就要面世,没想到的是在随后的2006年、2007年、2009年,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版本的征求意见稿出来,每年业内都传出《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出台的传闻,却年年落空。直到2009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的文件,要求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必须在7月31日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人们才觉到真的有可能来了。一年之后的6月21日,《管理办法》终于姗姗而来。这时的关国光已经“没有特别复杂的心情”, 因为“我们已经做了这么久了”。 余晨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讶,“从2006年的草案到刚刚发布的正式《管理办法》,没有太突然的变化,基本性、框架性的原则都是一致的。” “如果2005年、2006年就发牌照的话,今天就会发现一个现象,我们给七岁孩子做的衣服,孩子已经长到十八岁了。”关国光说。在2005年最早的公开意见稿中,提的还是网上支付企业,现在则扩大到预付卡、手机、电视等多种支付企业。小到拉卡拉这样的线下系统,大到国家清算中心和银联,全都包括在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里面。原因是这个产业本身也是从小到大的,这个行业是从互联网开始,然后逐步渗透到传统行业。如果只看互联网的话,你会发现做的衣服根本就不适用。 如此长的立法周期也给企业带来一个好处,“你比较早的知道了讨论稿,知道了监管部门看这个市场和企业的区别,回来之后赶紧按照要求开始做了。”关国光说,“其实不是一个单纯的等待过程,而是向之前的标准迈进甚至超越的过程。”关国光说。余晨也说,“基本性的东西不是办法出来之后你临时抱佛脚来得及的,而是平时一直在做。”比如,他们都在3年前就让注册资金达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1亿元人民币。 《管理办法》中最引人瞩目的资金门槛被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是必要的。《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本来支付就是一个门槛比较高的行业,是一个很精准的敏感业务,因为你跟资金流打交道,跟你做游戏和普通的网站是不一样的,”余晨认为,“即使没有牌照,门槛也很高。”而在关国光看来,国内很多投资者拿1亿元还觉得是一个小数目。 另一个颇受关注的规定是,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关国光对备付金的机制表示理解,“联储跨行交易清算,各个商业银行也需要在那里存备付金的,因为你承担了清结算的风险,要有一定的机制来保障清结算的义务能够达成,这是一个国际惯例,这是国外在清结算过程中防范风险用血的代价换来的。”但他也暗示10%的比例偏高,“还可以商榷和调整”。 “《管理办法》的出发点还是想规范这个行业,但参照的是银行的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潘辛平说。例如,规定支付机构要核对、记录客户的信息,每个交易都要记录客户账户姓名,这对预付卡和银行卡收单机构来说都是不太可行的,难道坐一次地铁还要输一次身份证和姓名?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且在该商业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这意味着以后大量的小额支付都要走央行的支付系统,给央行带来很大的压力,也给社会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你说我交个10快钱的电话费,还要走央行的系统,扣掉5%的手续费,而支付公司的利润本来就没有那么高。注册资金的门槛满足很容易,但别弄得不赚钱了。”潘辛平说。 而外界关心的关于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管理办法》却没有做出规定,只说“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据余晨透露,从2005年开始,包括贝宝、VISA、万事达在内的4家国外支付公司就一直参与意见稿的讨论。他认为,国家对外资并不是绝对的限制,通过合资公司或其他方式,总会有相应的办法解决。10年前,新浪、搜狐、网易都面临同样的问题,而信息流应该比资金流更敏感,毕竟资金流是中性的。 面对《管理办法》引起的诸多争议,关国光奉劝“大家不要这么焦虑,更重要的是等待细则的出台,一定会给出明确的解释。”但业内也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实力弱小的后来者已经没有什么机会了。有人很形象地评价说,这是后续者的门槛,引领者的堡垒。 但也不排除会冒出新的重量级玩家,如盛大就很有信心地宣布可以第一批拿到牌照,京东商城则传言打算收购一家支付公司。北京特派营销咨询有限机构首席咨询师王利峰说,下一步的竞争将在资本层面,各支付品牌之间的并购将成为支付界的关键词,后进品牌也许还能卖个好价钱,在这个时候变现退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支付的未来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表示,中国已进入了非现金支付时代。其依据就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到现在,20年时间里,整个社会的支付量每年都在成倍增加,但社会流通当中的现钞量却一直稳定在3万亿元左右。这意味着在去年中国1130万亿元的支付量中,只有3万亿元是现钞。“如果没有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我们恐怕要多建造100个中国印钞厂,成千上万的印刷工人在那里印钞票。”欧阳卫民说。 在中国走向电子支付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功不可没。正如余晨所说,“银行因为跟钱打交道,思路比较保守,讲究稳重、安全和控制风险。”而第三方支付虽然背靠银行体系,但面对的是开放的互联网体系,具有一种发散、创新的思维。借助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企业攻开了银行业坚硬的外壳,用便捷的支付方式改写了银行单一的支付渠道,在某种意义上承担了银行的角色。虽然5000多亿元的网上支付量只占到上千万亿元总支付量的区区1/2000,但考虑到中国森严的金融体系,这几乎是个奇迹。而这是一个处于爆发前期的巨大市场,人们有理由相信,5年后这个领域就会产生新的互联网巨人。 然而,无论是先前阿里巴巴收购民生银行的传闻,还是马云近日“只要国家需要,支付宝随时捐献给国家”的言论,都反映了没有“身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在这个市场上如履薄冰的心态。这次的《管理办法》第一次承认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市场地位。关国光感慨地说,以前怎么可能去承认来自民间的做金融服务的企业呢?这是央行颁布的文件,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不止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管理办法》绝对是中国支付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随着第三方支付企业被赋予了正式身份,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支付业务时,银行体系开始担心第三方支付平台与自己的网上银行及网上支付抢生意,甚至有可能会像一些人建议的那样取得银行牌照,成为网上银行。加强“国家队”的力量势在必行。央行第二代支付系统超级网银将于今年8月份上线运行,被一些人认为是银行体系攻入第三方支付领地的开始。但在余晨看来,这种担心并没有必要。在成熟的市场里,与超级网银类似的互联互通的系统已经存在很多年了,比如美国的ACH(即自动提款中心)已经存在30年了,全球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在其基础上运行得非常好。“它的好处不用像我们这样从头跟银行一家一家地接,只要跟一家银行接上,所有的都可以接上。在中国也一样,二代系统重整以后,会使得金融的体系更像互联网,更开放,大家解决的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本来就在增值服务,所以我们可以花更多精力去做增值服务和应用,而不是维护底层的脏活累活。” 另一股足以撼动支付体系的力量就是电信运营商。作为手机支付最活跃的支持者,今年3月,中国移动以398亿元人民币收购了浦发银行20%的股份,为其推广移动支付和移动银行做铺垫。巧合的是,在《管理办法》出台后的一周之内,中国移动突然叫停原有的自有标准R F –SIM手机支付标准,转向支持银联的N FC手机支付标准。随着支付牌照大门的开启,中国移动与银联的合作似乎可以视作其为争取牌照迈出的第一步。 根据易观国际的统计,2009年互联网支付市场中,支付宝和财付通凭借淘宝和QQ两大平台占据头两把交椅,分别拿下52%和24.7%的市场份额;而依托银联的ChinaPay(银联电子支付)以7.0%的市场份额尾随其后;在剩下不到20%的市场里,除了快钱、环迅支付、易宝支付、首信易、网银在线这几个主要玩家达到了个位数的市场占有率之外,其他的300多家支付企业市场份额加起来才1%左右。